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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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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活人可以填寫授權書 你幫死人填寫授權書叫偽造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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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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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我講一個經驗吧
幾年前我媽過世了 所以我去二信(我媽有在那開戶) 要把她的錢都領出來 我帶了 自己所有的證件+印鑑(全帶了) 我媽的本子+印鑑 我媽的身分證+健保卡 我媽的死亡證明 戶口名簿 然後我就對二信的櫃台講了 要把錢全領出去 戶頭不要了 人在人情在 人不在了 所以呀!!~ 結果櫃檯說...要關閉帳戶以及領千元以下的金額需要"本人"到場 ![]() 那陣子因為處理喪事....很多事 這種事就懶得去計較了(印象中沒剩多少錢) 只是令我無言的...死亡證明書都拿過去了還跟我要"本人"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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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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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也處理過把過世親人銀行帳戶的錢領出來 手續非常非常麻類,銀行給了需要什麼文件的指示 去國稅局辦完稅證明,因為沒有寫下遺囑,還得要根據往生者的遺產繼承順位,誰有權去領他的錢 除戶證明,順位排到父母在前,還要父母的除戶,證明這個順位的人已不在,同一個順位的幾人要全戶證明彼此的親屬關係,因為大家各自成家沒住在一起,要全體簽同意書委託一人辦理,什麼繼承人的印鑑證明.... 其實帳戶只有五萬多,大家都沒時間,一拖再拖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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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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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喔!!所以其實是繼承遺產的問題呀!!(因為沒多少錢所以我根本沒想到這個問題) 不過我比較尷尬的是銀行要求要"本人"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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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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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銀行很智障的 人要到是嗎? 要我開棺給你看 還是我把你幹掉你下去看 自己選一個 ~ 都有死亡證明了還不夠真不知道還要甚麼才夠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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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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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家單位更是莫名其妙 親人是意外往生,當時有報警處理,被歸類為失蹤人口,後來找到遺體 檢察官也開了死亡證明是意外 拿到死亡證明到戶政事務所辦除戶,怎知那位戶政承辦員說不能辦,電腦紀錄失蹤人口沒註銷,要我們跑到警察局去辦理,又說任何一間分局都可以 戶政事務所隔壁就有分局,可是接受處理的員警弄了老半天說還是不能,要回到原報案的地方才能註銷紀錄,回去戶政事務所問,他們說不知實際規定如何,規定是要去報案地也沒辦法 聽他們這樣說只好又跑一趟,報案的派出所說我們在分局遇到菜鳥,根本不必來這裡,有死亡證明全省警局以及派出所就可註銷 好了!臨走前問一切OK?回去可以辦除戶,原報案的員警說電腦紀錄註銷了沒問題 又回到戶政事務所,還得要再抽號碼牌,換了另一位承辦員 XX的,他說還是不能辦,註銷需要開立註銷的公文,他們需要拿到正式的文件才可辦理除戶 哪個承辦員還說"不懂就問清楚,你們沒問清楚,自然白跑幾次...." 終於受不了,我們開罵,親人意外死亡報警尋獲的經驗誰會有?誰知道程序以及需要什麼文件?不知道的事怎麼問?問了又沒說,只會告訴我們去到哪裡他們就懂得處理 結果是戶政和警局的人大家都在唬爛,害我們跑來跑去 後來因為我們越罵越大聲,驚動了長官,出來道歉然後內部打了通電話,跟原報案的派出所訐譙,要求註銷文件傳真過來,再補寄正本...如果,我們不大發雷霆,哪個可惡的戶政人員還想要我們再跑去派出所拿註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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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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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 詐騙集團就是可以找出這麼多的巧合 ,不然怎麼叫做詐騙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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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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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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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繼承之後,帳戶所有人就是繼承人,也就是本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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