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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台灣八兩金da
再次感謝大家~有後續消息會在PO上...


目前來看還有很長一段路得走...

遇到了就得面對...脫產這招是不可能用上的~
希望是在合理金額之下可以和解,對方牙齒也可以處理好是最完美的!畢竟才18歲~

明天要照電腦斷層確認是否可以植牙~還需要經過很多評估才可以植牙!
也好家在~今天如果沒有保險,這筆錢還真是一筆大數目阿!


個人建議你快刀斬亂麻

對方要是意志不堅定聽了理賠專家的建議那這段路真的很長而且很難走
     
      
舊 2015-07-30, 11:28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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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7
我會覺得該名騎士騎太快
你老媽很倒楣而已(不過你媽撞在對方的側腹比較吃虧)
植牙四十萬?
別理他
用最便宜的就好了
還有他講什麼媽媽為此痛心失業
也不要理他那是他家的事
強制的話會賠對方受傷
如果你還有加保第三人險還會再賠
搞不好夠(我認為你這個情形保險去賠應該OK,我看對方車損好像也還好,雙方應負有責任比率的分攤→如果要走法院的話)
要殺一下價
之前我騎腳踏車被人家從後面猛撞飛出我也是被殺價
我是想說算了根本沒時間走法院撐那麼久所以對方提的賠償雖然跟我設想的差了快一萬元我還是將就將就
出門在外互相互相啦
當然如果太誇張一定法院見
 

此文章於 2015-07-30 11:33 PM 被 bigDDD 編輯.
舊 2015-07-30, 11:29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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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小吳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人肉插騷包
所以幹到與知到就是幹到比較爽 知到了


這樣算是知行合一嗎? 亡羊冥
舊 2015-07-30, 11:33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吳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Master Member
 
maskedrider5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我很好奇對方的傷除了牙齒外,還有包含其他地方,而且是導致他無法上班的嗎?

至於對方母親因為處理他的問題失業,我想除非是他兒子傷得很重,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照顧小孩...

不然失業這一部分,如果是我的話,我是傾向無視的,因為一扯下去可能會沒完沒了... (未來如果她找不到工作,那難不成還得負擔日後的生活救助?)

拍勢,我個人比較冷血...

對方如果有辦法爭取,那就一口價,能接受就和解,不能接受就上調解或法院,其他的我盡可能不去管太多...
舊 2015-07-30, 11:45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skedrider555離線中  
鐵支AC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前面很多人都認為開車的肇責較大,論點是主線支線問題,
當然,如果站在交通法規的觀點來看,這觀點沒有錯,
但是,問題在於,"人所制定的法規怎麼可能完美無缺到可以公正的涵蓋所有情況",


法律/法規都是通則, 本來就沒辦法涵蓋所有的情況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樓主這件案例,無論是從行車紀錄器或是路口監視器的影片看來,汽車開到路口的速度已經慢到不能再慢了,無論誰是汽車的駕駛人,都無法迴避掉撞擊,為什麼?

不就是因為機車太快,在機車速度那麼快的情況下,即使沒有那輛貨車阻礙視線,也不可能迴避撞擊!

路權優先順序, 機車超速與否都是追究肇責比例的因素,
只要你可以舉證, 所有因素在法庭上都會被考量到, 沒有那種因為機車超速就變成事件無法迴避撞擊的唯一原因, 路權優先順序就變得無關緊要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在機車速度那麼快的情況下,還以交通"法規"的論點拿主線支線問題來將大部分肇責歸咎在汽車駕駛身上,這態度就如同政客和公務人員那一句"一切合法,謝謝指教"一樣,
我不是說法規不重要,而是在說這法規有問題而需要修正,
而前面一些人的討論呈現出更大的問題,這問題就是很多人遇事(有利害關係時)就是一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的態度,而不去追究真正的對錯,
而鬼島之所以是鬼島,不就是因為太多人在太多利害關係上是以"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的態度來處理所導致的嗎?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被人所詬病是因為事件本身應該有更嚴謹的法律或是更高的道德標準為依規,
然而在這件交通事故上法律並沒有任何不足之處, 也看不出來有甚麼更高的道德標準需要被遵循
這種比喻, 說真的, 不倫不類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另外,從版上多次出現的行車紀錄器影片看來,有不少嚴重案例都是屁孩高速駕駛所造成,
有沒有人能提出法規/修法上的建議來遏止屁孩的這種行徑?


高速駕駛可歸咎肇責, 是不是屁孩則無關緊要, 法律處罰的是行為, 而不是身份
你的問題在於你先幫當事人認定身份, 再決定行為對錯
如果今天這篇文是由機車駕駛PO文, 說不定就變成無辜的孝順學生 vs 三寶駕駛?
到底誰是屁孩, 誰是三寶重要嗎?



