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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5
引用:
作者sclee
露營的地點是河床不是下游,有居民住嗎?

台電早就說發生意外的地區,廣播是聽不到的

舉證責任在台電
做了還有東西可以講
什麼都沒做要怎麼證明自己沒有責任?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99775
     
      
舊 2020-09-21, 08:01 P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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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舉證責任在台電
做了還有東西可以講
什麼都沒做要怎麼證明自己沒有責任?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99775


下面圖片有兩個告示牌

一個是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立的,告訴大家這個地方是管制區

未經許可違法入山者,依法論處

另一個告示牌,是台電發電廠和仁愛警察分局共同立的

內容是:

上遊水霸發電廠
隨時會排放水
敬請勿入溪中
確保生命安全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31-260106?chdtv


告示牌警告夠不夠? 這是國賠法修正案第3條的內容

法理上,這個地區不該有人未經許可進入,當然不會設置廣播系統


坦白說,樓上我強調這是去年底新修的條例

過去沒有法官引用過,這次就看法官如何認定
 

此文章於 2020-09-21 08:33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20-09-21, 08:28 PM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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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pcb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聽不聽的到是一回事,但是沒按照SOP台電就是有明顯缺失.
至於台電怎麼說還是需要驗證,出車禍每個人都嘛說自己騎
很慢,不意外.

當然現在看到的SOP是台電正常狀況下的版本,至於發生異常
時的SOP就要等台電公布.正常狀況下發生淹死人的爭議比較
小,設備異常淹死人也無所謂這個我是不認同的.
__________________
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此文章於 2020-09-21 09:17 PM 被 pcbd 編輯.
舊 2020-09-21, 08:59 PM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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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d離線中  
areyouhavelove
Power Member
 
areyouhavelo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新北市靠近研究院
文章: 672
很難相信台電第一時間的解釋是"閘門自動開啟"
所以導致意外發生

如果這個解釋成立,那小弟會很擔心台灣那些大大小小的水庫都有可能自動洩洪

出事的第一天台電就說不是人為?
給人的觀感就是死人跟我沒關係?

被水沖走的人死有餘辜,誰叫你闖進禁區,真他媽的白目
但我想說的是,違規是違規,但你也不能殺人
管你是人為還是非人為疏失,逃避相關的責任,即使只是非全責,有是有直接關係的不是嗎?
舊 2020-09-21, 09:15 PM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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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youhavelove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pcbd
設備異常淹死人也無所謂這個我是不認同的.

若只是設備異常而導致他人傷亡也無所謂.
這樣我也不認同,
但很明顯你故意忽略.
受傷亡者的主動過失.
1.無視他人警告.
2.無視警示牌..
你只注重設備異常.

引用:
作者areyouhavelove
很難相信台電第一時間的解釋是"閘門自動開啟"
所以導致意外發生

如果這個解釋成立,那小弟會很擔心台灣那些大大小小的水庫都有可能自動洩洪

出事的第一天台電就說不是人為?
給人的觀感就是死人跟我沒關係?

被水沖走的人死有餘辜,誰叫你闖進禁區,真他媽的白目
但我想說的是,違規是違規,但你也不能殺人
管你是人為還是非人為疏失,逃避相關的責任,即使只是非全責,有是有直接關係的不是嗎?

在大陸發生至少2起以上的..老虎咬死人事件.
我有印象的就二起.一個是民眾翻牆進老虎園..
另一個是.遊客開車進老虎園區. 然後..開門下車...
這二起事件.至少有一起也是家屬控園方沒有主動阻欄..
我覺的這點和武界壩事件有一點點像.
台電和警方都立了告示牌..該處是危險地區..
當事人要去之前也有人善意提醒不安全,
但當事人執意要去..
"也沒有通知水壩方".
人家沒收管理費,你也沒有告知人家,
然後. 人家設備異常讓你受到傷亡了.你還想要他負責任??
你覺的要別人負這種責任有道理??
你也可以說有道理.因為也有幾個人的觀念也是堅持台電要負責的.. 你不會孤單.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0-09-21 09:39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20-09-21, 09:28 PM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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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areyouhavelove
很難相信台電第一時間的解釋是"閘門自動開啟"
所以導致意外發生

如果這個解釋成立,那小弟會很擔心台灣那些大大小小的水庫都有可能自動洩洪

出事的第一天台電就說不是人為?
給人的觀感就是死人跟我沒關係?

