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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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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吸扒啃大叔手底下也有許多菸酒生被大叔吸(血)扒(皮)啃(骨)的囉.... ![]() ![]() ![]() (還是大叔也被吸扒啃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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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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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被剝皮啦,該計畫樓主發的正好相反,從學術界發表結果, 篩選出一些有價值做下去的東西,再花經費往下走, 所以就由某衙門機構統一發包,敝單位傻傻的標了下來, 等到一開工才發現根本unrepeatable,透過關係打聽才知道, 該案已經發包過一次,得標的公司最後也是認輸結案。 再透過關係連絡上已經畢業的學生,支支吾吾講不清楚, 車馬費請他來指導一下都不願,你說現在是怎麼一回事? ![]() ![]() ![]() 這篇文章根本是胡扯臆測的多,這類動武的計畫根本不會這樣搞, 尤其合作對象又是台青成交,人事費都有規定,嫌少去怪規定的單位。 這年頭大家搶大餅競爭得很,ITRI要有經費不養自己人, 居然還會發包救濟其他單位,除非是一開始就是合作關係。 ![]() ![]() ![]() 強調成果都是研究生完成,媽的咧,ITRI做的東西有口皆悲的多, 原來都是無敵研究生做的? ![]() ![]() ![]() 科專有這麼好結案,那還要花錢請人做,乾脆錢擺口袋成果報告自己掰。 ![]() ![]() ![]() 最後有沒有層層轉包很甜的計畫,當然而有那是另一個故事… 看到這篇學術小妖自吹自嗨的文章,就一肚子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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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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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前與ITRI 合作協助廠商技轉的時候的確發現同樣的情形 (不過這是從後端產業鏈的觀點). 嚴格說起來, 樓主那篇是3成對7成錯, 工研院的基礎不患技術問題(還是有研發單位的實力, 但是是被壓榨那一群), 患得多數人是隨設計不良的制度見縫插針, 糜爛下去的問題. 台灣很多掌握資源, 號稱專業的單位根本就沒能力, 為求和國際接軌就硬是要搞一樣的制度, 造成很多單位空有其職而無實際能力(反正相關相似的背景就來擔任, 借調或兼任). 政府也知道, 所以來土法煉鋼, 現有的不專業體系因為木已成舟, 弄掉會顯得過去根本就是錯誤的決策, 所以不動這些單位, 反正會寫書面資料足夠就好, 再爛也留著. 但是事情不能不做啊? 所以再弄經費搞產官學合作, 打算靠工研院等單位提升產業的能力, 搞研發搞技轉, 層層往下走, 審批計畫的族群, 壓榨的自然是最底層的研究生和相關靠經費吃飯的人. 像近幾年來的一連串食安環保議題等等, 基本上是完全反映出相關人等完全不專業不依法行政的立場: 塑化劑 - 是TFDA檢驗員在進行"加強取締偽劣假藥專案", 不按照程序走而檢驗出來的, 也就是違法亂綱而行. 雖然最終保障了民眾的食安, 卻也可以看見即便是官方機構也可以不按程序, 僅因自己的意願而私下進行分析檢驗. 若今天換成有私慾的人去分析暢銷藥品再把配方轉售給對手的話, 後果堪慮. 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 - 是來自於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的訊息, 一個本應調查國家重大案件和犯罪鑑識的單位, 卻變成食品驗證的"訊息來源". 棉籽油事件 - 由彰化地檢署和彰化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合作查緝. 但是看看食品衛生科的工作內容 - 食品衛生科食品工廠衛生管理、健康食品管理、食品標示及****管理、肉品衛生管理、國民營養、營養師執業管理、營業衛生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 真正做食品檢驗(含抽驗及申請檢驗)的反倒是檢驗科. 也就是說這次的事件不是由檢驗作為開端, 而是揣測+驗料 (以工廠衛生名義)來比對進出貨量. 日月光/ 彰化電鍍廠排汙事件 - 這件事情更有趣: a. 查獲高雄, 中壢或者電鍍廠等處的排汙, 都是該處環保局直接勒令停工 - 但是水污染防治法27條中明定主管機關才有權限命其停業或部分或全部停工. 誰是主管機關? 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巿為直轄巿政府;在縣(巿)為縣(巿)政府。 跟環保局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環保局為越權. c. 而電鍍廠的部分, 號稱長期排汙導致於農作物受汙染, 但農糧署17日公佈11件複驗樣本,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先不說官方單位檢驗的準確性 (皇后的貞操), 也就是說環保署協同彰化地檢署的作為, 在未確認廢水是否導致農作物汙染 (結果後來檢驗還合格 XD ), 或者排汙水是否合格的情形下勒令停工, 也就是未按水汙法來進行了. ================================================ 上述的部份不是說廠商做的對, 實際上這些狗屁倒灶的廠商作為本就違法, 但是官方機構不依法行政這就更奇怪了, 自我詮釋作為和自行擬訂行動不按權責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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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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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村
文章: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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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不能說得秘密
哈 這樣又被踢爆了..... 馬的 還可以踢爆說 能接到合作案的都是大廠耶 中小企業連各肉屑都檢不到 真慘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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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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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鬼島奸商:這是非法偵查,要求國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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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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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得很好 但環保局這邊要說一下 1.主管機關市環保局沒錯,只是停工發文是府函,如果以局函發,那這有打行政訴訟的潛力...你知道我知道,就是有後路 2.有關汙染米這邊,這是屬於環保局水保科土壤及地下水這個分類(地方名稱不同),彰化有配置幾員(前彰化葡萄公主..)管轄,依照幾位教授的實驗,植物對這些汙染物吸收率極低,不然整治汙染土攘就不用把土挖走了.... 3.按照水汙法...只要私接暗管就能勒令停工,要看一下法源喔..... 但是行政不彰是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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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清風帶走一絲煩惱 此文章於 2014-01-06 12:58 PM 被 kevin o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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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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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科專不是中小企業的遊戲,有其他另外的項目可以申請, 名稱好像是SBIR之類,當然相對的經費少很多。 此外有同事提醒,這位無敵研究生應該是歸在內部養人的科專下, 詳細情形下班有空再來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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