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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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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說法有點傾向有罪推論,如果抓狗來的人不能證明其無罪則官方有一定的責任。 但是其設計精神應該比較傾向於拾獲財物的無罪推論,也就是拾獲財物交與官方並配合政策者給予獎勵,若是對過程有質疑應提出證據。 至於這政策本身很搞笑就不多說了,基本上這些都是針對不要養的主人不要養讓他們不要亂丟而已,現行動保法下抓貓狗可不是啥簡單的事情,要怪就怪狂吃收容所豆腐那些人,”收容所是屠宰場”+”腦殘恐慌飼主”=拋棄野外防疫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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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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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打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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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真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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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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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得到流浪狗 你得到白米 沒讓你做白工不錯了 按照你的標準 遺失物領3成報酬 也是對你我的不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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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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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 被人罵
不抓, 被人罵 開放七月普渡狗肉月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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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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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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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就打疫苗就好啦,還可以防止野生動物太靠近人群,又不是只有貓狗會傳染狂犬病,
只針對貓狗捕抓真是腦殘的政策.另外,狂犬病致死率很高,但在發病之前就醫都有99趴 以上的治癒機會,我也不知道有何好恐慌!除非你家到醫院要3天以上,那你真的要多保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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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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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問題了啦,貓狗保起手就是抹黑政府,後續他們就是偉光正。 台灣有撲殺?明明就是捕捉/收容/安樂死,安樂死的原因是沒人領養加上環境預算不堪負荷不是想殺就殺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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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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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你想說甚麼, 但是你貼到這裡來, 我不會覺得你是想站在保護動物的那一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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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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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出事時就說亂抓
出事時就說這不是我家的狗 反正沒證沒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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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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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罪無罪推論,老實說我沒想那麼多,不過你應該也無法保證不會有人會去動那些念頭吧! 基本上我只想討論這個讓人感到搞笑的政策. 那些問題不過是我對於這個政策的一些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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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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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隨便臆測別人的想法 我不討厭動物,只覺得鄉長處理的方式不夠漂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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