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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
Junior Member
 
32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828
引用:
作者sutl
大致同意,有些要修改一下。

4.私人停車場不行嗎?東京就連腳踏車都停私人停車場的。
6.這條應取消,以搭配第8條。
8.要機車年年驗的話,汽車也要修改成年年驗以示公平。

另外,有一種攝影排污監視系統,可以直接用這套系統開罰單,這樣就可以彌補有人在驗車前故意調車的問題。

針對第八點
現在汽車出廠超過3年後就是每年驗車一次了..10年以上老車是半年驗一次....
(以前是每年驗一次,10年以上老車半年驗一次)
     
      
__________________
*貧窮業餘吉他手的相簿
舊 2010-06-06, 11:31 A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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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sutl
8.要機車年年驗的話,汽車也要修改成年年驗以示公平。

另外,有一種攝影排污監視系統,可以直接用這套系統開罰單,這樣就可以彌補有人在驗車前故意調車的問題。


汽車3年以上要年年驗車
10年以上一年2驗
這邊早就比機車嚴格了
而且絕對不是換個行照就可以
動力 煞車 燈光 排氣等等都要驗
 
舊 2010-06-06, 01:04 PM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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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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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lompt
汽車3年以上要年年驗車
10年以上一年2驗
這邊早就比機車嚴格了
而且絕對不是換個行照就可以
動力 煞車 燈光 排氣等等都要驗


針對驗車這部分...個人是贊同機車也該比照汽車辦理。
不然很多烏賊機車或亂改裝而吵死人/亮死人/噴死人的一堆機車都在路上亂跑...
舊 2010-06-06, 01:12 PM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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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淺草一郎
*停權中*
 
淺草一郎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引用:
作者小建
#98
----------------------------------------------------------
【交通亂源? 機車族太沉重】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2009/12/30

機車族是國內交通亂源嗎?那是布爾喬亞式的觀點啦!立委蔡同榮認為,一昧以交通罰單和機車停車收費來降低機車密度,非根本之道,倒是為保障機車族群用路安全,政府必須在道路規劃上更加用心。
....................
蔡同榮舉內政部統計通報指出,今年一至六月交通事故傷亡統計中,機踏車佔A1類(事故當場死亡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百分之四十三點六,自小客佔百分之二十七點二七,小貨車佔百分之九點五。
引用:
作者小建
#301
1- 最外車道的違規是一件事:歡迎大家踴躍舉發&警察強力取締

2- 但是不管外側車道狀況恢復到多順暢與合乎法規,依然不能剝奪機車行駛內側車道的權利,更不該存在任何歧視性的『禁行機車道』。

而是該全面廢除禁行機車道,改以車速分流,汽車&機車有權共享平面車道路權才是合理的交通規劃!
引用:
作者小建
機車檔那篇的#267
新莊中正路的道路, 因為要蓋人行道, 道路從11米縮減為8米後後... 卻是直接砍掉原本的機車道, 而內側車道還是保留禁行機車道...
有朋友現身說法就因此被開單了!!

請問這樣還不算欺壓機車族?
感覺起來黨主席並沒有對於警察強力取締違規抱持堅定的態度...
舊 2010-06-06, 02:06 PM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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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草一郎離線中  
sharukaze
Major Member
 
sharukaz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宇宙!地球!台灣!台北!
文章: 110
新莊輔大附近最近車道縮減確實不少
原本的三線道變成了大約兩線道
因為最外側靠騎樓的那線全都在施工
加上輔大附近公車本來就很多
所有的小客車機車公車等,通通擠到那小小的兩線道上
兩線道還要禁行機車實在說不過去啦
以為路很大車很少大家很容易遵守交通規則是嗎

今天看到樹林有騎士被違規的汽車玩死
人家好好的騎在外車道上還不是一樣被鐵包人的車給玩死了
不見警察對汽車臨停違規做過多少取締...
台北市都一大堆違規臨停了,何況取締較不嚴的台北縣?
舊 2010-06-06, 02:25 PM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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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ukaze離線中  
absociat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31
我閒到從頭到尾看完
簡單說
1.樓主認為機車族數量最多,為啥要做細漢(台語)
2.其他多數認為正因為機車數量最多,才要處處設限,以降低數量
要互相說服似乎是件困難的事
我是持第2種看法啦

或許用總量管制(汽車+機車),若超過總數量,則收取進城費用
這樣交通或許會好一些
等汽機車數量控制許可範圍,路權什麼的,應該就不是問題了。
舊 2010-06-06, 06:29 PM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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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ociate離線中  
afeiniva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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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引用:
作者小建
不是個人無視所有車種的缺點, 而是更多人無視機車路權一直被欺壓的問題!!

