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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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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找的還敢上來取暖
警察幹的好+1 此文章於 2013-05-23 10:07 AM 被 ckmi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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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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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鑰匙也能拿來割膠帶啊 找不到刀片時都是直接拿鑰匙來割的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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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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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樓主自己也說那娃跟初生嬰兒一樣高, 照這樣看這把刀超過50公分。 這把拆信刀還真大 帶把50公分的刀在全家開箱, 換成你看到作何感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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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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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句的另一意思是不是說,原告可以無理由不到,不會有任何事? ![]() 不知法律是這樣解讀的嗎? 此文章於 2013-05-23 10:35 AM 被 chenyu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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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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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警察辦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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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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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看箱子就知道刀有多大把了 帶這麼大把的上街去開箱 被抓或是被報警只是剛好 我不懂的是幹嘛要在超商表演開箱文 查了一下 郵局的便利箱 Box5的長度為23公分 影片中很明顯刀子就比便利箱還要長 應該有30到40公分以上 此文章於 2013-05-23 10:45 AM 被 lomp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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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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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鑰匙那是用捅的 影片中看不出來事主有很用力... 主要是在公共場所把刀抽出來很不恰當拉 今天又不是在COS會場大家都有共識出現的應該是"道具" 光用看得又很難分出是真刀還是道具 在全家這樣亮刀誰知道下一秒會不會抓狂砍人 ![]() 剛又看了一次影片 刀鋒邊緣有磨過的痕跡 而且看事主割膠帶割得很輕鬆 感覺有一定的鋒利程度哩 此文章於 2013-05-23 10:47 AM 被 chowto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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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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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沒開鋒過...
我也買過沒開鋒過的小武士...很漂亮當裝飾用!!! 其實就跟一般的開信刀差不多利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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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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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這個意思 意思是無理由不到,檢察官會發一張拘票叫警察去把你拘過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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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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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找不到同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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