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
引用:
聽你在鬼扯懶蛋 當年張院長宣布停建後 如果不再復建 根本就損失不到3300億 現在洞弄這麼大 整個建完 工程款該領的都領了 高層能閃就閃 反正替死鬼不是自己 要怎搞都可以 反正再挖個洞 把損失再推給公投 最可笑的是這停建公投還是執政黨發起的 誰知道他們玩什麼連環計 要我說 將來如果要算這筆帳 當年一意孤行要復建的那票人 都要負連帶責任 全部禁止出境 財產全部充公貼補國庫 有刑責的全部比照阿扁通通抓去關 此文章於 2013-04-30 09:27 AM 被 ISDN128K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
引用:
bass大可以選擇,比較喜歡台電(公營)還是吁吁東 (民營) ![]()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
引用:
講的很輕巧,一個未完工的工程損失評估你是怎麼算出來不到3300億的 廠商所以有損失你都要不斷買單、還加上違約金、停單受損物料處理 現在會搞這成這樣不斷追加、也是那個亂停工留下來的禍患 你到底有沒有做過承攬的經驗? 工程款即使領完還有保固金、要等保固過了才能領回 有問題不處理就從保固金扣找其它人處理、不夠還可以求償 你現在又搞一次片面違約、上面這些就法律效力就會全部發生問題 請問你知道該怎麼收捨殘局嗎?怎麼究責 2000年台電便白白浪費很多錢在這些事情身上 真正闖禍又拍拍屁股當沒事走人的、正那些亂停建的人 要我說、應該要把當年停工的那票人全部求償送辦 此文章於 2013-04-30 10:00 AM 被 idemon..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
引用:
不要再用想像 自己編故事唬爛了 五、核四合約中止損失尚低於續建投入成本 相較於核四續建再投入成本,核四合約中止損失尚可忍受且係尊重合約,並無損台灣國際商譽。核四合約中止停建損失,估計在751億元至903億元之間。 (一) 若反應器及汽輪機均無法轉售,則停建損失約827億元 (取最低值751億元與最高值903億元之中間值)。 (二) 若反應器及汽輪機均可轉售,則停建損失約將會 降低為476億元 (取最低值300億元與最高值622億元之中間值)。 節錄轉貼當年立法院的資料其中一段 要看詳細自己Google 當年核四停掉不續建的話 含合約 最多只虧903億 剩下我就不多廢話 鄉民自己領會 此文章於 2013-04-30 10:09 AM 被 ISDN128K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
|
反正現在政腐跟抬電就是打死都要把核四建好....至於其他的等出問題再說!
![]() 為什麼會損失3300億....抬電提的出詳細的數據嗎?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
引用:
禁止出境?? 有錢要出去還不容易 炸彈犯這種 一下子就被外國警政單位遣返回台 捲款潛逃帶著錢來的 愛待多久就待多久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1
|
被黑掉的都不說
還會差這3300億嗎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包商:科科!養幾個政客民嘴鄉民來鼓吹反核,不用繼續做就可以百億千億入手。
過段時間再找幾個政客去鼓吹續建,繼續賺工程款。中華民國政府的錢實在太好賺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
引用:
沒有承攬常識、只看自己想看的就這麼爽… ![]() 當年若沒搞片面停建這一招,損失是 0 反倒是停建無罪、續建該死 ![]() 引用:
這個我也是最怕的 反正現在在建、就一次建到完工,好壞都是一個了結 不要再那邊變來變去 此文章於 2013-04-30 10:25 AM 被 idemon..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