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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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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msnow
我也覺得是被A柱檔到
上次低頭滑手機的妹被計程車撞倒 我也覺得是被A柱檔到
當然對這些事我不評斷誰對誰錯, 而是會被A柱檔到這是有可能的事.

奇怪, 難道各位開車的都沒有遇到走在班馬線上一付我最大, 慢慢走的三寶嗎? 若是老女人的話, 還故意轉頭不看你的車 慢慢走過去的. 我幾乎天天遇到.
是啦, 我都會讓, 但讓得很不爽. 還有幾次三寶過馬路, 我也讓,但後面待轉的車排很多了, 我就故意督近一點, 結果依舊完全無害怕的意思還是慢慢走. 年輕的三寶.

在日本, 也許這很正常, 在台灣, 三寶們可以再大步走快一點點點點嗎? 讓我們知道車讓你, 也請你也盡量不要擔誤到別人的時間.


記得喔 督再近也不要壓到斑馬線,最少離行人三公尺
斑馬線前後延伸3公尺內行人擁有絕對路權
不然會被罰1200∼3600
     
      
舊 2014-06-12, 03:0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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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森林小熊
有個人說婦人闖紅燈,然後就好幾個跟著附合。

請問一下喔,車子看到紅燈,行人看到的是小綠人還是小紅人?

某些人真的不禁令人懷疑,他國小有畢業嗎?


就算枕木紋對向沒有行人專用號誌,這也不是婦人的問題,這個婦人當下有百分之百的路權。

https://dl.dropboxusercontent.com/u...%2002-20-41.png

而某些人居然還可以從記錄器車的車行方向的號誌,去推測撞人車的車行方向的號誌,太強了吧?

補充:
允許紅燈左右轉之路口,車子不論要左轉還是要右轉,都要讓"依綠燈橫越馬路之行人"先通過。如果違反,被行人舉證,好像駕駛人會被罰。

記得有這條規定。要再查一下.

你確定是別人國小沒畢業?

[行車紀錄器車]的號誌是[可以右轉,不可直行(左轉)],[撞人車]的號誌是[可以直行,也可以左轉].

這兩個方向的車都會和[被撞行人]過斑馬線的路線交會,所以,如果號誌設定者沒有智障的話,當時[被撞行人]的斑馬線方向號誌肯定該是紅燈.

PS1:我沒去過這地點,但依常識,有可能[被撞行人]闖紅燈;當然,也有可能號誌設定者智障.
PS2:不過,不管[被撞行人]有沒有闖紅燈,撞上斑馬線上的行人,駕駛還是需負最大的責任.
 
舊 2014-06-12, 03:15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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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默而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5
三寶是什麼?

這好慘喔...
就算遵守交通規則也還是要很小心啊
舊 2014-06-12, 03:30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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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而離線中  
zing11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8
尊重『行人路權優先』 保障行人用路安全 - 專題文章 - 專題文章 - 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168.motc.gov.tw/TC/ColumnCon...993412ea&param=

而所謂的「行人路權」,也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人行專用道和行人穿越道,是專門提供行人使用的,車輛不得侵占、行駛於行人專用道;而行人在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路權,其他汽機車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為保障行人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這項規定強調了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擁有"絶對通行權"的概念。因此,當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是要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 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 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 ***

上面有提到 行人闖紅燈就可以不管給他撞下去 嗎?!

影片中的汽車看起來就是
看都沒看就直接撞下去的
舊 2014-06-12, 03:31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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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ng115離線中  
森林小熊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2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確定是別人國小沒畢業?

[行車紀錄器車]的號誌是[可以右轉,不可直行(左轉)],[撞人車]的號誌是[可以直行,也可以左轉].

這兩個方向的車都會和[被撞行人]過斑馬線的路線交會,所以,如果號誌設定者沒有智障的話,當時[被撞行人]的斑馬線方向號誌肯定該是紅燈.

PS1:我沒去過這地點,但依常識,有可能[被撞行人]闖紅燈;當然,也有可能號誌設定者智障.
PS2:不過,不管[被撞行人]有沒有闖紅燈,撞上斑馬線上的行人,駕駛還是需負最大的責任.


