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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t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88
離都離不得?老頭要氣的吐血
     
      
舊 2014-02-06, 02:46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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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ter離線中  
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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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chester
離都離不得?老頭要氣的吐血


氣死了就沒有問題了...
 
舊 2014-02-06, 02:48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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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離線中  
kize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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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驗DNA能不能法治化?
新生兒出廠醫院一律附生父母及新生兒DNA證明.容易作到,也會少很多問題.
是你的小孩,就蓋"父"
不是你的就蓋"養父"
這種家庭最重要的大事,本來就不能含糊,有什麼好信任不信任的?
輕重不分也差太多了吧..

男人辛苦一生結果幫別人養小孩是笑新聞?
女人偷情亂生不可以驗血統會傷感情
..大概女人是上帝吧..
應該法律規定要作..相信男人都會感謝的,亂來的付自己應負的代價.別害人.
__________________
~我要去伊斯坎達爾星~

此文章於 2014-02-06 02:59 PM 被 kize 編輯.
舊 2014-02-06, 02:50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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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離線中  
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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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kize
驗DNA能不能法治化?
新生兒出廠醫院一律附生父母及新生兒DNA證明.容易作到,也會少很多問題.
這種家庭最重要的大事,本來就不能含糊,有什麼好信任不信任的?
輕重不分也差太多了吧..

男人辛苦一生結果幫別人養小孩是笑新聞?
女人偷情亂生不可以驗血統會傷感情
..大概女人是上帝吧..
應該法律規定要作..相信男人都會感謝的,亂來的請付自己應負的代價,不要害人.


無罪推定..................
舊 2014-02-06, 02:5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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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kize
Senior Member
 
kiz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引用:
作者weirock
無罪推定..................

偷情在法律上無罪喔.
DNA親子鑑定對父母雙方及嬰兒並沒有罪責問題.為什麼不能作?

科學的健全的穩定的家庭,才是國家應該促成的好家庭不是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要去伊斯坎達爾星~

此文章於 2014-02-06 03:11 PM 被 kize 編輯.
舊 2014-02-06, 03:0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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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5
引用:
作者kize
偷情在法律上無罪喔.
DNA親子鑑定對父母雙方及嬰兒並沒有罪責問題.為什麼不能作?

科學的健全的穩定的家庭,才是國家應該促成的好家庭不是嗎?


1:比例原則,發生這類特殊狀況的比例有沒有高到公權力強制介入的必要....

2:侵害人民隱私,想驗的自己隨時可以去驗,不想驗的公權力強制介入不是侵害這部份人的權力嗎....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4-02-06, 03:22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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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現在在線上  
小書僮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驗DNA這件事情可以當成像在驗血型那樣
至於動機是甚麼
根本無須說明吧

引用:
作者weirock
無罪推定..................
舊 2014-02-06, 04:01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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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書僮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離婚沒辦法
簡單啊


分居啊
把財產給大兒子
然後去律師那邊立遺囑所有的剩下財產都分給 XXX
搞定
舊 2014-02-06, 04:08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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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SUNGF
Junior Member
 
SUNG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3
引用:
作者chaotommy
離婚沒辦法
簡單啊


分居啊
把財產給大兒子
然後去律師那邊立遺囑所有的剩下財產都分給 XXX
搞定


中華民國沒有分居條款

然後除非提起親子無效訴訟 但是不知是否可判成立!(還是要先驗DNA)

不然親子關係沒有廢止前

婚姻關係存在


遺產還是要給一部分(特留份)二子 妻子

所以...............干




__________________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舊 2014-02-06, 04:2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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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F現在在線上  
skyhuan10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引用:
作者SUNGF
中華民國沒有分居條款

然後除非提起親子無效訴訟 但是不知是否可判成立!(還是要先驗DNA)

不然親子關係沒有廢止前

婚姻關係存在


遺產還是要給一部分(特留份)二子 妻子

所以...............干







生前就把全部財產移轉給大兒子就行了
舊 2014-02-06, 04:32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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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huan10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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