被水沖走的人死有餘辜,誰叫你闖進禁區,真他媽的白目
但我想說的是,違規是違規,但你也不能殺人
管你是人為還是非人為疏失,逃避相關的責任,即使只是非全責,有是有直接關係的不是嗎?


現在爭議點是

若真的是機件故障 那值班人員也是無能為力

我相信台電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但是以前發生這種事情時沒人宿營在河床上

這件事情後續的亡羊補牢 台電已經說了

以後在放水時會有警報通知

這樣值班人員才會知道要趕緊關水門

沒機件故障 台電也不想淹死人

現在就讓檢調調查 到底是機件故障

還是人為疏失

若是人為疏失 那台電就只好賠錢吧

舊 2020-09-21, 09:29 PM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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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5
引用:
作者sclee
下面圖片有兩個告示牌

一個是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立的,告訴大家這個地方是管制區

未經許可違法入山者,依法論處

另一個告示牌,是台電發電廠和仁愛警察分局共同立的

內容是:

上遊水霸發電廠
隨時會排放水
敬請勿入溪中
確保生命安全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31-260106?chdtv


告示牌警告夠不夠? 這是國賠法修正案第3條的內容

法理上,這個地區不該有人未經許可進入,當然不會設置廣播系統


坦白說,樓上我強調這是去年底新修的條例

過去沒有法官引用過,這次就看法官如何認定

假設有人去爬山
被正在打獵的山老鼠當成山羌打死了
山老鼠說:這人是違法入山 被打死與我無關
是否得理?

是不是該用國賠法我有點保留
不過如果適用 這裡應該適用第3條第四項
引用: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退一百步來說
並沒有人說這家人是沒有責任的
只是一邊是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另一邊是拿別人的命來開玩笑
責任孰輕?孰重?
舊 2020-09-21, 09:37 PM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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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Master Member
 
maskedrider5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一邊認為台電機件如果沒故障, 他們違規進入也不會出人命...

一邊認為如果他們不違規進入, 就算台電機件出問題, 他們也不會因此殞命...

坦白說, 永遠扯不清的...

但我個人依舊傾向於後者...........畢竟一邊的問題是非人為主動刻意為之, 另一邊的問題則是他們原本就已經違規進入, 不然其實他們是有機會避開噩禍的...
舊 2020-09-21, 09:42 PM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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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假設有人去爬山
被正在打獵的山老鼠當成山羌打死了
山老鼠說:這人是違法入山 被打死與我無關
是否得理?

是不是該用國賠法我有點保留
不過如果適用 這裡應該適用第3條第四項


退一百步來說
並沒有人說這家人是沒有責任的
只是一邊是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另一邊是拿別人的命來開玩笑
責任孰輕?孰重?

你先舉證你有退了一百步..

武界壩事件.
當事人有主動避免災難的能力,
但他們沒有做,
他們也沒有申請,也沒有告知..

假設你開車,停在斜坡上然後你離開了..
但你有放輪檔..因為你覺的至少要做一點安全(就好像立了警告牌)
結果有小朋友在你車後玩.. 然後把輪檔拉開(無視警告)
但你車子還是因為不明原因可能剎車故障(閘門故障)..後滑..把小孩壓死了..
然後警方通知你. 你有責任..你覺的合理?
不過你不用擔心.
我不會雙標. 以這情形來說..我也會認為你是無辜的,當事人本來就有責任主動避免危險!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0-09-21 09:58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20-09-21, 09:43 PM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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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假設有人去爬山
被正在打獵的山老鼠當成山羌打死了
山老鼠說:這人是違法入山 被打死與我無關
是否得理?

山老鼠有沒有立牌告示?

這裡隨時有山老鼠打獵,為自身安全,請勿入山

問題是山老鼠不是台電,他們也是非法的,可以立告示牌嗎?

請教閣下

你去到一個秘境,發現入口有兩個一樣的告示牌

你會無視仍然要進去嗎?

對於水霸隨時排放水這句警語,有何看法?

不相信? 心存僥倖 ? 管它的?


我從來沒有認為台電不用負責

國賠法有預留了"減輕或免除了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因為這是新增的法條

沒有人知道法官會如何認定

此文章於 2020-09-21 09:55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20-09-21, 09:49 PM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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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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