先生,你和上面某人一樣,模糊焦點了。
我指正的是"婦人闖紅燈"這句話,他說錯了。婦人沒有闖紅燈。

你說的是左右轉燈號,那與婦人的路權"無涉"。左,右轉燈是給車子駕駛人看的,意思是那個時刻"得"左轉或右轉,請注意,是"得",並不是說二方向車子得左右轉,就等於婦人闖紅燈。
車子在左轉,右轉時,經過枕木紋應讓行人先行。這也是確定的。不信你去查。


天啊,網路真是個可怕的地方。
舊 2014-06-12, 03:43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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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小熊離線中  
莫爺
Major Member
 
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確定是別人國小沒畢業?

[行車紀錄器車]的號誌是[可以右轉,不可直行(左轉)],[撞人車]的號誌是[可以直行,也可以左轉].

這兩個方向的車都會和[被撞行人]過斑馬線的路線交會,所以,如果號誌設定者沒有智障的話,當時[被撞行人]的斑馬線方向號誌肯定該是紅燈.

PS1:我沒去過這地點,但依常識,有可能[被撞行人]闖紅燈;當然,也有可能號誌設定者智障.
PS2:不過,不管[被撞行人]有沒有闖紅燈,撞上斑馬線上的行人,駕駛還是需負最大的責任.

別勉強他了,住在森林裡,怎知都市的紅綠燈設定原則。
舊 2014-06-12, 03:53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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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森林小熊
先生,你和上面某人一樣,模糊焦點了。
我指正的是"婦人闖紅燈"這句話,他說錯了。婦人沒有闖紅燈。

你說的是左右轉燈號,那與婦人的路權"無涉"。左,右轉燈是給車子駕駛人看的,意思是那個時刻"得"左轉或右轉,請注意,是"得",並不是說二方向車子得左右轉,就等於婦人闖紅燈。
車子在左轉,右轉時,經過枕木紋應讓行人先行。這也是確定的。不信你去查。


天啊,網路真是個可怕的地方。

再強調一次,我沒到過該路口,所以我無法確定該婦人是不是闖紅燈,因為搞不好號誌設置者真的是智障.

台中市漢口路和青海路的交叉路口,和本案例完全相同,我每天都會經過.
正常情形下,在本案例的時間點,該婦人過斑馬線的燈號是紅燈;
只有當[行車紀錄器車]的號誌變成[紅燈(右轉號誌熄滅)],同時[撞人車]的號誌變成[紅燈]或[允許右轉的紅燈]時,行人過斑馬線的燈號才會是綠燈.
舊 2014-06-12, 04:20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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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msno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zing115
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這項規定強調了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擁有"絶對通行權"的概念..


http://www.dot.taipei.gov.tw/ct.asp...12308&mp=117001

" 若行人於紅燈時段通過路口而發生肇事,雖汽車仍應禮讓行人,但行人仍需負事故之責任。"

矛中之矛 盾中之盾
嘿啦, 是有絕對通行權, 但卻要負事故責任.

舊 2014-06-12, 04:3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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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離線中  
SpiceAndWol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該處是有左轉號誌的
肇事的車也是第一輛車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5.140618,121.711167,3a,75y,286.03h,84.57t/data=!3m4!1e1!3m2!1s024bjQ9NyYvlipanZAWRTQ!2e0

另外該處沒有行人號誌

當然理論上 行人愛甚麼時候過都可以

一般來說 以左轉號誌是綠燈時
左邊的行人穿越道應該是不能通行的
不過該處沒號誌管制

以本案來說
駕駛得負主要責任
因為有霸王條款在
不管駕駛的視線是否受A柱遮蔽
舊 2014-06-12, 04:46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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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eAndWolf離線中  
josetsun
*停權中*
 
josets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msnow
http://www.dot.taipei.gov.tw/ct.asp?xItem=53865192&ctNode=12308&mp=117001

" 若行人於紅燈時段通過路口而發生肇事,雖汽車仍應禮讓行人,但行人仍需負事故之責任。"

矛中之矛 盾中之盾
嘿啦, 是有絕對通行權, 但卻要負事故責任.



賠償看比例,但是過失傷害應該跑不掉...
舊 2014-06-12, 04:4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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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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