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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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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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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的人?你在罵柯P的黃建興主任?
     
      
舊 2018-09-01, 02:52 PM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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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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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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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燈節被爆現金捐款流向不明、贊助不透明
2018-08-30 19:08
〔自由記者蕭婷方、郭安家/台北報導〕2018年台北燈節雖然落幕,但後續爭議至今頻傳,今又遭指燈節現金捐款明細不僅未公開,1000多萬元流向不明、千萬標案也未依法執行,要求未來辦理所有節慶節目等活動,都應依照正常程序公開公告招標。對此,柯文哲則允諾,未來辦理所有節慶節目等活動,都應依照正常程序公開公告招標

許淑華今於台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時指出,台北燈節總支出為8587萬餘元,文化局與觀傳局踩街遊行、花車製作等標案,合計共有1075萬元以緊急採購名義沒公開招標,質疑市府規避採購法,獨厚特定廠商;其中,花車對外募款明明有300萬元,但實際委外製作費僅222萬餘元,尚有77萬元餘款未專款專用、不知花在何處。

許淑華也調閱資料發現,世大運現金捐款流向有問題。許調閱資料發現,燈節現金捐助部分有2768萬餘元,但廠商實際僅拿到1175萬元,剩餘1323萬元卻不知去向;詢問觀傳局,觀傳局卻稱商業機密,目前各筆捐助細項仍不得而知。

許質疑,依照「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各業務機關對於捐款的收支,應定期公告捐款者名單、金額及經費運用成果報告,且世大運捐款明細也都有公開,為何僅台北燈節不能公開。許並要求,觀傳局應公開台北燈節各筆企業捐款、贊助費用細項逐筆提供,未來辦理所有節慶節目等活動,都應依照正常程序公開公告招標。

對此,觀傳局長陳思宇說明,去年燈節由於廠商履約能力出問題,由於舉辦燈節時間與招標時間間隔太短,才會依照政府採購法採行緊急採購。柯現場也澄清,燈節合約出問題,市府都緊急救火,沒辦法。

至於現金捐款流向不明、明細未公開部分。陳思宇回,先前北市政風處都已經清查過;柯也說,今年燈節要提早作業,按部就班。

不過,許淑華則指,政風處查察燈節報告內容大多皆輕輕帶過,包含捐款流向也都沒說清楚,質疑市府官官相護、要柯送檢調比較快,稍後北市議員梁文傑也說,沒有取得別人同意才能公布款項,並主張往後北市府各單位募款,敢募款就要公布,若不願公布募款,就不要給標案。

對此,柯文哲則回應「好」,以後市政府所有捐款都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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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公開透明又破功。建議許議員向檢調告發
157違反政府採購法。


 
舊 2018-09-01, 06:22 PM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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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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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吳祥輝:
他(157)的錢是最髒的
張富美,有公信力吧!
張富美對我講了兩次,
柯文哲多少錢都沒有報。
張富美是2014他最重要的一個募款人,
她給他募了3000-5000萬。
整個扶輪社系統,都是張富美負責。
呂惠敏:
也就是說他貼出來那個帳單,
跟張富美幫他募到的款項是兩件事?
吳祥輝:本來就是兩件事。
舊 2018-09-01, 06:53 PM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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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假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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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本文從3/23貼到今天,157就是不敢公佈2014賬目。
以為逃避就可無事。問題是有心人早就準備好了在等你,
你越拖到投票前,選民印象越深刻。
現在吳祥輝把張富美咬出來,看你157如何回應?
舊 2018-09-01, 07:01 PM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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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狐假虎威
本文從3/23貼到今天,157就是不敢公佈2014賬目。
以為逃避就可無事。問題是有心人早就準備好了在等你,
你越拖到投票前,選民印象越深刻。
現在吳祥輝把張富美咬出來,看你157如何回應?

本文從發文到現在

小弟我就像一個心理治療師,一直默默聽著大哥發牢騷,循循善誘...說出小時候受到什麼虐待

大哥,你真的認為157會在這回答你嗎?

你病得很重你知道嗎?


此文章於 2018-09-01 09:13 PM 被 chumowu 編輯.
舊 2018-09-01, 09:10 PM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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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離線中  
狐假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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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吳笑迪:
你真的老了,會被太陽花世代叫“老猴”。
現在有人爆料、網路轉載、媒體報導、政論節目討論,
形成風潮,157就會面對壓力,被迫表態。

我不是期待他來PCDVD回我,記者自然會堵他。
怪不得157不敢再搭公車上班,不然記者堵麥直播,
看你如何逃?
舊 2018-09-02, 05:50 AM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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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之炎陽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引用:
作者chumowu
你病得很重你知道嗎?

