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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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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 蠻白痴的觀念:
如果你撿到一個東西. 從常理看來 是不可能找到原來主人的. 像是單獨的銅板 紙鈔. 這種沒有特徵的東西. 那就安心的收下吧. 因為除了你之外 沒有人可以主張所有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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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都在
文章: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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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實說.我覺得一樣是心態問題. 你訂了15片.名人也電話跟你取消. 他也說系統跟管理疏失.造成不便.也說會主動聯繫相關後續處理方案. 也提醒大家要把條約看清楚...就是因為大家註冊時.都不會去看. 直接就拉到"我同意"那邊點進去.我想這沒有什麼大不了吧. 我自己也是直接點"我同意".... 我倒是很想問一下.你知道他會賴掉.又訂15片. 甚至還說本來想要訂100片...名人會賠死.. 這種舉動算??? 不想引起紛爭.在要求別人之前.請先要求自己... 名人倒閉.很多人失業.你害的的不是名人.他頂多換個名子然後東山再起. 你害到的是其他人.你要不要也跟他們道歉??? 事情也許沒我舉例的那麼嚴重.不過.還是請大家可以節制. 現在這樣搞的烏煙瘴氣的.就是大家的目的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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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不再前進的世界
文章: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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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 心 中 沒 有 罪 的 , 誰 就 可 以 丟 出 第 一 塊 石 頭
遺憾的是雖然我也有罪.但我天性貪婪.不畏人言.所以我也有訂.所以石頭還是要丟 1.既然要出來做生意.賺別人的錢.當然就得承擔任何風險.商場如戰場.沒有道德這回事 2.不過遊戲規則有明講了.須再經由電話通知.訂單方可成立. (算很聰明.不像有的購物網.以先收錢為原則)(膽敢先收我錢.他就死定了) 3.名人也是可以公事公辦的答應消費者出貨.只是出貨日期遙遙無期也許等5年後 那況卡便1000多元時.就能出貨給消費者了.(反正它又沒收錢.也沒說出貨期多久) 4.既然系統明明有錯.為何不來個明明白白的致歉公告或來電.函呢?這不就解決了 5.當然拉.基於貪婪與無恥 .這種天上掉下來的標錯價禮物.雖時有所聞 今天總算讓我接著了.總得敖個汁或甚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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