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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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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炮別人請,請先讀文,這樣不看文亂放炮,我才以為恥 我已經聲明過,我就是不拿皮套,不屑拿 甚至要求 根據台灣三星客服損害我超過七日無法退貨及我自己未在七日內退還的責任 按比例原則,我支付該比例金額,請台灣三星客服買回 這點消保官也有同意請台灣三星客服專案處理 很抱歉,本人至此絕不再使用台灣三星的產品 真不知道台灣三星或鵬泰看到你的護皇文 該感激你,還是該請你噤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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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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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 您的回文,真是說中了我內心的感受 因為只是一個小小皮套,我不想跟他們這樣玩 我覺得他們用一個小小皮套來換此篇文章的高樓, 及讓台灣三星客服商譽有一定程度的受損 我覺得已經賺很大 倒是在消保官作出評論前,一堆護皇文,指著我不是,我自己沒遵守規定的炮文 在我更新消保官的結論後,那些人似乎自動消失,不再發聲?? 我支持您的作法,希望你可以支持下去 我相信不是為了價錢上的損失 他們服務方式令人無法苟同、不快才是想繼續爭一口氣的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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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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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也有恐龍消保官的存在
![]() ![]() 可惜不知道是哪位消保官,不然真想跟他爆料 此文章於 2013-08-02 04:13 PM 被 黑暗的左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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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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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有當事人,才了解切身的感受 請勿作假設的批判好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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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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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板的一再假設我是三星的人 看來假設性批判在本串是可以的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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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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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不意外
要買韓貨到不如買LG比較實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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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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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如此的自我感覺良好也是蠻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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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南/新竹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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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立場及組職應對
看了文章後非常的有感觸,我如同文章作者一般不太在意雙方的情緒問題,企業待人接物的藝術實在有需要好好加強。
從處理事情的態度看一個企業 - 2012.01.03回應編輯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6&t=2523723&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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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南/新竹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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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二字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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