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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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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lbert@46
先生.您不是學法律的嗎?
怎不知道李小姐是個人.她自己的錢就算要丟到海裡也是看她高興就好
"政府"是要照規定辦事的.沒有法律規章的事就是不能做
您引用了錯誤的對象來指責說對的事情的政府以及鄉民
不覺得這也是顯示自己的學識也是不足!!

再者.批評他們可不是從李小姐捐錢後才開始而是更激烈.
箇中原因想必您不願意面對



這是聯合新聞網裡的一段話.比你空口說的來的有信服力吧
孟秉燊表示,夫婦倆差點要抵押房子貸款,沒想到朴東燮夫婦結合當地韓國友人發起愛心募款,幫他們募到足夠的錢,令他們十分感動。

300萬就燒炭? 我投資虧了1000多萬也沒燒炭. 我可是個普通上班族喔
也沒跟父母伸手要錢.每期乖乖的連本帶利還給銀行



真正詭異的是:想要湊錢卻留著一堆奢侈品?
我在還錢的剛開始.租的地方可真是家徒四壁
不誇張. 一卡皮箱就可以搬家
所以值錢的電腦.手機.衣服全...

不要只看到你想看的內容,然後別人說的話你都沒看到就自顧自回了一大堆
有沒有看到我說這對夫妻白目?
你有沒有看到我用擺爛形容這對夫妻的作為?
都用到白目跟擺爛了,你覺得我會認為他們有籌錢或是去借錢的打算嗎?
連想都不用想也知道這對白爛夫妻根本不負責任,在毫無懸念的東西上琢磨幹嘛?
如果我講的內容太複雜,我可以把它簡化的更白話。

由政府出面協調,解決"小孩子本身"或是'其他急難本身"的問題優先,然後讓這對夫妻/當事人負起所有應該承擔的責任,
而這都要透過法律制度才會有約束力。

像現在僅透過社會言論譴責有什麼實質的效果或意義?

父母要這樣擺爛,那就由政府介入,讓社工把小孩安置寄養或領養,這也是處罰的一種,
此外錢照樣向這對夫妻討,但是目前沒有制度要怎麼運作?

就是因為我不是個特別有愛心的人,所以我會認為國內外急難救助制度應該要盡量完善,
救急輔貧是原則
,而不是國民碰到問題政府跟社會要考慮個案是不是夠可憐、是不是沒有人比個案更慘,
然後才有社會"發揮愛心"來把問題解決。
如果什麼事情都要靠社會大眾愛心、要排隊等比較可憐的人優先,
不要說社會局、內政部是拿來幹什麼用的,最根本的要一個沒用的政府幹嘛?
除了今天這件事情外,外交部、駐外辦事處嘴上說無能為力實際上沒把事情辦好、官僚態度擺爛的事情有少過嗎?
真的沒聽過還是以為台灣人在國外發生問題找中共領事館幫忙比較有效果只是個笑話?
     
      

此文章於 2014-07-12 10:36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舊 2014-07-12, 10:31 AM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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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sawatariask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albert@46
先生.您不是學法律的嗎?
怎不知道李小姐是個人.她自己的錢就算要丟到海裡也是看她高興就好
"政府"是要照規定辦事的.沒有法律規章的事就是不能做
您引用了錯誤的對象來指責說對的事情的政府以及鄉民
不覺得這也是顯示自己的學識也是不足!!

再者.批評他們可不是從李小姐捐錢後才開始而是更激烈.
箇中原因想必您不願意面對



這是聯合新聞網裡的一段話.比你空口說的來的有信服力吧
孟秉燊表示,夫婦倆差點要抵押房子貸款,沒想到朴東燮夫婦結合當地韓國友人發起愛心募款,幫他們募到足夠的錢,令他們十分感動。

300萬就燒炭? 我投資虧了1000多萬也沒燒炭. 我可是個普通上班族喔
也沒跟父母伸手要錢.每期乖乖的連本帶利還給銀行



真正詭異的是:想要湊錢卻留著一堆奢侈品?
我在還錢的剛開始.租的地方可真是家徒四壁
不誇張. 一卡皮箱就可以搬家
所以值錢的電腦.手機.衣服全...


