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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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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東拉西扯了一堆禁止行人,開車戴安全帽,罰金一千萬。 根本連立法都沒發生的事情,然後自喜我們回答不出來,這樣的自我感覺真是不錯。 你覺得處罰太重不合理?可以,這是你的自由。 但很明顯的不到這裡討論者全部的共鳴,這也是事實, 不是你隨口推給反對你意見的人,不知民間疾苦之類可以改變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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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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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久前才看到論譠上有人抱怨,坐計程車也被開勸導單. 而且,計程車只要貼個貼紙責任就免除了. 真是好笑. 如果後座不綁安全帶,罰司機, 我想司機就不會去載不後座不綁安全帶的乘客. 但,法律就是規定,後座不綁安全帶,要罰乘客. 因為這樣他才罰的到錢. 而且 你知道的.....計程車嘛. 在台灣誰敢得罪計程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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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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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自己要提出禁止行人的,對應的政策本就是同等的禁止於後座載客坐人。 這樣社會成本才是一致的不是嗎? 所以你主張自律就可以解決後座安全帶問題。 我就不能主張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不罰嗎?一樣都是自作自受的社會成本不是? 請面對你自己挖的洞的本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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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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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就是 針對社會成本,你們無法自圓其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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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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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在猜你等一下的邏輯搞不好是這樣 這條法會浪費紙張貼標誌,浪費紙張資源,這條法真爛 引用:
挑針式的邏輯你自己都不能講的好了,幹嘛要幫你自圓其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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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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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歇歇吧,他就是以前沒遵守,現在被押著做,在不爽而已。
這法立的真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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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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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認為行人走在路上,和後座不綁安全帶的社會成本一樣,甚至更大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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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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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任何法條禁止後座載客作人了嗎 ![]() 你的社會成本根本就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礎上討論咩 ![]() 別躲了~~ 按照你的自律標準~~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也不該罰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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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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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沒遵守???真是笑話. 這條也在沒多久前才通過而以. 而且我不爽這個法律是一回事, 你管我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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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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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走在路上,和乘客坐在後座的成本才是一樣的喔 ![]() 不綁安全帶要不要罰,就跟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要不要罰也是一樣的。都是使用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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