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
引用:
個人建議你快刀斬亂麻 對方要是意志不堅定聽了理賠專家的建議那這段路真的很長而且很難走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7
|
我會覺得該名騎士騎太快
你老媽很倒楣而已(不過你媽撞在對方的側腹比較吃虧) 植牙四十萬? 別理他 用最便宜的就好了 還有他講什麼媽媽為此痛心失業 也不要理他那是他家的事 強制的話會賠對方受傷 如果你還有加保第三人險還會再賠 搞不好夠(我認為你這個情形保險去賠應該OK,我看對方車損好像也還好,雙方應負有責任比率的分攤→如果要走法院的話) 要殺一下價 之前我騎腳踏車被人家從後面猛撞飛出我也是被殺價 我是想說算了根本沒時間走法院撐那麼久所以對方提的賠償雖然跟我設想的差了快一萬元我還是將就將就 出門在外互相互相啦 當然如果太誇張一定法院見 此文章於 2015-07-30 11:33 PM 被 bigDDD 編輯.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7
|
引用:
這樣算是知行合一嗎? 亡羊冥 ![]() ![]() ![]()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
我很好奇對方的傷除了牙齒外,還有包含其他地方,而且是導致他無法上班的嗎?
至於對方母親因為處理他的問題失業,我想除非是他兒子傷得很重,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照顧小孩... 不然失業這一部分,如果是我的話,我是傾向無視的,因為一扯下去可能會沒完沒了... (未來如果她找不到工作,那難不成還得負擔日後的生活救助?) 拍勢,我個人比較冷血... 對方如果有辦法爭取,那就一口價,能接受就和解,不能接受就上調解或法院,其他的我盡可能不去管太多...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2
|
引用:
法律/法規都是通則, 本來就沒辦法涵蓋所有的情況 引用:
路權優先順序, 機車超速與否都是追究肇責比例的因素, 只要你可以舉證, 所有因素在法庭上都會被考量到, 沒有那種因為機車超速就變成事件無法迴避撞擊的唯一原因, 路權優先順序就變得無關緊要 引用: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被人所詬病是因為事件本身應該有更嚴謹的法律或是更高的道德標準為依規, 然而在這件交通事故上法律並沒有任何不足之處, 也看不出來有甚麼更高的道德標準需要被遵循 這種比喻, 說真的, 不倫不類 引用:
高速駕駛可歸咎肇責, 是不是屁孩則無關緊要, 法律處罰的是行為, 而不是身份 你的問題在於你先幫當事人認定身份, 再決定行為對錯 如果今天這篇文是由機車駕駛PO文, 說不定就變成無辜的孝順學生 vs 三寶駕駛? 到底誰是屁孩, 誰是三寶重要嗎?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2
|
引用:
這路口不是多線、少線車道類型,是幹、支線線,但比例是一樣的。 引用:
明明地上劃設有停標線,是要停下來確定沒車才能過,不是要減速慢行。 而且這種型態的案件可能就簡易判決了,不可能到二審。 引用:
1.基本上很難從"路口監視器"算出車速,因為距離太短誤差會很大,再加上翻拍秒數問題。除非現場有煞車痕,就可以大概算出車速,但車速至少要超過限速20km/hr才有可能提升肇責,如果機車的行向沒有限速標誌,那至少要60km/hr才有可能提升。 2.幹、支線道基本上是就主、次因,至於比例多少就要當事人自己協調,基本上保險公司都是7/3。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2
|
引用:
這種案子法官要判去關的可能性非常低, 原Po家也是有誠意解決, 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才會走到法院這關 法官沒那麼恐龍啦, 有悔意就緩刑了, 又不會抓去關. 真的要走上法院告, 傷者還要出具一堆証明才能要到錢. 說不定還比現在談的低咧, 原Po最壞最壞的打算就被告然後緩刑. 媽媽年紀大了, 還會去找需要無前科的工作嗎? 把過失傷害也看的太重了.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
引用:
我並沒有質疑原PO的處置. 回的是另一個網友 至於會判刑或是緩刑? 沒到最後誰知道? 我是會盡量在可能範圍之內避免發生啦 玩法百百種. 上法院都是變數. 要是對方起肚爛找"專家"處理 那絕對路很漫長而且痛苦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
坦白說就算這棟樓蓋到1000也是紙上談兵,若有好結論也只是心理安慰而已,隨便花點錢找個專門處理車禍事故的律師來問,答案又快又迅速又更接近實際判例
打官司的基礎是數據資料沒錯,但更麻煩的是你不知道人家會怎麼"玩",別以為抱著一整疊資料去開庭就贏定了, 刑事的比較一翻兩瞪眼,民事的....要看雙方手段,只要不被抓到違法,任何手段都能用,你以為沙盤推演得好好的,對方也不可能站著等你照著套路打,那才是精彩的地方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
引用:
請了律師至少5萬,算起來不見得會划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