+1
句句實在....

 
舊 2014-07-12, 10:43 AM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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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tariaska離線中  
夜行千里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17
引用:
作者albert@46
先生.您不是學法律的嗎?
怎不知道李小姐是個人.她自己的錢就算要丟到海裡也是看她高興就好
"政府"是要照規定辦事的.沒有法律規章的事就是不能做
您引用了錯誤的對象來指責說對的事情的政府以及鄉民
不覺得這也是顯示自己的學識也是不足!!

再者.批評他們可不是從李小姐捐錢後才開始而是更激烈.
箇中原因想必您不願意面對



這是聯合新聞網裡的一段話.比你空口說的來的有信服力吧
孟秉燊表示,夫婦倆差點要抵押房子貸款,沒想到朴東燮夫婦結合當地韓國友人發起愛心募款,幫他們募到足夠的錢,令他們十分感動。

300萬就燒炭? 我投資虧了1000多萬也沒燒炭. 我可是個普通上班族喔
也沒跟父母伸手要錢.每期乖乖的連本帶利還給銀行



真正詭異的是:想要湊錢卻留著一堆奢侈品?
我在還錢的剛開始.租的地方可真是家徒四壁
不誇張. 一卡皮箱就可以搬家
所以值錢的電腦.手機.衣服全...



幹!




說得太好了!





真.男人!
舊 2014-07-12, 11:22 AM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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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千里離線中  
斯圖亞特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父母要這樣擺爛,那就由政府介入,讓社工把小孩安置寄養或領養,這也是處罰的一種,
此外錢照樣向這對夫妻討,但是目前沒有制度要怎麼運作?

就是因為我不是個特別有愛心的人,所以我會認為國內外急難救助制度應該要盡...


對根本不想養育兒女而擺爛的父母,政府介入把小孩帶走
算是種處罰!?
__________________
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舊 2014-07-12, 11:45 AM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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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圖亞特離線中  
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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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對根本不想養育兒女而擺爛的父母,政府介入把小孩帶走
算是種處罰!?

剝奪親權不算處罰不然算什麼?難道讓這對夫妻繼續"照顧"小孩?
還是說用罵的就能讓這對夫妻比較盡到做父母的義務?
再說也不是安置之後就沒這對夫妻的事,該還的債還是要還,
不還就是強制執行而已。

此文章於 2014-07-12 12:10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舊 2014-07-12, 12:05 PM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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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crab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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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雖然這個案子目前沒有確切證據證明這對夫婦不在乎小孩.
不過確實有些父母根本不在意親權, 政府把小孩帶走是替他節省麻煩.
美國社會局就常面對這種的又愛生又不想養給全民製造麻煩.
還打過官司,結果聯邦法院說州政府如果企圖剝奪生育權是違憲.
舊 2014-07-12, 12:11 PM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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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bster離線中  
小閘蟹
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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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問題就是現在沒有完善的制度, 所以對於這些擺爛的人們變成只能靠舆論這種力量不足的東西去控訴.

只要不是機器人, 都會被影響的.....如果連講都沒講的話, 豈非更可以令那種人當作沒這回事.

其實很多制度的產生, 也都是一開始因為 反應 才成效的吧.

引用:
作者crabster
雖然這個案子目前沒有確切證據證明這對夫婦不在乎小孩.
不過確實有些父母根本不在意親權, 政府把小孩帶走是替他節省麻煩.
美國社會局就常面對這種的又愛生又不想養給全民製造麻煩.
還打過官司,結果聯邦法院說州政府如果企圖剝奪生育權是違憲.


