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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p4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台灣的某個角落
文章: 62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一下子要死,一下子不要死,這樣法官很難作耶~

那就由法官讓被告欲仙欲死
     
      
舊 2013-06-29, 10:0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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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p4離線中  
oguma
Major Member
 
ogum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海軍左營基地
文章: 148
在靈異那邊有人討論說:
家屬若對司法感到無力!最好的方法就是喝了幾瓶酒後往那王八蛋一撞!
判的絕對會比故意開車去撞死他來的輕,這也算酒駕新制的一大德政嗎?
 
__________________
7788-2222=
舊 2013-06-29, 10:4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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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uma離線中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推考這種違背人性的判決其目的大概只有一個---逢迎拍馬PLP,想升官
舊 2013-06-29, 10:50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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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Post

引用:
作者archarch
要修什麼法 ???????????
法官法 ???????

修憲法,讓陪審成為國民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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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6-30, 05:54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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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傲世笑紅塵
Regular Member
 
傲世笑紅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oguma
在靈異那邊有人討論說:
家屬若對司法感到無力!最好的方法就是喝了幾瓶酒後往那王八蛋一撞!
判的絕對會比故意開車去撞死他來的輕,這也算酒駕新制的一大德政嗎?


這段話讓我想到某個民代堅持的一件事,

就是酒駕是過失...非故意...

這個民代還曾是司法官...

簡直是天龍人中的菁英啊...
舊 2013-06-30, 06:04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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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笑紅塵離線中  
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引用:
作者oguma
在靈異那邊有人討論說:
家屬若對司法感到無力!最好的方法就是喝了幾瓶酒後往那王八蛋一撞!
判的絕對會比故意開車去撞死他來的輕,這也算酒駕新制的一大德政嗎?


沒用,因為家屬有犯案動機
真要撞得想辦法讓別人幫忙撞
舊 2013-06-30, 06:10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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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jshj0314
呼喚本站駐站法律專家"們"(有好幾個)

蟲蟲,你怎麼看這次法官的判決啊?


斗膽代答:

(髮綠磚嘉):去讀判決書!

引用:
作者小豹貓
學法的人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你得到它了。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3-07-01 12:00 AM 被 Crazynut 編輯.
舊 2013-06-30, 11:57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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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jshj031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Crazynut
斗膽代答:

(髮綠磚嘉):去讀判決書!


記得有人在這個站貼過怎麼查判決書,但是,那個時候我去查居然是一個死連結,林X世的那個案子.我的感想是一般人還真的不容易看到判決書哩!如果法院設下層層障礙的話,甚至他只要把查詢的網頁改個路徑或檔名,名眾就連不進去了.
假若一些重大的案件的判決書可以登在報紙上接受公評,我想不用讀法律系的人了,只要有讀過書的人明理的人或是有追根究柢精神的人或是閒閒沒事的人,都可以去讀甚至去查法條,判例的話,這些法官就不會氣燄那麼囂張了.大眾現在只知道法官判決的結果,不知道他們的理由,熟知那些判決的理由是很荒謬的呢?或是很正確的呢?

所以才會有本站某蟲名言,去讀判決書,這種驕傲的話語!當別人都不識字,當別人都不會去查六法全書嗎?


娃娃法官 才出校門 就進衙門 庭內審案 庭外法警偷笑 !

請搜尋 家門 校門 衙門

此文章於 2013-07-01 12:43 AM 被 jshj0314 編輯.
舊 2013-07-01, 12:36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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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j0314離線中  
jshj031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說真的,若真要廢死,我沒意見.但我覺得一定要有把那些罪無可逭的人渣"永久與社會隔離"的替代方案,其實就是不可以假釋,特赦,等等減其刑度的"真正的無期徒刑"(關到他自然去見上帝),就算是把我納稅的錢,多花一點在養這些人渣,我也願意,真的!只要他們不要再出來害人,或是有吠死團體幫他們上訴再上訴,浪費社會成本.還有那些自命清高的法官們,這種無法減刑的無期徒刑若可讓他們覺得他們沒有在殺人,可以安心的判下去,這樣就好.

此文章於 2013-07-01 01:07 AM 被 jshj0314 編輯.
舊 2013-07-01, 01:05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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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j0314離線中  
jshj031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超過十分鐘無法編輯.

監獄會人滿為患嗎?其實不一定,畢竟每天有人犯重罪的比率很低,就算是監獄空間會不夠關,好吧,被判無期徒刑的人,一個人關一間,1.5坪大就好,供三餐,和洗澡,飲用水,無任何放封或休閒,該空間無窗戶,有空調,有電燈一日自動供電6時~18時,讓他們無打擾好好懺悔,這樣子,絕對不會不夠關,反而流動率會很快.
要蓋一間都是這種房間的專用監獄,技術上絕對可行.

此文章於 2013-07-01 01:27 AM 被 jshj0314 編輯.
舊 2013-07-01, 01:2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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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j0314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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