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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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不需要交出上線學姐的真相就解決了。
我媽問了我表哥,說跟他們講要用公平交易法第23之2條,然後跟學姐一講,學姐去問他上級馬上就領了錢去解約我遠傳的門號,另外台灣大的門號還要等學姐上頭申請下來就會去解約了。 謝謝大家關心學姐真相。 看來有事還是得問問長輩,pcdvd的前輩只會跟你要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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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02:22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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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溫柔鄉(?)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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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你的問題卡到PCDVD-78區的3個傳統: 1.NPNT 2.離題 3.鍵盤律師不一定適合現實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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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02:51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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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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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二十三條之二(多層次傳銷參加人終止契約) 參加人於前條第一項解約權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 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 參加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三十日內,多層次傳銷事 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 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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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08:33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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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いい男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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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來人+1,當作花錢買教訓
親朋好友不少有加入類似的老鼠會,鴻森傳銷、心靈課程 最扯的是心靈課程,裡面無論是聽課還是演講的每個好像人生勝利組似的,當然 裡面的小姐也很可愛,太主動積極牽著我的手到處辦文件,只差沒有讓我插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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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09:26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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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宇宙貓耳振興會
文章: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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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教您了一個社會現實... 任何事物皆有其代價... 拿香蕉只能請來猴子... 您拿的還只是嘴砲... 想請來一批現職律師嗎??? 還不趕快心悅誠服地感謝前輩身體力行給您的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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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前輩... 就是擁有著許多詭異方向的人生經驗... 並且以奇妙的說服力... 向後輩們灌輸不良思想的糟糕大人們... 此文章於 2012-06-23 09:43 AM 被 會飛的草旅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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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09:41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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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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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簡單 因為這社會上,白痴雖然多, 但蠢到以為自己不是白痴的更多, 要被騙,好歹是被高手段的騙, 有些人就是會蠢到去被這種最低能的詐騙手法騙, 我只能說啊...這些人都是低能至極,智商應該跟猴子差不多而已 想想也很厲害了,起碼我沒看過猴子會上網詢問 "被騙了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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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10:39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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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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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以你#1的描述來說 看完有誰知道鴻森事業是直銷? 大多以為是定型化契約 你簽了兩個門號 然後你又問 怎麼寫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跟毀約有什麼關係 然後又扯雙卡山寨手機爆炸 亂七八糟問一通 所以鄉民亂七八糟回應 是很正常的 不然你已為你能得到什麼樣的回應 再說好了 如果有人叫你拿法條去壓她們 她們也有相關律師 只是要不要跟你這種小咖耗而已 如果跟你耗 又是鄉民能解決的嗎? 沒事就算了 事情如果變嚴重 要怪鍵盤手鄉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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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12:30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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