先把機車路權恢復成跟汽車一樣, 大家共享路權, 處於同一立足點上的公平之後...
接下來要來討論&管理 "所有" 私人載具的任何政策, 大家都沒話說~

而不是機車永遠都一直被針對性地規定, 這才是最不公平的地方!!
偏偏總有人搞不清楚這個關鍵點所在...


樓主怎麼還是堅持這種「先開放路權........其他規範再討論」的「不理性、扭曲、不公平」態度呢?

「責任義務、權益」只有一起討論,才是理性的、公平的。

樓主千萬要從「不理性」的泥沼裡走出來啊!
舊 2010-06-06, 06:51 PM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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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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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8
跟既得利益者討論事情,是沒有義意的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0-06-06, 07:35 PM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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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afeiniva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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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引用:
作者sutl
荷蘭阿姆斯特丹是禁止私人機動車輛進入的,所以汽機車當然少。

台北市要這樣幹,我個人是不反對(反正我搭計程車),但應該沒有市長辦得到。


這個方式真是太讚了!

「路權開放」理念,究極應該就是「完全禁止私人機動車輛進入」,路權完全還給人民的。
沒有機車族、汽車族的分野了。
可以做到完全的公平,也真正降低了空氣污染。

樓主說了那麼多「不公平、空污」方面的想法,想來應該會支持並將理念全面提升到「完全禁止私人機動車輛進入」。

感謝這位網友提供如此新穎的理念。

引用:
作者sutl
大致同意,有些要修改一下。

4.私人停車場不行嗎?東京就連腳踏車都停私人停車場的。
6.這條應取消,以搭配第8條。
8.要機車年年驗的話,汽車也要修改成年年驗以示公平。

另外,有一種攝影排污監視系統,可以直接用這套系統開罰單,這樣就可以彌補有人在驗車前故意調車的問題。


您說的完全正確,

所以前面曾經修正了

引用:
作者afeiniva
1、機汽車購買需提出停車位產權或是租用證明。(這是樓主提出來的訴求,我也很贊成)
2、調高機汽車貨物稅。
3、廢止免費機汽車公共停車格。
4、機汽車只能在公共停車格停車,其他位置停車嚴格取締(包含騎樓、人行道、紅黃線)。
5、燃料稅隨汽油徵收。
6、空污稅隨機汽車種類和年份加重比例徵收。
7、機汽車第三責任險強制辦理。
8、機汽車每年驗車,10年以上,半年驗車一次。

加碼第9點,這樣樓主就方便加第10點,道路寬10米上,機汽車分速分流:
9、道路寬五米以下,禁行機汽車。


第一點是針對私領域,第3、4點是針對公共領域。(只是文字上不知要如何區分)

其實,很想加入您提到「完全禁止私人機動車輛進入」精神,
之前曾經聽說,有些都市採用牌照競拍模式,就是私人機動車輛牌照的數量,每年限定一定額度,採用競標,價高者得,所收費用全數移作改善道路和空氣品質之用。

這樣一來,一定很容易就達到樓主的開放路權,樓主想必相當支持「私人機動車輛牌照限額」。
舊 2010-06-06, 08:11 PM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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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離線中  
erai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1.長遠配套

2.權益、義務


可以不用考慮以上兩項的話,我也來嘴炮


我的嘴炮:道路立體化

在平面道路上能容納的東西就是有限,要塞更多的東西,不是左右擴寬,就是往上下發展
所以捷運不是往地下鑽,就是弄高架在天上跑;鐵路也是相同的方式(好像只有台北有)

最完美解:汽機車在天上飛
不過目前無法實踐

次級解:高架化
就看工程技術,高架能建幾層就幾層。
先去除人力車輛,用車體重量來分級,最基本高架就要建兩層。
我的建議是:
平面層:大型車輛及公共車輛及特殊申請車輛,像公車、救護車、遊覽車、殘障用車之類
第二層:汽車
第三層:機車

給大家參考看看
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舊 2010-06-06, 09:21 PM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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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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