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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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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orea2004
不過學者的說法真的不苟同。
軌道式運輸是都市計畫的一環。
不能等到交通陷入混亂時才來蓋。
不然就像台北這樣。

不是說到了陷入混亂再來蓋...
而是該說:評估交通飽和情況已經正向且接近前,就該要做了.... 但在那之前的平時, 並非無所事事, 而是一直持續觀察&修正捷運等運輸的方案, 以隨時做準備.

但現在則偏向於...
各地方幾乎都是別人有所以我也要有, 改捷運是為了看起來比較進步和炒作用, 還有很多...

兩者的差別基準在於:一個是評估時機, 時候接近成熟了, 自然該蓋; 另一個則是為了蓋而蓋(先射箭, 類似再畫靶), 其他事後再說...
     
      
舊 2011-11-03, 01:23 P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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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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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ainwen
要解決這個問題,大概只有分得更細的多時向號誌吧.....。

雖然可以藉由設計更細的多時向號誌來解決這問題。
但是路口號誌時像越複雜,路口的效率越糟糕。
 
舊 2011-11-03, 01:26 PM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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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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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43
引用:
作者嗶雞
你認起真來了

那只是個梗.....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你... 你... 你沒看懂
還虧你回的是這個主題的東西勒



我在反諷這標題
舊 2011-11-03, 01:38 PM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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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07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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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哈哈
我覺得邊很多人跟官員很像,你跟他質疑法規的合理性,他就回你規定就是這樣。
不管你怎麼問,你都得不到你想要的"為什麼要這樣規定"的答案。

引用:
作者a9607
1.我本來就不是動力專家,你如果要詳細的數據當然要請教專家。

台灣目前是以「排氣量」來規範,550cc以上(含)比照汽車可以行駛汽車道、可以左轉,為什麼是550cc、而不是500cc、不是400cc、不是250cc… 這你得去問制定法規的人了。

550這個數字是用像菜市場殺價的方式討論來的。還有一說是現行可以上高速公路的汽車
的最小排氣量。如果是經過實驗或調查訂出的數字,絕對不會是550。

引用:
作者a9607
2.我不敢打包票台灣的法律是完美無瑕的,可是你老是一副「日本人說得都對」的說法,拿日本的法律來質問台灣人民為什麼不信服,是不是離譜了點?

也不是只有日本給予機車很大的路權。世界上絕大部分的國家都不會對機車行駛上有
太多的限制。包含最近開放可以交換駕照的馬來西亞。

引用:
作者a9607
3.台灣出口到日本的車本來就該遵從日本當地的法規行駛,可是如果你拿「在日本法規下可以如此行駛的台灣製機車為什麼在台灣要受到台灣法律的限制」來一直爭論的話…

在台灣的現實是…「管他哪國製的機車,在台灣就得遵守台灣的法律。」

人家在問的明明就不是法規允不允許。而是為什麼同樣的車在日本規定允許行駛任何
一個車道,到了台灣卻規定只走外側。
舊 2011-11-03, 01:45 PM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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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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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小建
不是說到了陷入混亂再來蓋...
而是該說:評估交通飽和情況已經正向且接近前,就該要做了.... 但在那之前的平時, 並非無所事事, 而是一直持續觀察&修正捷運等運輸的方案, 以隨時做準備.

但現在則偏向於...
各地方幾乎都是別人有所以我也要有, 改捷運是為了看起來比較進步和炒作用, 還有很多...

兩者的差別基準在於:一個是評估時機, 時候接近成熟了, 自然該蓋; 另一個則是為了蓋而蓋(先射箭, 類似再畫靶), 其他事後再說...


「都市規劃」乃百年大計 ...

有多少人口?要多少交通基礎建設?

都能大致預測出來!!

「評估交通飽和情況已經正向且接近前,就該要做了.... 」恐怕只是你的個人見解!!
舊 2011-11-03, 01:48 PM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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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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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72
引用:
作者orea2004
哈哈
我覺得邊很多人跟官員很像,你跟他質疑法規的合理性,他就回你規定就是這樣。
不管你怎麼問,你都得不到你想要的"為什麼要這樣規定"的答案。



因為,即使有人能給出個答案,問的人不認同,這個答案到頭來還是個「不是答案」。

再者,有關法律的答案,本來能解答、能背書的就是那些立法者,討論區私下討論討論無妨,要替「立法者」和「執行者」背書? 那就撈過界了不是嗎?


引用:
作者orea2004
人家在問的明明就不是法規允不允許。而是為什麼同樣的車在日本規定允許行駛任何
一個車道,到了台灣卻規定只走外側。


我的回應是,「不管哪國生產的機車,到了日本就要受日本當地相關的法律限制」,一樣的「不管哪國生產的機車,到了台灣就要受台灣當地相關的的法律限制

我沒說錯吧?


舊 2011-11-03, 02:05 PM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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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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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orea2004
雖然可以藉由設計更細的多時向號誌來解決這問題。
但是路口號誌時像越複雜,路口的效率越糟糕。

所以我才會提出最簡單的單向綠燈啊

要不然現在一會是右轉專用綠燈,一會是左轉專用綠燈,搞得道路上處處是陷阱

然後雙向綠燈兼行人綠燈,搞得右轉車被行人擋住,左轉車被對向直行車擋住,整個路口打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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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1-03, 04:07 PM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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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a9607
我的回應是,「不管哪國生產的機車,到了日本就要受日本當地相關的法律限制」,一樣的「不管哪國生產的機車,到了台灣就要受台灣當地相關的的法律限制」

我沒說錯吧?



法律是會改變的, 但不是自己改變, 而是必須有人發出聲音.

不然刑法100條跟動員戡亂時期條款也不必廢止了, 反正法律訂出來, 死老百姓就是好好遵守就是了? 刑法對於****的定義也不用改了, 也不必增加性騷擾防治法了?
舊 2011-11-03, 04:12 PM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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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a9607
Master Member
 
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72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法律是會改變的, 但不是自己改變, 而是必須有人發出聲音.

不然刑法100條跟動員戡亂時期條款也不必廢止了, 反正法律訂出來, 死老百姓就是好好遵守就是了? 刑法對於****的定義也不用改了, 也不必增加性騷擾防治法了?



法律的改變,要透過一定的程序。還沒修訂前,就是大家必須共同遵守的。


另外


守法的不叫做「死老百姓」




此文章於 2011-11-03 04:34 PM 被 a9607 編輯.
舊 2011-11-03, 04:32 PM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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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離線中  
djbobo
Amateur Member
 
djbob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法律是會改變的, 但不是自己改變, 而是必須有人發出聲音.

不然刑法100條跟動員戡亂時期條款也不必廢止了, 反正法律訂出來, 死老百姓就是好好遵守就是了? 刑法對於****的定義也不用改了, 也不必增加性騷擾防治法了?

同意你說的
但發出的聲音除了吸引眾人的目光之外
還是要有一套合理且能說服大部分民眾與在位者的論點
我又加了一個在位者的原因是:
以目前的社會來說
空有民意基礎似乎是沒用的
甚至有時候某些民意基礎還是空泛的(fb常出現的萬人點讚,實際上卻是百人到場)
最後影響決策的人還是那些在位者(包含民代)

就譬如說像柯賜海
有陣子常常抗議司法不公
是常吸引眾人的目光
但最後改變了甚麼嗎??

我當然不是要拿小建跟柯賜海相比
只是我覺得有心去改變某個現象/某條法律
必須要有一套令人折服的論述觀點
進而變成一種影響力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11-03, 04:41 PM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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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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