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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412
借問一下

保人不是要到現場

難道借貸跟辦手機一樣簡單~~~~==
     
      
__________________
THANK YOU MarianORivEra

THANK YOU DJeterek

2014 WS Championships: SF Giants/Bumgarner M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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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機維護中

***擋****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濟,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5-06-03, 01:02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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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拉離線中  
Y游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
文章: 552
總覺得樓主 跟 樓主的朋友,

彼此是不是事業上或投資上的合作夥伴阿...或是家人...

才可以搞到這種地步...



如果只是單純一般朋友關係, 可以搞到這種地步...那...

.
 
舊 2015-06-03, 01:08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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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游離線中  
scottchang
Master Member
 
scottch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引用:
作者212412
恐嚇取財?
民事賠償?
這兩樣的基礎是來自????

-----------------------------------
樓主回文也很妙
當舖的目的是找到人.拿回錢
你找得到朋友.但是又不催他出面處理債務
只是賭爛當鋪語氣不好? 洩漏個資?

那如果當鋪回頭告你朋友.
詐欺(故意借錢不還)+偽造文書(可能偽造你簽名)
你(傳你上法院證明不是你簽名)跟你朋友還不是一樣要跑法院?
-------------------------------------

如果小弟遇到這種例子.賭爛這個朋友會比賭爛當鋪多很多!


我為什麼要幫當鋪出面催債?當鋪找不到人跟我什麼關係?當鋪什麼目的跟我無關,我要幫當鋪找人才妙吧?!

當鋪要怎麼告我朋友跟我無關!請律師出庭就好了,我跟本不需要跑

今天搞到我這邊來,兩邊都有問題,但是是當鋪先找來的!

我要怎麼解決這個朋友這樣玩我,也跟當鋪是無關的!

引用:
作者R.T.
這個通常是以票據背書債權請求,不需要雙證
你得要打完偽造文書才不用支付…


當鋪沒找我要錢,雖然沒明說,但是我跟律師的看法一致,當鋪希望我幫忙找人,但是我的態度是,不關我的事!


引用:
作者Y游
總覺得樓主 跟 樓主的朋友,

彼此是不是事業上或投資上的合作夥伴阿...或是家人...

才可以搞到這種地步...



如果只是單純一般朋友關係, 可以搞到這種地步...那...

.


就朋友,認識超過20年

此文章於 2015-06-03 01:18 PM 被 scottchang 編輯.
舊 2015-06-03, 01:12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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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離線中  
csshih
*停權中*
 
cs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scottchang大的這朋友................
建議您按照您找來的律師下去打就好
其他的本來就與您無關(催債找人),連理會都不要理會
舊 2015-06-03, 01:19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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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hih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沒有聽到錄音
所以不確定當鋪有沒有轉圜餘地
但如果當鋪的背景很硬
就算你法律上站得住腳
你在其他層面上占不到便宜

我覺得最可怕的不是當舖
畢竟人家開門做生意
沒有拿槍逼你朋友去跳坑
而且他們跟你也沒有恩怨
犯不著刻意惹事生非
這行也講個和氣生財
非不得已不會亂來

但你朋友
二十幾年交情
居然就這樣把你拖下水了
還沒有給你任何告知
讓你這樣措手不及
如果當鋪在你告贏之前
就對你來硬的
你的人身安全該如何??
你家人的人身安全該如何??
你在社會上的名譽地位工作又該如何??

這種朋友
除非這朋友救過你的命
或者是他根本就是你自己
否則根本不能幫
洞只會越來越大
不值得!!

PS.
如果你確定背書不是你自己所為
就等當鋪有進一步的法律行動就好
到時候法院只要鑑定簽名真偽即可

此文章於 2015-06-03 01:44 PM 被 hugobossxzy 編輯.
舊 2015-06-03, 01:3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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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zing11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8
引用:
作者阿布拉
借問一下

保人不是要到現場

難道借貸跟辦手機一樣簡單~~~~==

懷疑 +1
保人寫個名字加手機號碼就算是了哦
本票隨便寫個人名上去就算數了
當鋪的錢還真好借
?!

此文章於 2015-06-03 01:42 PM 被 zing115 編輯.
舊 2015-06-03, 01:41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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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ng115離線中  
hui03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2
不用請律師+1 !!

不要被甚麼相信專業給騙了! 是的, 請律師可以將事情變簡單, 但也是相對的造成你的損失. 保護民眾是政府的責任, 不然每年繳給政府的保護費是白繳的?

你直接搜集一些證明, 直接上地檢署申告, 或簡單一點去警局. 不要聽警察講那些請律師的狗屁話, 他們也是想簡少一些辦事留程.

你要先稿清楚, 詐欺, 恐嚇, 偽造文書. 這些是刑事罪. 是由警察和檢察官對被告提出告訴.
今天你不是因為錢財損失而去打民事官司. 所以司法系統會幫你解決這些事, 甚至幫你搜證 ( 其實我自己也很懷疑, 能自己來的還是不要懶 ).

政府有免費咨詢專線. 不要浪費了我們寶貴的稅金


不過刑事部份一但開始進行, 你朋友應該也跑不了. 違造文書部份應該也會被檢察官一併處理.

此文章於 2015-06-03 02:11 PM 被 hui0312 編輯.
舊 2015-06-03, 02:0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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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0312離線中  
Warm Win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26
引用:
作者scottchang
現在主要針對當鋪,他的事情後面處理,

律師的說法是,當鋪在知情的狀況下要借款人偽造第三者背書,律師說這樣是不行,但是我沒把握。

不是應該要同時告你朋友偽造文書嗎?畢竟是他擅自使用你的身份,才有後來這些事端
舊 2015-06-03, 02:10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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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m Wind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http://enews.url.com.tw/enews/45278
如果你怕麻煩
就什麼都不要處理
等當鋪聲請本票裁定
你在20天內提出異議
由法院鑑定簽名真偽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44
但如果要一勞永逸
你就發張存證信函
告知當鋪這背書非你本人所簽名
並且要對你的朋友提出偽照文書的告訴
以免本票又被轉讓
不知道下一個執票人何時找上門
舊 2015-06-03, 03:3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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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36
人呆應該不是隨便寫個名子就變人呆了
這樣感覺有點怪怪der

不過上次有個支付命令即便簽名不是你可是法官要你找出是誰偽造的才會幫你撤銷
舊 2015-06-03, 03:44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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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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