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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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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死掉的少女跟家屬一點錯都沒有,這種鄉愿的社會,其實也是很病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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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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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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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挑這種沒難度的追~
不是剛好符合柿子軟的較好吃的比例原則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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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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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責任感的人說: 這社會真是病態。
嗯,這社會的確很病態... 動不動就要把責任推給對方,自己都不必檢討的社會,的確很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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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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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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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曾說,社會大亂之前,必有三種前兆:
1.無論何事,均黑白不分。 2.善良的人,越來越謙虛客氣;無用之人,越來越猖狂胡為。 3.問題到了嚴重的程度之後,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認,不痛不癢,莫名其妙地虛應一番。 曾國藩死後20年,大清朝終於灰飛煙滅。 如何解讀,看個人慧根,或是個人立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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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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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沒有想過是因為軟柿子撞爛了所以報出來 你才會知道這件事 默默的做了多少事但因為沒有報導價值所以你根本不知道 不要把你看到的當成全部 那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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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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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應改比照放動物傷人 主人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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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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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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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串就看到幾個這種觀念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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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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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受檢
拿罰單 不就結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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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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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個頭阿...
沒帶安全帽.闖紅燈這種不攔停 那要是撞到人是不是到時候又要罵警察不盡職預防事故,讓這種不定時炸彈到處跑? 攔檢你頂多就給張罰單,要是自己撞了人還是啥是張罰單就能了事得嘛? 沒帶安全帽就已經事故重傷的風險大增,闖紅燈更是增加車禍機率,當下不攔停光事後開單才是沒意義 再說 也沒人撞她,一路超速自撞了,是能怪誰? 是誰錯在先又遇檢不停又逃逸得? 有人說犯小錯被賜死? 超速自撞也能叫被賜死? 那根本叫自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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ぶ(∀゚ )人(゚∀゚ 人( ゚∀ 人(∀゚ )人(゚∀゚ 人( ゚∀ ノ(↑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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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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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罰個萬把塊連罪刑都談不上的事要追到小朋友去自撞 你以為警政署沒事訂這種規定找自己員警麻煩做什麼 這就是比例原則所起的頭啊! 當頭也好過有人自願去當尾巴的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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