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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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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針對風傳媒這篇文章,那是個新聞網站吧! 遊戲規則就是這麼訂的,跟債權銀行打個招呼很正常, 這篇文要市府多作功課、加強專業,就不曉得要怎麼理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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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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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接不接管本來就無解
因為這問題是標準問題 回到根源 還是趕快找個雙方都認同的單位與標準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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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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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指望整個揭弊能做到多好多完美
畢竟這群人貪贓枉法經驗值早就練到成精了,利益交換的手法不會那麼粗慥跟單純 手段多試幾種、多揭幾個案練一下經驗值也好 台灣已經淪落到幾乎所有重大工程跟包案都有明顯勾結痕跡了,還不覺醒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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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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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由於大粒卵還沒蓋好, 所以不至於有所謂的營運不善等問題. 市府甲方應該是想抓: 1. 施工工期延宕 2. 工程品質疏失有重大公共安全疑慮 大雄乙方必然端出: 1. 工期因市府延宕 2. 消防計畫已經通過內政部指定的台灣建築中心審查通過 所以現在的問題還沒走到接管, 而是要北市府和遠雄對訟 (因雙方堅持己見) , 遠雄敗訴才成立工期和品質疏失這兩點, 才進而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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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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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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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王聰明有比葉大雄強嗎? 答案是錯 因為葉大雄雖然是低能兒 但是他有小叮噹 王聰明想搞倒葉大雄最好的時間在於小叮噹回到未來世界不回來了 這時間我認為是20160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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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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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小叮噹大長篇裡, 大雄可不是你想像的低能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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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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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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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問題在於就是不照遊戲規則走啊! 銀行團目前因為當今xx的關西,絕對沒有人要當出頭鳥去照遊戲規則考慮接管 BOT也是如此,優先議約權拿到後就開始東改西改,把其他人當白痴(那當初的開標條件是甚麼鬼) 不過,大雄遲早..,到時候就會有一堆銀行高層要主辦行出來面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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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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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法務局終於出來講話了。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5158&mp=100001 第一,遠雄違約事實明確: 依照合約7.1.1規定,遠雄應於簽約後12個月內取得建造執照,並在取得建造執造後三年內完成體育館之興建工程。 遠雄於100年6月30日取得建造執照,原應於103年6月30日完成興建,因遠雄兩度申請展延工期,市府同意總共展延181天,故應在103年12月28日完成興建。 眼見無法如期完工,遠雄再以各種藉口第三度申請展延,市府本於權責拒絕同意。 第二,遠雄違法事證明確: 遠雄公司施工過程中造成古蹟毀損,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事證明確; 遠雄施工過程中造成地面沉陷,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事證明確; 遠雄施工中計有79項施作與原有圖說不符,違反建築法規定,事證明確。 法務局長楊芳玲呼籲遠雄巨蛋公司,不要再以各種混淆視聽的理由,掩飾違約且違法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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