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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危險超車跟機車追上去危險超車,兩者都是過激的行為。 你的留言一直透漏,機車擋路所以汽車就可以危險超車,甚至視之為技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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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23-03-24 09:29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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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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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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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汽車近距離逼車也是在下挑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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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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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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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把逼車視為理所當然,光這個討論串就多少人認為貼近不算逼車,難怪台灣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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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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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所以可以, 但影片中表現汽車的確技術較好. 錯誤行為是錯誤行為, 技術好壞是技術好壞. 就像點煞擋路是點煞擋路, 追上去尋仇是追上去尋仇. 你要加入所以可以, 那就要思考汽車還是成功越位所以機車吞不下這口氣可以追上去尋仇? 不要雙標啊~ 不是視之為技術好, 是證實技術相對較好. 以上沒有錯誤, 你不能把行為跟技術混為一談; 如果你無法理解, 直說就可以了. 如果無法接受認為待遇一定要不同, 其實也直說就可以了, 我真的沒意見. 因為我就是認為肉身比較脆弱, 所以即使自己從不追別人, 但開車防止被撞. 白話文: 為何我買車. => 就是因為如果有類似機車騎士這種行為的時候, 不論我怎麼做, 不容易自身死傷. 我不害人, 但要防止別人傷害我; 如果逼不得已, 那我至少握有比較高勝算. 夠直白了吧? 你要不要學著去正視自己的思路, 然後分開判斷不同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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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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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就是台灣機車族思路 我騎車 我驕傲 我不讓汽車 汽車駕駛就不能超 超過就要贏回來 被撞是汽車駕駛不講武德 我騎車可以嚇汽車駕駛 但是汽車駕駛不能報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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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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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裡有收到挑戰書的樣子?  不能一開頭就標逼車阿,逼車定義就不是只有這樣子而已。這麼遵循法規,請完整遵循。 重機確認完距離,有表示不滿意嗎? 改單手騎車表示生命受到威脅嗎? bmw在後,也是慢慢跟,距離也沒忽近乎遠,放油門這樣也差不多而已。逼車的話馬上就殺了,何需曠日廢時,我只有覺得bmw異常冷靜。   有檢舉過逼車嗎...逐條事蹟都成立才叫逼車。你主觀我主觀,也只凸顯法規的不完善而已,只能讓人民互相爭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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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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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 我也只是想學你之前的動作嚇嚇你, 怎麼你就出事情了~ 唉... 而且什麼被撞? 那明明就是夾... 但其實沒想到你真的插進來! 這... 唉... 連進去一點點都不可以啦! 此文章於 2023-03-24 10:12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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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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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你才是雙標,機車擋路所以汽車追上去危險逼車,這跟機車追上危險超車邏輯是一樣的。 你的盲點在於只看到摩托車追上去,而沒想到汽車一開始也是如此,兩者都是錯的。 你要說機車佔用內車道,我完全同意,但不代表汽車可以逼車跟危險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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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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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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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有人說機車可以這樣做? 你們的謬誤是批評汽車逼車行為,等於支持機車? 為什麼要用二分法? 兩名駕駛都錯! 其實我的癥結點很簡單,機車明顯是錯的,毫無疑問,但是居然有些人支持汽車駕駛的行 為??? 這點我就很費解,汽車駕駛行為跟機車騎士一樣糟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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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23-03-24 11:03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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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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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逼車的定義法規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前面也有提供交通部道安會的圖解連結。 就算你認為一開始貼屁股不算逼車好了,汽車從右側近距離超車,逼車事證就很明確了。 複習一下逼車定義 1. 在無突發狀況下,行駛間驟然減速煞車,或暫停在車道上 2. 以逼近或突然變換車道的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3. 以閃燈、遠光燈、按喇叭等方式,干擾前車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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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23-03-24 11:08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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