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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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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他要請假呀 可是公司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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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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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衝擊過高結構負荷不了,如果沒有撞擊邊坡而是在路上翻滾、滑行,結構可能保持完整 ,但乘客沒繫安全帶還是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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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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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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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有車廠是VOLVO授權製造,原廠技師指導,也有日本母公司來台開設的車體廠, 沒那麼不堪,當然也不是每間車廠品質都很好,比較優的就前面那幾家,所以還是需 一套較合理的檢驗跟管理方法。 講白了車體組裝也不是甚麼高深技術,人家都設計好了,只是負責組裝,重點是過程 有沒有偷工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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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此文章於 2017-02-16 09:23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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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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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報導是自冉時報獨家 周景朗說,車安中心需查驗遊覽車底盤進口文件,也會檢驗車體是否符合相關安全規定,車內裝潢材料是否使用防焰材料,逃生門、擊破器、滅火器是否完整等,最後才發給檢驗合格證明,新車領牌時,監理單位會根據出廠數據逐一檢驗是否符合規定;而新車領牌後,五年內每年需驗車一次,五到十年每年兩次,十年以上每年三次,除煞車、排氣等例行檢驗項目外,車輛外觀、內裝是否有變更,也都是檢驗重點。 他說,國內遊覽車雖然多是進口底盤後,由國內車廠打造車體,但這次出事的遊覽車為VOLVO車體,原廠技師前天也協助肇事車勘驗,發現車子的保險桿都還很完整,認為車輛的安全結構並無重大問題。 -------------------------------------------- 如果你是檢察官,檢驗重點會放在保險桿,底盤? 想也知道支柱才是重點,隻字未提 車體結構有沒有問題,等檢查報告出來再下定論比較妥當 猜測就洪港隨人了 偵查不公開 交通幫之外,又冒出一個監理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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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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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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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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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用ECE R66.01做為車身強度標準是沒問題,
問題是出在認證程序沒有跟國外一樣作足,有幾台去做翻滾驗證,還不是都電腦模擬, 但是電腦模擬要先做焊接強度、結構材料強度等確認取得數據,不然輸進去理想化數據做出來的模擬能信嗎? 監察院103年就有報告指焊接品質不一致,未達到設計標準不合格率達50%, 這部分有問題。 此文章於 2017-02-16 10:01 A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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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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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監理站的話能信 那toyota的國慘車早就該全面放下架了 車體無問題? 請問是用國外的標準與流程測試後沒有沒問題? 還是用國內的標準與流程測試後沒有問題? 標準我定的,驗車我驗的,派人我派的,報告我寫的 球員兼裁判,那能有什麼問題? 台灣官商旋轉門的問題沒有解決 官員卸任後都一個個到民間企業去當門神 現任的幫放水、卸任的當說客 才搞到政府信任度全失 就說了 ARTC就把同一款車,當年上市前,測試的影片給完整公開就知道 不公開? 那就是心理有鬼 就只會找政府官員背書,說模擬就可以了 官的話能信,屎都能吃了 衛福部跟你說食品沒有問題,你信嗎? 財金部跟你說兆豐銀行沒有洗錢,你信嗎? 台灣的問題就在於根本上的制度問題 這個有問題的制度說這個車沒有問題 這不是廢話嗎? 此文章於 2017-02-16 10:11 A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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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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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政府本來沒法保證壞人不做壞事或商人不犯法,頂多他們出事情不包庇。如果沒有違法他們本來就不能怎樣,人民不滿意法律,就自己找出自己信任的人修法而已。找不到自己滿意的人,應該不只是當選的人的問題。 此文章於 2017-02-16 11:46 AM 被 emop06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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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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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是說一個到處違建二次施工還有討厭測速照相也討厭警察抓交通違規的國家人民,會選出你形容的那樣的政府,會很令人意外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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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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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兆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洗錢 才被美國罰了57億美金 結果政府說不是洗錢,只是"防洗錢程序"沒有做好而已 你信嗎? 你信的話,那我無話可說 "政府沒法保證壞人不做壞事或商人不犯法,頂多他們出事情不包庇。" 怎麼我看到的都不一樣? 遠通的罰款繳了嗎? 頂新判刑了嗎? 進一步來說,原來該重判的,給你輕判,這也算是一種包庇 例如違反勞基法,給你重罰2萬,這算不算一種包庇? 或許你說的包庇是指無罪釋放才算包庇,輕判不算 那我也無話可說 此文章於 2017-02-16 11:54 A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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