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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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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71
引用:
作者cys070
以前就是從隨水費徵收轉改專用袋,然後可以多收點錢,垃圾多垃圾袋花費就多
另一個用意是要人垃圾分類....想走正途省錢就是乖乖分類回收
然後每年還有回收獎勵,里長沒 A掉的話......


你說那種打開別人專用袋塞垃圾是大樓有統一收,再來收之前,放在那邊就有人會那樣幹

事發那邊一堆公寓,沒有統一收,不是自己等清潔隊收垃圾時段(以前退垃圾不落地)
就是像你說得為了省垃圾袋費用,跑出來丟,結果沒想到為了那點錢出大事......


我是覺得公家單位不能什麼事都精算到一定不賠錢才做,便民利民的事都值得推廣,假如垃圾隨水費徵收後民眾不用買專用垃圾袋了就沒人會去偷塞垃圾,路上垃圾桶數量也可以恢復正常,我家這邊路上很難看到垃圾桶,若有也會被民眾亂塞家用垃圾,市府擔心民眾亂放就乾脆把垃圾桶都撤掉,變成路上想隨手丟垃圾根本沒辦法,沒垃圾桶就很容易有民眾隨便把垃圾亂丟在路上

剛有同事說餐飲業者用水比洗車業者少很多,但餐廳製造的垃圾量比洗車業者多出數倍,隨水費要繳的垃圾徵收費卻是洗車業者比較高,似乎不對等,像台積電也是用水大戶,不只水費甚至在電費都可以取得比較低的費率,算是政府給予的方便吧,對於特別用水大戶若可以統計清楚,以個案方式來處理,說不定恢復垃圾隨水費徵收也是可行吧

不好意思討論這個好像有點離題了...
     
      
舊 2020-11-09, 11:22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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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Yeh離線中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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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rockindy
無號誌路口才需要減速

發文字號: 交通部74.10.14.交路字第21990號函
公(發)布日: 074.10.14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要  旨: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死亡,應如何處罰
乙案
本  文:
查汽車行經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應依號誌之指示通行,如車流狀況許可
,則尚無減速慢行之需要,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規定行經有號
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者之處罰。本案汽車肇事致人死亡,如查無其
他違反交通規則之情事,依刑法過失責任論處即可,無須再課以行政罰

。(交通部74.10.14. 交路字第二一九九0號函)


不過這就是台灣交通法規落後的結果
如果你知道做某些事百分百是自身責任, 法規沒有模糊空間
自然就不會常去找自己麻煩了


解釋函實問虛答 ...

過失致死仍屬「刑罰」範圍!??
 

此文章於 2020-11-09 11:24 A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20-11-09, 11:23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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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海豹
Master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418
引用:
作者Kiki Yeh
這個人大概是為了省買垃圾袋的錢,我們社區也常有人打開別人的垃圾袋塞自家的垃圾,我一直覺得專用垃圾袋是一個滿笨的方式,想省錢的人還是很多,如果我是環保署長我會推廣垃圾隨水費徵收,取消專用垃圾袋,分類回收統一由政府管理,看是環保署還是發包給業者,民眾回收的物資給予回收點數然後可以換東西等,以提高民眾分類的意願,這樣家用垃圾的問題不知道會不會少一點?



妳這樣是走回頭路
這篇可以看看
https://www.epd.ntpc.gov.tw/Journal...=10806&t=column

引用:
作者Kiki Yeh
剛有同事說餐飲業者用水比洗車業者少很多,但餐廳製造的垃圾量比洗車業者多出數倍,隨水費要繳的垃圾徵收費卻是洗車業者比較高,似乎不對等,像台積電也是用水大戶,不只水費甚至在電費都可以取得比較低的費率,算是政府給予的方便吧,對於特別用水大戶若可以統計清楚,以個案方式來處理,說不定恢復垃圾隨水費徵收也是可行吧



不能一直為少數偷丟垃圾,或是行業別去做特別的處理
那法律要管到多細?要做多少分案討論?
丟多少垃圾就收多少錢,偷丟垃圾想辦法防止
不要搞太複雜啊...

此文章於 2020-11-09 11:29 AM 被 海豹 編輯.
舊 2020-11-09, 11:25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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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超軼絕塵
Advance Member
 
超軼絕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77
駕駛超衰~希望是無罪
稽查也很衰
千萬不要再有人死人要意思一下的惡習
為了省小錢造成別人的大麻煩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舊 2020-11-09, 11:29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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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軼絕塵離線中  
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a9607
洗車廠:「啊我這就沒啥垃圾,只是用水多一點,這樣徵收我這麼多垃圾處理費公平嗎?!


漲洗車費啊.......

樂觀其成....因為我沒車

用水成本高到某個程度就會回收過濾了啦

此文章於 2020-11-09 11:34 AM 被 又見阿鳥 編輯.
舊 2020-11-09, 11:33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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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  
滑過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極度討厭『死者為大』這種說法,垃圾死了,只會變成待處理大垃圾......

+1
渣渣死了還是渣渣
沒有那種渣渣死了變偉大的奇怪思維
舊 2020-11-09, 11:38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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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過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9
華人死者為大觀念是無敵的, 不要隨便挑戰.
舊 2020-11-09, 11:42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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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vircgd
  整件事我覺得最衰的就是撞到人的司機,像那樣子衝進馬路還撲倒,
我覺得誰開車都極難閃過,結果司機就莫名其妙背了一條過失致死罪.....

還沒啦
現在只是家屬提告
這是家屬的權利
但這不代表司機有責任
可能檢察官這邊看一看就不起訴了
只是撞死人的司機有心理壓力....
舊 2020-11-09, 11:45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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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cys070
以前這就吵過,從每度收0.幾元,後來改依水費比例(不同縣市不同)
最後就像台北這樣改成隨袋徵收

隨水費徵收本來就不公平
沒有事實證明用水量跟垃圾量成正比。
就像某家人都買外食,不用洗鍋碗瓢盆。
他家水費低,但是他X的垃圾超多,也不做回收。
隔壁都自己煮,水用很多,但是沒有什麼垃圾。
結果他們家卻因為水費高要負擔比較高的垃圾處理費。
這顯然不合理。
隨袋徵收就是你垃圾多就要負擔比較高的費用,這很合理。
你不想垃圾多,就會開始想怎麼減少垃圾量。
我家沒什麼垃圾,小的袋子我家大概可用一周。
能回收的就給回收。

此文章於 2020-11-09 11:59 AM 被 orea2004 編輯.
舊 2020-11-09, 11:55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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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死者憑什麼為大。一死天下你最屌 這種觀念一定要改

死者遇到事情就逃跑 家屬明知道自已錯還亂咬。








~~~ 教育的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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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最慘的是 開車的~~~~~~~~~~~~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此文章於 2020-11-09 11:58 AM 被 厝漢 編輯.
舊 2020-11-09, 11:56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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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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