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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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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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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72
繼續推啊,我倒想看看陽光可以走到哪裡
     
      
舊 2010-03-14, 03:04 AM #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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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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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cycletec
為什麼這篇每次快到整數的時候都特別塞車

really...?
 
舊 2010-03-14, 03:05 AM #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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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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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網路上的"暱稱"應該很難代表"自然人"名譽
除非網友以本名現身...
本名才能代表此自然人,而且有合法證明文件(身分證)

記得讀商標法時有提到類似概念,
商標註冊,才能受法律保護...保護他的獨一無二權利,以及此商標演申出來的利益問題
這也是商標法成立的目的
如果廠商隨便幫自己的弄個商標名稱,而沒有註冊.就算大家都聽過這個商標是哪個廠家的東西...
一樣,這個商標名稱在法律面前是不受保護的

此文章於 2010-03-14 03:07 AM 被 Axel_K 編輯.
舊 2010-03-14, 03:05 AM #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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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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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1.網路身分如何代表自然人?請論證.

2.試述網路身分與自然人之間如何存在不可分離之關係?


1.噗剛剛不是說了嗎,就像我現在正在回答你的道理一樣呀。
2.如果我不是透過網路帳號怎麼跟你講話。我也可以用別的帳號跟你講話喔。
舊 2010-03-14, 03:06 AM #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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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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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chaotommy

真不愧是水王......
舊 2010-03-14, 03:06 AM #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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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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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josetsun
繼續推啊,我倒想看看陽光可以走到哪裡

4K就留給你們年輕人去搶好了
我可以退休了
舊 2010-03-14, 03:07 AM #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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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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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你看一下他的發言日期阿....那是被人踹上來的XD

原來是我搞錯了!!
舊 2010-03-14, 03:09 AM #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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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真不愧是水王......

舊 2010-03-14, 03:13 AM #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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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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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你門釘sunnywalker釘好兇喔,我講一個可以幫他解套的方法好不好。
舊 2010-03-14, 03:14 AM #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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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離線中  
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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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kuraki0607
1.噗剛剛不是說了嗎,就像我現在正在回答你的道理一樣呀。
2.如果我不是透過網路帳號怎麼跟你講話。我也可以用別的帳號跟你講話喔。

1.你是藉由"使用網路帳號"這一物品發表言論

2.所謂的不可分離的關係,意指如同自然人的名譽、生命等權利
於自然人本身是不可分割轉讓的,
隨著自然人出生而存在,隨自然人死亡一定時限後而歸於消滅
任一網路帳號於自然人可使用亦可不使用,可買賣轉讓,
也可以隨時使用其他帳號取而代之
,何來與自然人不可分離的關係?
舊 2010-03-14, 03:16 AM #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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