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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ptw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49
引用:
作者老兵.
其實這裡有病的人也不少
我好像惹到鬼了
放到壞人名單省得傷眼


等等
你是說我嗎
你把我放到壞人名單
你就看不到鬼
你看不到鬼就沒法斬妖除魔
沒法斬妖除魔,你如何翻轉這個社會,讓這個社會更美好
     
      
舊 2015-12-27, 09:17 P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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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ptw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FreeStorm
是的,在PCDVD的用詞是「回應文章」和「引言」

所以必須修正一下我之前用「推」,這樣子的描述,的確是不夠精確

精確的描述是...

被告網友第一次發水晶宮文章,你是「回應文章」,


被告網友第二天又引用了一次水晶宮的link,你是「引言」,


而且,全78區似乎只有你,回應及引言了被告網友的包含了水晶宮link的文章。

以上針對你綠字的部分,我做一下更正,謝謝你的指教...

希望我上篇文章誤用了「推」這個用語,並沒有造成你的困擾
哎呀,打臉打小力點,不然一不小心讓他成為十壯士就少看他在這耍寶
 
舊 2015-12-27, 09:21 PM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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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離線中  
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家人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79&postcount=31
我老哥在這篇文章之後兩個月不到就死了。死前的癌組織長得異常快,不到兩個月臉頰長出許多肉來。不是身逢其境的光憑想像都想不出來。
一個高收入無惡習,有長期健康習慣的人都能落到如此下場,這不是意外。陽光空氣水食物,我們有三種有問題。趕緊面對問題採取行動吧。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15-12-27, 09:31 PM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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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為什麼就沒人相信
以月真能提出證據反制味全??
就算以月自己提不出
也許其他八人就有人等這一戰-我也在等看這場好戲

網路上大家都隱藏身分
也許富豪都能被打成22K去吃大便
誰知道這九人的身分是何等高手??
如果不是高手 又怎能如此托大??-鐵定是大內高手,快~證明給大家看
抱持著相信鄉民皆有30公分的信賴
我相信這九人絕不遜色於復仇者聯盟-那正義聯盟呢?去吃土?

退萬步講 站長也許根本就拒絕提供IP了-法院公文接到就要提供,你想害站長被抓去關還是罰錢?你出?
只要以月別在其他IP公示的網站發言
要查出他來 大概也不是那麼容易-當電信警察三餐都吃餿水油吃到傻

況且 這類大公司告小老百姓
確實是讓人感到小題大作
但在這種風頭之上 味全不可能鉅額求償-你好像比味全法務還熟悉法律攻防
畢竟要證明毀謗與經濟損失間的因果關係-人家是告妨害名譽要證明公司財損幹嘛~生小馬?
也沒那麼容易算得清楚
就算鉅額求償 法院也不見得判得下去-哇塞你可以去當法官,都還沒起訴就未審先判喔
在咱台灣 聲譽這等事 沒那麼值錢-名聲無價,到底是懂不懂啊,不然你來讓我罵罵看
多半就是寫寫悔過書 一切就過去了-你當是小屁孩在學校掀女生裙子喔還悔過書咧
別胡言亂語好嗎?求求你

慘了,我看到有人把這當臉書了

此文章於 2015-12-27 09:48 PM 被 LDSKING 編輯.
舊 2015-12-27, 09:43 PM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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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LDSKING
別胡言亂語好嗎?求求你

慘了,我看到有人把這當臉書了

我還真是在胡言亂語啊
可你就當真啦

但看到吉他大的發言
這棟樓 我就不忍再回了

你們 繼續吧...
舊 2015-12-27, 10:08 PM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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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yyptw
以現在社會的氛圍

味全如過街老鼠人見人喊打

味全律師若是採告訴方式

極可能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就算起訴,法院亦可能為無罪判決

對被告而言有利,有雙重保障

被告不會花到什麼錢

我想味全律師不會傻到走這條路

最麻煩的是民事訴訟

若面對高額的求償,甚或訴前以假扣押威嚇被告

被告訴訟期間難不免心驚膽吊

這就是文林苑王廣樹最後與建商和解的原因

以月為影現都默不吭聲,你們大家是要他做烈士硬幹嗎?
味全有附帶民事嗎?如果有其實也沒多天價,以摳摳姊的案例來看,這九壯士的社會地位沒摳摳姐來得大,味全求償金額應該也沒郭董高,法院自然不會判多天價

如果不幸敗訴應該在一千萬有找,九個人攤下來加律師費,大概一台國產新車價而已,小case ,但當初腦衝血鍵盤滑鼠動一動,這樣確實是天價

法院判周玉蔻需在《蘋果》、《聯合》等7大報刊登道歉聲明,而根據《蘋果日報》廣告部表示,頭版半版****刊登1日約150萬元,以此計算7報刊登頭版道歉聲明費用,就要1050萬元,再加上周玉蔻還須賠償郭董200萬名譽損失,如此加總下來,周玉蔻事實上要付出的金額,已經比郭董求償的1千萬元還要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821/674826/

此文章於 2015-12-27 10:13 PM 被 LDSKING 編輯.
舊 2015-12-27, 10:10 PM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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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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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拜託,要民事?那也要刑事勝訴,刑事沒勝訴就在算後面了?
要知道有沒有刑事勝訴?起碼得半年後了。
注意喔,檢察官起訴不是勝訴喔。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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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5-12-27 10:19 PM 被 scottchang 編輯.
舊 2015-12-27, 10:17 PM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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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scottchang
拜託,要民事?那也要刑事勝訴,刑事沒勝訴就在算後面了?
誰告訴你要刑事勝訴才有民事?以郭董告摳摳姊的例子,民事8/21先判郭董勝訴,刑事拖到11/11才偵結不起訴,而那還是郭董撤告才會這麼快,否則拖更久

此文章於 2015-12-27 10:26 PM 被 LDSKING 編輯.
舊 2015-12-27, 10:25 PM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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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
Master Member
 
scottch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那賠不了,因為根據事實,必須先證明coco說的是錯的(刑事勝訴),才會有後面(因為你說的是假的,所以要賠錢),
要知道不起訴代表無罪,上次才討論到,如果緩起訴才代表有罪可是問題不大。
所以,怎麼會民事在前,刑事在後?!

要不然就是你引用失誤!
__________________
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舊 2015-12-27, 10:33 PM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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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LA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LDSKING
誰告訴你要刑事勝訴才有民事?以郭董告摳摳姊的例子,民事8/21先判郭董勝訴,刑事拖到11/11才偵結不起訴,而那還是郭董撤告才會這麼快,否則拖更久


不起訴,就代表你無罪了,你沒問題了,不起訴還要賠錢?跟你無關要賠錢?

你在開玩笑?
舊 2015-12-27, 10:36 PM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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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LAW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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