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8
|
所以開始洗錢了嗎?
|
|||||||
2022-08-28, 09:59 AM
#361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2
|
|
||
2022-08-28, 11:39 AM
#362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21
|
引用:
是又外包給大陸廠商做的網頁嗎? 不然怎麼會用「網絡」而不是「網路」?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命看!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
|
2022-08-28, 11:56 AM
#363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644
|
引用:
為何行政機關能決定誰可以去把另一個人的言論(限制)?? 這是第一個根本性的問題,第二個問題是設立機制的問題。 行政機關可以用25億成立基金、專責機構,但這個專責機構可以不受立法院監督; 用納稅人的錢成立基金,卻可以不受民意代表監督?? 按照《憲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用到國家預算、決算的部分皆應公開資料。 再者,根據草案內容,除了25億的金援之外,還可以使用國有財產(41條),的確荒唐。 |
|
2022-08-28, 12:02 PM
#364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48
|
引用:
以前謠言能享言論自由保護 是因為某些人能放謠言趕執政黨下台 現在已經不需要了 不能再放任謠言對執政黨不利
__________________
|
|
2022-08-28, 02:27 PM
#365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
|
從烏克蘭戰爭的經驗。
承平時期言論自由不可侵犯。 但相關法律需先訂定。 在進入緊急狀態時生效。 畢竟想武力血洗台灣的敵國在台安排了太多間諜。 而台灣從來不缺開城門迎「王師」的辜人們。 |
2022-08-28, 04:02 PM
#366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841
|
引用:
你想多了! 現在對"黨"有利的謠言還是受保護的。 現在推中介法, 以後對"黨"不利的,事實也不行。 |
|
2022-08-29, 08:14 AM
#367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324
|
緊急狀況時生效? 是以為這個法是訂給那時候用咧
況且真緊急狀況時後就宣布戒嚴,不用這法也能管制,那時候政府權力更大 拿這些幫忙解釋說服自己是滿天真 |
2022-08-29, 08:41 AM
#368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99
|
引用:
引用:
此文章於 2022-08-29 09:40 AM 被 LDSKINGII 編輯. |
||
2022-08-29, 09:39 AM
#369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2
|
引用:
命名沒外包!!! 天才外包大臣 , 有料 |
|
2022-08-29, 09:58 AM
#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