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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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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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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以RPG來說 棍棒刀槍要打到「hp扣光」了對方才會不能行動。 而防狼噴霧就像「狀態攻擊」,被麻痺石化了再強也是要等到解掉了才能動。 除非你招招都是要害暴擊,還要對方都是低hp雜魚, 不然還是帶狀態攻擊的東西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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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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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買過mase的防狼噴霧給前女友 她說上班有時候會被騷擾 真的滿貴的 也只能噴一兩次的樣子 威力應該還不錯 雖然我沒有試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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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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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一個好東西: 平底鍋!
[YOUTUBE]dJptvVlUcp0[/YOUTUBE] 早在這部片子之前好幾年, 我就已經擺了兩個百貨公司週年慶的免費平底鍋在大門邊, 我是沒那種身手, 不過看來和我有相同想法的大有人在... OK, 別鬧了!!!! (話說回來, 是誰別鬧了?!) 我想我已經提過好幾次警械使用條例這隻全民入罪的大怪獸!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放寬的東西, 在警械使用條例中全收回去了, 而且"警械種類規格"當中項目包山包海, 規格卻不說明, 舉凡各式棍, 刀, 槍, 砲, 銬, 繩, 網, 電擊器, 還有前面先進所說的瓦斯噴霧都在其中 (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HL=&StyleType=1 ) 結果就是任何類似的東西警察都可以認定是警械, 而在一些警局網頁的 Q&A 中看來似乎也是如此... 如果這不叫濫權, 那什麼才是? 怎麼沒有立委去踢一下... ![]() 這玩意不改, 看來能用的, 也只剩平底鍋和高跟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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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再鬼話啥 "寧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無" , 別再害人了, 與其庸人自擾, 寧可信其無! --- 搞綠能是要看風水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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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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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mase的辣椒水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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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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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knows what this is ?
C4H10FO2P how to produce i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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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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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買武器也要看人用
用不熟練的東西只是找死而已 能閃還是快閃 防狼噴霧被噴到臉 正常人應該都沒辦法追擊 以前我跟我妹實驗過 在書房對空中小小輕輕的噴了一下 結果那個區域的空氣大概至少維持了半天油辣的感覺 走進去眼睛鼻子都會有強烈的刺激嗆辣感 所以我個人還是比較推薦防狼噴霧 如同營長所說的 使用起來比較沒有後續法律上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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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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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是否可持有或是否可購得, 是否需要登記....
任何需要擊發/噴射的防身器具, 你永遠都會遇到 "要使用時不知妥善率如何" 的風險. 電擊棒真的還有電嗎? 鎮暴槍打得出子彈嗎? 噴霧器噴得出防狼霧嗎? ..... 越簡單的東西越可靠, 越能隨身攜帶的才會真的帶. 任何需要填充/電力的我都不會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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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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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練練"擒拿術"這主意 大家覺得如何
![]() 抱歉 離題了! 此文章於 2014-02-17 02:45 AM 被 孟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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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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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要花時間學太慢了 用個大鎖或是安全帽就好 第一下踹蛋蛋讓人彎腰之後 第2下往後腦大力敲下 倒地之後第3下往肋骨重踹 這樣還能活動自如那我不如投降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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