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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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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製油、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2014年間,遭控指示味全公司下屬混油,牟利約2.1億元,一審判處4年,上訴後,智財法院今仍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魏2年定讞,魏應充將入監服刑。
對於魏應充被判2年,許多網友湧進《蘋果》即時新聞留言 「才區區兩年.....我寧願看到政府把他財產充公」、 「太划算了 !難怪黑心商人那麼多 !」 「兩年,給我一億我去關好了啦」、 「那9000萬我去」、 「那8000萬我去」、 「不要在削價競爭了」、 「你們這些貪得無厭的,2000 萬我就去,反正一年多就假釋惹」、 「選我選我,200萬我就去了」、 「我當兵一年多欸,他這樣才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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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此文章於 2017-04-27 03:14 PM 被 滄桑v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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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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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彰化是中部 在世界各地 有錢都是好棒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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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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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的不信,難道要叫狗去咬?
演戲演得認真,看戲的爽還打高分 此文章於 2017-04-27 03:44 PM 被 newfir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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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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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黑心油毒害台灣,又賺了那麼多才關二年
味全罰那點錢根本是零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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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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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他的財產 如果一億元可以不用關 他應該會馬上掏出這一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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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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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個法院審的是不同案吧? 台北是橄欖油案。 彰化是逃漏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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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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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創新高 魏應充再13億交保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50212/36385044/ -- 13億都拿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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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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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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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逃漏稅案也是有司法爭議 易科罰金的規定是本刑半年以下的才可以易科罰金,而且同時需要檢察官同意 但法官與檢察官很技巧性地把每一筆逃漏稅拆分開來,把大金額拆成小金額 讓每一筆漏稅的刑責都變到半年以下,最後再合拼執行三年 因為每一筆的刑責又在半年以下,可易科罰金 然後檢察官就讓他易科罰金,所以就可以罰錢了事 但其實,檢察官是有權力可以不讓犯人易科罰金,直接坐牢的 但檢察官不做 換句話說 就是法官與檢察官,聯手合作去鑽了法律的漏洞 知法玩法,就是這個意思了 但明知有漏洞為何不趕快修法改? 這就問問咱們一票票選出來的立委都在幹什麼吃的了? 此文章於 2017-04-27 04:33 PM 被 DWEOOT1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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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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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看到那位強姦菲傭的關進去...沒一個月就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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