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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micall.lee
有點像是別人的車子停在私人停車位上面,可不可以把那台車放氣的問題

不像..
這個比喻不好。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5-01-13, 09:4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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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9
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可以告 而且理由明白寫在判例裡

25年上字第1238號

上訴人於房門外安設皮線銅絲直達大門外之門框旁,通以電流為防盜之
具,適有某甲寄宿其家,於夜間啟門小解,誤觸電絲,登時身死,此種設
備,既足以危及生命,乃對於寄宿之外客,並不明白指示,致肇禍端,其
應負過失致人於死之罪責,殊無可辭。惟上訴人於門外安設電線,係供防
盜之用,縱有時構成防衛過當之殺人行為,但其防禦之盜賊,尚未因而觸
電,即防衛過當問題並不發生,自不另成犯罪。




這案例是電通到"門框旁",不知情,無犯意的人都會誤觸
自然構成"過失致人於死之罪"
但麥克大舉的例是在圍牆上
鐵網通常不是隱藏式的,也不是伸手可及的地方
如果你那麼努力爬上去被電死
法官不可能判屋主"過失致人於死吧..."
 
舊 2015-01-13, 11:0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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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人生開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海豹
這案例是電通到"門框旁",不知情,無犯意的人都會誤觸
自然構成"過失致人於死之罪"
但麥克大舉的例是在圍牆上
鐵網通常不是隱藏式的,也不是伸手可及的地方
如果你那麼努力爬上去被電死
法官不可能判屋主"過失致人於死吧..."

當然不可能

再看一次判例
房客是誤殺 過失致人於死
但對於防衛對象
是寫"殺人" 還是 "過失致人於死"
舊 2015-01-14, 12:24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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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離線中  
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海豹
這案例是電通到"門框旁",不知情,無犯意的人都會誤觸
自然構成"過失致人於死之罪"
但麥克大舉的例是在圍牆上
鐵網通常不是隱藏式的,也不是伸手可及的地方
如果你那麼努力爬上去被電死
法官不可能判屋主"過失致人於死吧..."

印象中.....有看過台灣的判過有罪的....

你可以裝置防盜設施嚇阻人入侵....但你不能裝明顯會讓人致死的防盜設施....
舊 2015-01-14, 12:29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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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blueck
差多了 放氣是主動破壞

放東西在菜園 跑進去吃則是被動


+1

引用:
作者r5954189
能夠一次9隻全毒到
那表示這狗主
平常根本沒有在管狗的
放任這些狗魚肉鄉民
應該提報流氓




引用:
作者shival
123456789,九隻...該不會同一飼主用放養的吧




我們家的狗很乖,只是去巡一下田而已


舊 2015-01-14, 09:33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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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renemilktea
*停權中*
 
renemilkte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8
我單純覺得會養九隻狗的...

感覺也不是太正常 各位不覺得每次經過狗很多的地方

都會有那種流氓聚眾鬧事的感覺嗎 只差不過講話 沒過來跟你講看三小

這種養很多狗的狗主人我遇過很多 真的心態上都怪怪的

好像在養地痞流氓保護自己的感覺

而且還三不五時會被自己的這些狗咬

主人都會被這樣了 附近的鄰人都不會怕嗎

此文章於 2015-01-14 10:15 AM 被 renemilktea 編輯.
舊 2015-01-14, 10:11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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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milktea離線中  
小閘蟹
Basic Member
 
小閘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甚至有些養狗卻不管教的人們, 平時放任狗狗到處跑, 如果狗狗受傷了, 就跳出來說要對方賠.

但如果是狗傷了別人, 就說狗不是他的, 他只有餵狗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最懷念的蛋餅... 此趟返鄉,據我弟說,發現它居然變成一碗要價四十元,只有兩.三片肉片的陽春麵的店?! 別懷疑,它真的位於高雄市,而且還是在漲價潮之前吃的 <--- 陽春麵店終於倒了, 卻變成了看起來不怎麼好吃的碗粿店,要不要抱著神農氏的精神去嚐新呢?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當初笨笨的不知道可以取中文名稱,趁著這波註冊潮,終於把小閘蟹的名稱註冊起來了唷!!
舊 2015-01-14, 12:5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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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閘蟹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小閘蟹
甚至有些養狗卻不管教的人們, 平時放任狗狗到處跑, 如果狗狗受傷了, 就跳出來說要對方賠.

但如果是狗傷了別人, 就說狗不是他的, 他只有餵狗而已.
所以好像狗主人也不用舉證狗是自己的
狗傷了人反而被害人就要舉證狗主人?!
且狗主人到底有何損失? 被害人被破壞的菜園就不是損失?!
舊 2015-01-14, 01:38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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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小閘蟹
Basic Member
 
小閘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引用:
作者supstring
所以好像狗主人也不用舉證狗是自己的
狗傷了人反而被害人就要舉證狗主人?!
且狗主人到底有何損失? 被害人被破壞的菜園就不是損失?!


因為如果那些狗真的是那個所謂狗主人養的, 狗就視為那位狗主人名下的財產, 狗被毒死了 = 狗主人財產受損.

但是反過來說, 狗主人是否有證明那些狗是真的屬於他的呢?
如果真是他的的話, 那照理菜園主人也應該可以向他請求賠償菜園損失才對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最懷念的蛋餅... 此趟返鄉,據我弟說,發現它居然變成一碗要價四十元,只有兩.三片肉片的陽春麵的店?! 別懷疑,它真的位於高雄市,而且還是在漲價潮之前吃的 <--- 陽春麵店終於倒了, 卻變成了看起來不怎麼好吃的碗粿店,要不要抱著神農氏的精神去嚐新呢?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當初笨笨的不知道可以取中文名稱,趁著這波註冊潮,終於把小閘蟹的名稱註冊起來了唷!!
舊 2015-01-14, 09:38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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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閘蟹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上面講那麼多有啥用?
在"狗"保法面前,人就是不如狗啦!!!

這什麼世道?我得趕快去煮一鍋來壓壓驚
舊 2015-01-14, 09:47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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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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