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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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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同: 我老婆做妓女賺來的,一次一百萬。 行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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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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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平常都在軍營
查他電話電腦紀錄? 查他家人的電腦紀錄這樣比較合乎邏輯 如果又查到確實都是他在用的 這個實戰單位的上士缺真是爽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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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 「 何 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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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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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仍有鄉民沒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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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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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法律是懂法律的人在玩的... 找個家人/人頭/白手套代理,反正只要他不成為被告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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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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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范上士就算是怎麼樣的低能和白痴也不會蠢到用自己的電話和電腦在當這些勾當吧, 當然都是要靠家人或代理人在幹這種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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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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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 ![]() ![]() 還有一開始我就知道職業軍人的做法了,我也說過這很難有真相出來... 我只知道現今軍人有『武德』的,很少∼少到寥寥可數 ![]() 還有你要討論到其它方面,那就請你另外開政治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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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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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路/為什麼你不覺有異?【聯合報╱平路】2013.08.21 03:32 pm
廿五萬白衫軍走上街頭,展開公民運動的新頁,自發的能量令人動容。接著,國會迅疾修法,幾日之後,禁閉室走入歷史,軍法審判也走入歷史。然而還有什麼,比上述更為深沉,事關我們不自覺的集體心靈。 譬如說,洪仲丘冤死案發生,其中媒體對涉案人的定罪過程,作為閱聽人的你我,為什麼不覺有異? 以涉入此案的范佐憲為例,先是臉部畫面被放上頭條新聞,編案寫他在祭拜洪仲丘的現場眼神亂飄、鬼眼亂瞄,圖文對照是十足的罪證。接著,名嘴大爆料,抖出這位上士經營簽賭集團、放高利貸,加上偷軍油、盜賣軍品,總之是眾惡歸之。網民則從他臉書下手,見他又吃消夜與又玩重型機車,一時彷彿也追出不少旁證。 問題是這些線索,有多少至今查無實證? 就以拍到的眼神為例,以特寫鏡頭加一堆旁白,說范佐憲目光如何邪惡等等,廿四小時輪番放送,對當事人是否公平?拍過照的人都知道,鏡頭前的表情其實難料,有時是角度問題。被媒體揪出來寫,並在電視畫面中拉出框框來議論,絲毫無視當事人的人權。 原因是范佐憲已被媒體定罪是「惡人」,但對待所謂「惡人」就該百般醜化?何況,人性是複雜的調色盤,哪有絕對的善、絕對的惡,其中存在著許多灰色地帶,如何反應常屬情境的產物。處在封閉的體系譬如軍隊,諂上壓下、欺軟怕硬…灰色地帶中種種求存之道就被誘發出來。與其說某人生性邪惡,不如說,是體系任人作下惡事,一環一環,有特權有包庇,系統的封閉性才是惡源。與其聲討個人犯行,不如檢視我們的建制中還有多少不透光的角落。 問題在於毛細管一樣深入其間的權力運作。換句話說,軍隊關起門來,等同結構性的黑幫。置洪仲丘於死地的,關乎有人在「教訓」時下了重手,更關乎對不服幫規者的制裁機制!這足以證明那位母親的直覺很準確,范佐憲母親說:「他只是個士官,怎麼有那種能耐?」而范母還表示,外界把她兒子形容成「大魔頭」,讓家屬以後怎麼面對社會?要范佐憲以後怎麼做人? 不必審訊、無需證據,也不用聽當事人為自己辯白,范佐憲早被媒體設定為「大魔頭」!洪仲丘枉死的關鍵若是軍中的私設刑堂,而媒體給予范佐憲的諸般待遇,從文字的羅織到鏡頭的惡意,對比於涉案者如何聯手懲處洪仲丘,殘忍的程度是一模一樣! 人們若能夠感受到洪家姊姊的痛,應該也能夠感覺范家母親的痛。事實上,當事人見自己被當成人民公敵,po在臉書上的生活細節成為罪證…,確實承受著極大的壓力,而范佐憲出庭時,口吃或腳軟等生理反應又立即在媒體上被認定是假裝的。想想看,誰無父母?誰無子女?無分洪家或范家,我們可不可以把兩家的痛連在一起去感受? 殘忍的定義之一是,在自以為的正當性之下,無感自己作為所肇致的(通常是不必要的)痛楚。所以,觀眾席上的我們也絕非那麼無辜!真相像洋蔥,剝開一層還有一層,公民的集體力量一舉改善了軍中人權固然令人振奮,在同時,每個人都應該思索,為什麼過去一個月,在媒體牽引下,你我或多或少,都參與了這場私刑。 自覺的正義?還是不自覺的殘忍?象徵的意義上,在證據齊全之前,我們已經迫不及待,對所謂「惡人」砸下石頭。 (作者為作家) 【2013/08/21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平路/為什麼你不覺有異? | 名人堂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81...l#ixzz2ce8L75Kp Power By 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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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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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跑法院的經驗來說,鄉民不該對台灣司法有過高的期待,這是不可能的。
我喜歡談我的案子,但是因為還沒百分百完結所以我不談細節,都兩年多了。 我的調查卷宗快二十公分厚,什麼案子?說出來超級爆笑,真的。 卷宗居然比殺人放火還厚。 很容易因為政治因素(或其他原因)導致不易完結,我自己的案子,在米國一年不到KO,對方還敗訴,台灣還在練,不為什麼,只因為對方是知名人士 ![]() 此文章於 2013-08-22 07:45 AM 被 scottch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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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竹南南竹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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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都是
對自己,無罪推論 對別人,有罪推論 我有錯嗎? 我有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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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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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不懂法律的就可以瞎起鬨,然後射後不理,這樣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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