可是有人的心態是要小孩在身邊是可以企圖謀取更多好處耶.......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最懷念的蛋餅... 此趟返鄉,據我弟說,發現它居然變成一碗要價四十元,只有兩.三片肉片的陽春麵的店?! 別懷疑,它真的位於高雄市,而且還是在漲價潮之前吃的 <--- 陽春麵店終於倒了, 卻變成了看起來不怎麼好吃的碗粿店,要不要抱著神農氏的精神去嚐新呢?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當初笨笨的不知道可以取中文名稱,趁著這波註冊潮,終於把小閘蟹的名稱註冊起來了唷!!

此文章於 2014-07-12 12:14 PM 被 小閘蟹 編輯.
舊 2014-07-12, 12:12 PM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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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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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crabster
雖然這個案子目前沒有確切證據證明這對夫婦不在乎小孩.
不過確實有些父母根本不在意親權, 政府把小孩帶走是替他節省麻煩.
美國社會局就常面對這種的又愛生又不想養給全民製造麻煩.
還打過官司,結果聯邦法院說州政府如果企圖剝奪生育權是違憲.

這個要看狀況,有些州政府對弱勢家庭的生育教養補助是很優惠的,
結果導致有些父母不工作靠生小孩來領政府津貼過活,沒有小孩這些人就只能當遊民,
這樣的例子也是有,但不管怎樣雖的都是小孩
引用:
作者小閘蟹
問題就是現在沒有完善的制度, 所以對於這些擺爛的人們變成只能靠舆論這種力量不足的東西去控訴.

只要不是機器人, 都會被影響的.....如果連講都沒講的話, 豈非更可以令那種人當作沒這回事.

其實很多制度的產生, 也都是一開始因為 反應 才成效的吧.



可是有人的心態是要小孩在身邊是可以企圖謀取更多好處耶.......

憑良心說,爛人看多了這對真的是小咖,我是不想浪費力氣去譴責,
有些人就是臉皮厚,再怎麼罵都是白費力氣(最好的例子就是當今鹿茸皇
制度弄好,該怎樣罰的罰一罰,才是根本之道

此文章於 2014-07-12 12:29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舊 2014-07-12, 12:23 PM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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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malad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92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剝奪親權不算處罰不然算什麼?難道讓這對夫妻繼續"照顧"小孩?
還是說用罵的就能讓這對夫妻比較盡到做父母的義務?
再說也不是安置之後就沒這對夫妻的事,該還的債還是要還,
不還就是強制執行而已。


剝奪親權是懲罰小孩子還是父母 ?
小朋友又不是遭到虐待 ....

小朋友在寄養家庭 ..是否會認為他們父母因為欠錢不要他 ?
多年以後回到原生家庭,還會快快樂樂成長 ?

將來父母欠稅...欠債經法院公告就剝奪親權...
那政府比地下錢莊更狠.......


小朋友不是物品也不是寵物
舊 2014-07-12, 01:45 PM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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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do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社會有他的機制在?什麼機制?
你哪看到幫他們開脫的說法了?還是說認為政府建立一視同仁的急難海外制度是幫這對父母開脫?
為什麼會失去教訓這對夫妻的機會?導致這對夫妻這赴死樣?還不是因為無法可罰?
罰下去才有機會學到教訓,如果這對父母沒辦法負擔照顧小孩的支出,
那安置也是剛剛好,但是我看目前為止除我之外的人沒人這樣認為,
焦點都只看到那對糟糕父母如何糟糕。

把問題透過制度化法制化排除叫做解決,
譴責別人該如何如何實際上對方一點都不痛也沒效譴責的人還覺得理所當然,我覺得這叫鄉愿。


社會的機制就是讓當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就如同自然的機制~適者生存~不懂?

急難救助是要救助有需要的人~以他們的財力~他們需要急難救助?

社會教育就是自己去面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沒痛過哪學得到教訓?

假借制度化的理由~只是讓這個原本就有的機制失去它的效力

助長投機的歪風
舊 2014-07-12, 02:23 PM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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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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