 
舊 2015-07-31, 12:28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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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支ACE離線中  
~陽光∼
Major Member
 
~陽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鐵支ACE
之前好像有人引用過

http://insurance333.sg1005.myweb.hi...t/1000323-3.pdf

26頁, 五、路口事故:類型三

A車行經少車道數無號誌路口碰撞多車道數之B車,
A車負100%肇責;倘B車未減速,則A車分攤肇責
70%,B車分攤肇責30%。


這是保險公會處理原則, 如果上法院還是看法官怎麼判

 


這路口不是多線、少線車道類型,是幹、支線線,但比例是一樣的。

引用:
作者workduck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22600883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de=28051&mp=001

可以先看。

我的做法是 主張我方到路口後按照標線減速後行,唯對方機車速過快,致使我方反應不及。
這點跟他慢慢打刑事官司 打到二審,也該脫產完,再陪他慢慢耗民事官司。

如果你心疼媽媽,那就花錢消災,反正人沒死。


明明地上劃設有停標線,是要停下來確定沒車才能過,不是要減速慢行。
而且這種型態的案件可能就簡易判決了,不可能到二審。


引用:
作者台灣八兩金da

1.可以由監視器判斷出對方速度嗎?
2.若可以判斷出對方超速 肇責比例 大約是...
不好意思麻煩了!
看到我老媽為這個心煩實在是難過,並提醒開車騎車的該保的真的都要保 ~ 千萬不要省!
還好有保險,不然還真是一筆大數目!


1.基本上很難從"路口監視器"算出車速,因為距離太短誤差會很大,再加上翻拍秒數問題。除非現場有煞車痕,就可以大概算出車速,但車速至少要超過限速20km/hr才有可能提升肇責,如果機車的行向沒有限速標誌,那至少要60km/hr才有可能提升。
2.幹、支線道基本上是就主、次因,至於比例多少就要當事人自己協調,基本上保險公司都是7/3。
舊 2015-07-31, 12:43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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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離線中  
miketk
*停權中*
 
miket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2
引用:
作者albert@46
普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法定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種案子法官要判去關的可能性非常低,
原Po家也是有誠意解決, 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才會走到法院這關
法官沒那麼恐龍啦, 有悔意就緩刑了, 又不會抓去關.

真的要走上法院告, 傷者還要出具一堆証明才能要到錢.
說不定還比現在談的低咧,

原Po最壞最壞的打算就被告然後緩刑.
媽媽年紀大了, 還會去找需要無前科的工作嗎?
把過失傷害也看的太重了.
舊 2015-07-31, 03:01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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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tk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miketk
這種案子法官要判去關的可能性非常低,
原Po家也是有誠意解決, 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才會走到法院這關
法官沒那麼恐龍啦, 有悔意就緩刑了, 又不會抓去關.

真的要走上法院告, 傷者還要出具一堆証明才能要到錢.
說不定還比現在談的低咧,

原Po最壞最壞的打算就被告然後緩刑.
媽媽年紀大了, 還會去找需要無前科的工作嗎?
把過失傷害也看的太重了.



我並沒有質疑原PO的處置. 回的是另一個網友
至於會判刑或是緩刑? 沒到最後誰知道?
我是會盡量在可能範圍之內避免發生啦

玩法百百種. 上法院都是變數. 要是對方起肚爛找"專家"處理
那絕對路很漫長而且痛苦
舊 2015-07-31, 10:11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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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坦白說就算這棟樓蓋到1000也是紙上談兵,若有好結論也只是心理安慰而已,隨便花點錢找個專門處理車禍事故的律師來問,答案又快又迅速又更接近實際判例

打官司的基礎是數據資料沒錯,但更麻煩的是你不知道人家會怎麼"玩",別以為抱著一整疊資料去開庭就贏定了,
刑事的比較一翻兩瞪眼,民事的....要看雙方手段,只要不被抓到違法,任何手段都能用,你以為沙盤推演得好好的,對方也不可能站著等你照著套路打,那才是精彩的地方
舊 2015-07-31, 10:27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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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d61s
坦白說就算這棟樓蓋到1000也是紙上談兵,若有好結論也只是心理安慰而已,隨便花點錢找個專門處理車禍事故的律師來問,答案又快又迅速又更接近實際判例
打官司的基礎是數據資料沒錯,但更麻煩的是你不知道人家會怎麼"玩",別以為抱著一整疊資料去開庭就贏定了,
刑事的比較一翻兩瞪眼,民事的....要看雙方手段,只要不被抓到違法,任何手段都能用,你以為沙盤推演得好好的,對方也不可能站著等你照著套路打,那才是精彩的地方


請了律師至少5萬,算起來不見得會划算
舊 2015-07-31, 10:44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dr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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