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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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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這樣說
1非自願離職。 2離職退保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向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而離職證明 則須載明離職原因 所謂的非自願離職證明 實際上是離職證明 而重點在裡面寫的理由 而雇主不願開立 則可以直接找主管單位申請 所以這些根本不是重點 所以"被保險人若以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而申請失業認定,仍得請領失業給付,惟爭議結果確定申請人不符合失業給付請領規定時,應將已領取之失業給付返還" 看到了吧 不是非自願都可以領的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63848&mp=116003 有興趣的可以看勞基法的第二章 第11條到第1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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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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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來這樓主要非自願離職證明應該不是問題,但申請失業給付這個資格符合嗎?
至於回不去問題,很簡單公司已有人選了.建議你就趕緊找新工作,因為你上工也沒幾天,討不了多少補償金,就不要浪費時間了,當然你很閒想跟它耗也可以,就當作學習一些法律知識跟常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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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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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要魯來魯去嗎
![]() 一篇文章魯來魯去的,是在賣魯味的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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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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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不要中文夾雜英文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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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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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魯、小魯、本魯蛇、魯妹、小魯妹....只能說跟女王女王的叫差不多 ptt那種小圈圈文化的東西拿到外面來,卻沒自覺應該轉換成比較一般的用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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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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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失業給付
本魯之前有申請過,在2012年底時辦理 拿了兩個月就上工了 超過三個月後,連同剩餘四個月也一併申請入袋(正確金額是四個月總額的一半) 2013年3月1日到現在今年2015年2月28日 剛好兩年整 ![]() 本想今年轉職計畫皆在掌握之中 誰知人心險惡 本魯實在是.......... ![]() 前東家(2013年3月上工)歡迎我回鍋 當初離職的原因是公司沒啥前景也做不出好產品沒啥挑戰性一直在燒錢 加上某些人實在是 ![]() 不得不為自己職涯做出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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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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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難怪IC原廠分公司對復職"有意見".... 在可以中英夾雜的地方才這麼用, 有這麼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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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重重重地區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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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arstorm-2兄,也不要太生氣了,身體是自己的 話說回來,貴總務也許也是不得已,您有沒有聽過有人請喪假,結果長官派人去致哀才發現根本沒這回事的新聞?說不定是因為貴公司被這樣玩過,所以十年怕井繩... 我本人的親身例子是職員說祖母去世要奔喪,結果事實是跑去應徵面試,若不是對方店長打來求證,我也不會知道....另外還有說生理痛不能上班,結果是和朋友跑去玩的例子,人事阿百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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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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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個人了解,再就業後,得等新工作就業保險滿一年才有資格再申請,而不是你以前幹滿幾年,至於你之前就業後還可繼續請領這種我就不了解了. 想請領失業給付,建議你還是先去業服務機構問清楚,不然申請條件根本就不符,就算有開那非自願離職證明也無意義. 此文章於 2015-06-04 06:11 AM 被 kp20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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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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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未滿三個月 就算有非自願性離職書
也沒辦法拿失業補助 另外資遣費的部分 你才做1個多月 就算有資遣費也少得可憐 還要再爭取嗎? 我是覺得放下吧 趕快找新工作比較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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