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這判決書...記者會....就通篇廢話呀.. 不可抗力的精神病患殺人都已經被罵到不行了. 更何況吸毒行為是自身行為又不是不可抗力.. 結論也沒變.. 台灣的司法在告訴人民你們慘了...而殺人者有福了,記得殺人前要吸毒.. 本島法官都是一群權力超大..責任........沒有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0-08-26 10:13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
					
				 
				 | 
	
	
		
		
		
									  
		
		 討論那麼多,問題根本就是只一個藍到思緒XX的法官所做的判決。 
				
		
他的爭議多不勝數,請自行搜尋。 怎麼讓不適任法官退場,又保護好勇於擇善固執者,才是該討論的議題。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 
	
	
		
		
		
									  
		
		 引用: 
	
 就用法官選舉來取代萬年法官啊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1
					
				 
				 | 
	
	
		
		
		
									  
		
		 引用: 
	
 我沒有說不用審,我只說,我審完後,我一樣維持原判。 引用: 
	
 我在說什麼?檢方提出上訴,不就進入三審? 我現在覺得,更慘的地方是,檢方如何提出上訴。 就算提上訴,如果因此又改判仍應無期。那是對現在二審法官說你瞎了眼? 記得,殺人不用吸毒,拉k也可以。 或許你喝很多酒也可以。 此文章於 2020-08-26 10:31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 
	
	
		
		
		
									  
		
		 引用: 
	
 你認定的只是一個 現實 但是未必是全部的事實   如果是全部的事實的話 那麼請問為什麼他兩個姊姊還會幫他求情?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我想我已經盡力解釋了。 前面早就講過,刑法判斷是否成立犯罪,是要經過三階段審查的,現在本案的爭議就是在責任階段的審查上,你一直執著於構成要件上有什麼意義? 一、二審判決的歧義就是在對於責任能力認定不同,又不是在爭執構成要件。 構成要件成立又如何,沒有責任就不會成立犯罪,沒有法官會因為構成要件符合,不考慮另外二階段審查就直接判有罪的。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除非當事人沒動手?或者是死者自身行為不當導致當事人失手砍死自己並且把頭給砍下? 不然有求情又怎樣? 判決書裡有講到其它事實嗎? 我剛才在看記者會判決書裡.講的重點就是那一個呀. 當事人吸毒後砍殺母親..因為毒品喪失行為能力 blablabla .... 沒有什麼其它情有可原的事實喔..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 
	
	
		
		
		
									  
		
		 你認為士兵在戰場上殺死敵人該有罪嗎? 
				
		
		
		
		
		
		
		
			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某法律人沒搞懂一件事.. 
				
		
		
		
		
		
		
		
			認同二審判決的人就會認同你了.. 你是在解釋三小朋友?? 講白話一點..記者會講的都比你清楚明白(雖然但一樣是廢話.) 你的論述表達能力真的很爛...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0-08-26 11:32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髮綠磚嘉:你相信媒體亂報還是法官專業? 
				
		
		
		
		
		
		
		
			PS:一審法官不專業,不必理他。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