如果你大哥該戒護就醫就要做
積極治療, 好嗎?
不然他認我做大哥又想槍斃我
我很困擾
上傳的圖像
文件類型: png 孤陋寡聞該槍斃.png (5.5 KB, 58次瀏覽)
舊 2018-09-02, 11:15 AM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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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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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書《屠殺》在台出版:柯文哲移植用的器官來自法輪功
2018-09-03 07:27
〔自由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作家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的著作《屠殺》一書,近期將在台灣發行,出版社「蝴蝶蘭文創」並在媒體刊登全版****摘錄書中內容,書中指柯文哲帶病人到中國進行器官移植,且確知所有器官都來自法輪功。此書4年前在國外出版時,正值台北市長選舉,曾造成台灣政壇熱議,而柯文哲已駁斥書中人物不是他,出版社在選前發行此書,並大動作刊登廣告,耐人尋味。

針對今日「蝴蝶蘭文創」刊登全版****,柯陣營尚未做出回應。

事實上,《屠殺》於2014年8月在國外已出版,時間點正巧是柯文哲初次參選台北市長期間,當年柯陣營就已嚴正否認,並寄存證信函給作者葛特曼。柯文哲當年則強調,他在台大醫院非負責器官移植手術,而是移植後照護,也沒到中國買賣器官。柯當時也駁斥,他沒有到中國談過任何器官買賣的事,認為作者伊森.葛特曼「玩火玩過頭」、「穿鑿附會」、「吹牛過頭」。

伊森.葛特曼當年也透過醫師黃士維發出聲明,指他沒說柯仲介器官買賣,是「英文理解不同」。

《屠殺》最近將在台灣出版,蝴蝶蘭文創在紙媒刊登全版****,並由蝴蝶蘭文創負責人吳祥輝署名及作者授權書,廣告摘錄《屠殺》第九章上半段的內容,整理出伊森.葛特曼對柯文哲的專訪的4個重點,稱柯文哲從台灣帶不知道是台大醫院或是他私自接觸的病人,到中國進行器官移植,並明確指出,「柯文哲確知:所有的器官都會來自法輪功。」

文中也提到,柯文哲和中國活摘法輪功器官、販賣移植的組織「兩岸器官一家親」,所以,獲得中國人優惠價,器官取得成本減半。另外,還談到柯文哲企圖把自己設計的器官移植標準登錄系統賣給中國,但中國不想留下紀錄而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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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該去吉作者,以表清白。
舊 2018-09-03, 08:27 AM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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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關於器官事件,請參閱以下討論串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51432
舊 2018-09-07, 08:21 AM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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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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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百日前夕 死者父親告柯文哲圖利
2018-09-07 10:24
〔自由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目前於台北地院審理中的「華山分屍案」,死者家屬指控台北市政府對此事「宣稱無疏失」,但真相迄今仍未水落石出,市長柯文哲欠家屬一個道歉、一個真相大白,今在命案百日前,至台北地檢署控告柯文哲、台北市都更處長方定安涉嫌圖利,盼能喚醒政府對於治安的重視,找回公平正義,找回安全台北。

死者家屬表示,政府要提供給我們公共安全的空間,這是絕對必要的,全台灣沒有一個地方像之前的華山草原那樣子的亂七八糟,違章建築、帳篷一大推,這是市府長期怠惰放縱的結果,讓他們肆無忌憚敢蓋這麼多違章建築,還縱容他們在那邊開補習班招生,才讓去上課的人被殺害。

死者家屬指出,在地里長已多次反映,提出警告,但市府都放任不管,什麼有行文8次勸導糾正,一般需要到8次嗎,8次表示放任不管,只是形式上行文,不實際作為,市府很多公權力都不行使,他希望在這件事情上,市府官員能負起法律責任,能積極作為,才不會有人再受害。

針對媒體提問,兇嫌陳伯謙辯稱是先殺人,再做不雅舉動,死者家屬低調回「尊重司法」,另稱因為陳已殺人滅口,好像是他講的就算數,一般的常識判斷應不會這樣,他如果是個大丈夫就敢做敢當。

至於是否與對方和解,接受陳下跪道歉,死者家屬則說,這麼久以來從未接獲對方訊息,他不曉得,要考慮一下,他覺得兇嫌手段太兇殘、殘暴了,「如果下跪道歉就可以沒有刑責,那需要法律、法院幹嘛?每個人殺人就下跪道歉就好了,還需要法律嗎?」

北院審理「華山分屍案」,昨提訊凶手陳伯謙,死者父母、妹妹到庭,被安排在隔離法庭保護,陳男當庭向法庭雙面鏡方向下跪磕3次頭說「對不起」跟家屬道歉,不被死者父親接受;要求陳男說出真相,別再避重就輕。

陳男庭訊時,宣稱死者先掐他脖子,他反擊不小心掐死她,殺人後一時心慌意亂以手指侵入死者下體。陳還當庭改口,聲稱他切除死者乳頭與外陰部,不是為了做標本,是因答不出檢察官的問話,才隨口說要做標本;法官追問為何要割性徵器官,他又支吾其詞沒給答案。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李慧珠說,先**後殺是性侵殺人罪,刑度重,恐難逃死刑,先殺後**則是殺人罪與侮辱屍體罪,相對刑度較輕,陳男是在逃避刑責。
舊 2018-09-07, 10:55 AM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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