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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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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會就是在搓湯圓的
不用太期待... 那些調解委員通常在地方上人脈很廣... 喬事情就是看哪一邊比較熟罷了 ![]() 此文章於 2015-08-21 08:27 PM 被 aeolu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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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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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有提到對方也有受傷.... 除非雙方受傷嚴重差距頗大....不然沒意義...就只是互砍各打50大板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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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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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講一個你可能會稍稍釋懷的
我阿嬤沒走斑馬線被撞死對方一毛都不用賠(當然強制是有賠) 早說過很早就都看路權比較多了 不要每次都想用應注意未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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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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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行人走斑馬線有帝王條款 不過還是要看鑑定報告是怎麼寫的 現在基本上看路權多 不是看傷害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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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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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驗傷單? 那就。。。你知道的。 唉。。不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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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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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警察也是勸我和解 我也是想和氣生財所以也沒想很多 最後我還跟肇事者握手言歡耶 ![]() 所以對我來說 能讓對方非常心甘情願一點都不勉強爽朗地掏錢出來是最重要的事 至於賭一口氣要給對方死得很難看我自己覺得倒是不必了 很多人喬事情時講沒幾句話火氣就上來 到最後根本就喬不出什麼東西出來 對事情的發展也沒有幫助 我覺得這樣其實很虧 此文章於 2015-08-21 09:12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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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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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也要看人... 有些人是很有誠意想和解 但是更多人的態度是 要嘛就是躲避 要嘛就是硬凹 這種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多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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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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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沒錯 不過我自己這個case也不能說他自己千里迢迢把錢送到我手上(基本上可能只有我自己欠人家錢會這樣搞而已) 我也是有一直在追蹤催討 不然到最後可能也是被唬弄掉 總之要見機行事 不要太軟但也不要太硬 有的是你越強硬對方越抗拒 有的是怕壞人 要看 對我來說 對方願意賠給我要我叫他阿巴也沒關係(很低姿態吧 ![]() 此文章於 2015-08-21 09:32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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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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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從獨立後就發現在台灣捨麼都要做足功課、先小人之心準備才能決定是否以君子之度量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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