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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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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知道是好油自導自演翻版。 藍白仔沒半步又爛招重出,真的不知該說什麼。不要再秀下限了,下去洗洗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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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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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余北辰、李正皓都被寄子彈警告了。 你們這些藍白仔無恥到無下限,也不用急著秀給別人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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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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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1
還幫忙檢舉[紅十字],ID:Adsmt,於七嘴八舌異言堂,散佈政治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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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or桃園
文章: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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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是說自導自演? 台灣史上共諜最多政黨, 除了蟾蜍黨以外還有誰? 你上面這兩位怎麼確定不是自導自演? 不是的話把人抓出來XD 江啟臣的事情要是自導自演的話, 那也請國際認證蟾蜍抓出來啊, 就說蟾蜍效率差 還有個什麼沈姓黑熊立委, 家裡被恐嚇, 現在有人去問說人抓到沒還要反告... https://tw.news.yahoo.com/%E5%97%86...-145441198.html 到底蟾蜍怎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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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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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命債命償」+「血跡」+「照片」的小草行為,你就不敢講了... 你要合理化,你就大方說出來嘛,反正也不是你幹的... 你不就是黃國昌說什麼,你就跟著說什麼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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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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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1500為貪污款從頭到尾都是檢調定義,認為這數字就是柯貪污的紀錄,但有一說一照常理要指控一個人貪污必須有實際證據(如鄭文燦家搜到的錢這種鐵證),柯只說隨身碟是從他家找到就應該是他的東西,1500是從何來柯不是也說他不知道嗎?所以才有人引用這個案例衍生出excel pay,老闆隨便在excel上寫個數字說已經員工錢了,試問這有誰會認呢? 至於你說到橘子,她已經發布通緝了,我是質疑她是如何攜帶大量金錢通過海關檢查?檢調真要抓她其實可以透過日本警力協助,這並非辦不到的事,橘子之所以不敢回來,最大可能是看到自己老闆在無任何金流證據下都能被硬羈押9個多月,正常人不敢回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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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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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用"人中呂布"形容一個人,可以聯想到三姓家奴,或是武力超群,正反二面... 以黃來說,人稱怯戰神,那就只剩一個面向,可以聯想而已... ![]() 以韓來說,也屬於身段柔軟的那一個類型,不過看到黃可以彎這麼低,當下應該也是嘆為觀止... 以黃以前屬性來看,現在可以不要臉,不就是因為太想合作,太想有位子了嗎? 表現出來的樣子太超過了,給人的感覺,那就是單純不要臉而已... ![]() 此文章於 2025-07-08 02:55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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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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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唷, 就說你好好唸書考個好大學, 拿到好的offer, 多在社會上打滾幾圈, 比較能讀懂我的意思, 好啦, 那我再就照你的說法再講一次 當自己"感受到"被威脅到生命安全時, 羈押加禁見OK嗎? 也OK啦! 但標準要一樣哦! 不要學惡虫說什麼鬼案子不同, 他也說不出什麼不同 只會說別人法盲. 或者學adsmt說什麼自導自演哦! 更不要講什麼案情輕微就放人走. 標準要一樣的~ 就這點, OK嗎? ![]() 就說你選擇你相信的部分, 而我相信這絕對因人而有所大不同! 唉我手癢又在打泥巴戰了~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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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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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命債命償」+「血跡」+「照片」 你還是沒有說你對於本次案情的實際樣態,發表你的看法嘛。 至少至少至少...黃國昌最一開始的第一時間,還懂得要"表明這個行為是不支持的"。 你比黃國娼的下限還低耶,實在了不起... ![]() 你同為小草,至少要讓你的同伴知道,這樣子的行為是不行的吧... 一件事情最"基本"的"是非對錯",你先表明了,你才有資格,後續說別人沒聽懂你的意思... ![]() 至於你後面,都是"雙標辯論法"而己,了無新意,來來去去就都同一招... 我也老實說給你聽,你這種"雙標辯論法",在我眼中,就只是"拉選票"的時候有用而己... 你身為小草,針對小草被法辦,你卻跑去質疑別的案子,那就代表小草的案子,其實你並不那麼的在乎嘛 泥巴戰,三個字還給你嘛,因為你根本不是在針對本次事件談的啊... 你只是用"雙標"當掩護,好讓你有"談資",然後可以讓你自己覺得有"板回一城"的感覺而己.... ---- 最後強調一下 對我來說,反正小草被打了幾個月雞血後,每個人的反應或高或低,至於這群人要用什麼方式表達不滿情緒,都是成年人,他們自己負責。至於過激行為者,那就是...到處都是。 小草想幹嘛,我是沒差啦,我只是單純看戲而己,別誤會,小草的死活,我是不會管的。 最多最多最多事發之前"道德勸說"...嘻嘻... ![]() 事發之後,那就一切也是來不及,怨天怨地,怪社會,有用嗎? 我想這就是你所說的"多在社會上打滾幾圈"的真意吧... ![]() ----------- MSNOW,下方和你沒有太大關係,你不用看。 "泥巴戰",這個關鍵字出現了。當初smoguli回應MSNOW的留言,我貼在下面。 引用:
想當初smoguli,對MSNOW"送溫暖"... 所以現在幾個月過去了,同一串文章,我再挖出來鞭,我也是"禮尚往來"。 講到我,那我就一定要還禮。這才叫有借有還... ![]() 此文章於 2025-07-08 05:17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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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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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檢察官在等」 京華城案都委會前技正:心生恐懼快簽名
https://share.google/OHH9KCELsKfx8Ol2t 這些公務員一個個都是怎麼回事?沒念過書? 不是臆測別人做過什麼事就當成證詞,誤導檢察官 就是為了為了讓妻子安心所以認罪拚交保,誤導檢察官 還有跟檢察官聊天講太多,情緒發言被當證詞 筆錄都簽字了又後悔不認,誤導檢察官 你們都是誤導案情判斷的同夥 現在開庭一個個說過的話都不認,是把檢察官當猴戲耍? 都不用負法律責任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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