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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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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22
如果存款有100萬的人會花2.6萬*2買lady gaga的演唱會門票嗎?
如果存款有300萬的人會嗎?
如果存款有500萬的人會嗎?
     
      
舊 2014-07-12, 01:00 A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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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0677離線中  
win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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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17
都不會耶...對她沒興趣

寧願拿去出國, 當機票錢也爽


引用:
作者aries0677
如果存款有100萬的人會花2.6萬*2買lady gaga的演唱會門票嗎?
如果存款有300萬的人會嗎?
如果存款有500萬的人會嗎?
 
舊 2014-07-12, 01:03 AM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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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tendoFa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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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86
他們在事件發生當時
除了罵東罵西,胡亂指責之外
有什麼其他動作嗎?
舊 2014-07-12, 01:08 AM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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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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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weirock
小孩是無辜的沒錯~他沒選擇權~但誰不是這樣?

社會有它的機制在~事情發生了就該看它的情況是不是合理

該讓他們付上的責任就該讓他們付責~這是社會教育的一環

以小孩是無辜為理由幫他們開脫~讓他們不用付上該付的責任

失去了得到教訓的機會~小孩的父母往後還是那個德性~這對小孩是好的?

小孩是無辜的...為何不給他們父母該有的社會教育及應有的教訓...讓他們有 機會 改過

而讓小孩往後還要接受這種父母?

還是這種父母對小孩來說比較有竸爭力?

社會有他的機制在?什麼機制?
你哪看到幫他們開脫的說法了?還是說認為政府建立一視同仁的急難海外制度是幫這對父母開脫?
為什麼會失去教訓這對夫妻的機會?導致這對夫妻這赴死樣?還不是因為無法可罰?
罰下去才有機會學到教訓,如果這對父母沒辦法負擔照顧小孩的支出,
那安置也是剛剛好,但是我看目前為止除我之外的人沒人這樣認為,

焦點都只看到那對糟糕父母如何糟糕。

把問題透過制度化法制化排除叫做解決,
譴責別人該如何如何實際上對方一點都不痛也沒效譴責的人還覺得理所當然,我覺得這叫鄉愿。
舊 2014-07-12, 01:57 AM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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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son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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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37
引用:
作者k!nny
孟先生出面接受訪問,除了自責說不應該在太太懷胎出遊韓國
,也認了使用蘋果手機、筆電及搖滾區看GAGA,但是BMW
車子是朋友的,「星巴克沒有天天喝」,因欠太多人情,強調
會歸還總計400萬元的善款


看了更火

那就是有能力還~~~在沒爆前都不說會還

事情一直要叫政府出
今天如果真的是全民付這個400萬,你會甘心嗎?

有人所得稅繳幾千到幾萬,家計重的人也是繳稅

然後用在這些人身上? 當初憑什麼叫全民出錢?
舊 2014-07-12, 01:59 AM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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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z離線中  
asnow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4
__________________
eTag遠通電收桶1
...電扇潤滑1 .2
舊 2014-07-12, 02:22 AM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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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now離線中  
crabster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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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asnow


舊 2014-07-12, 02:55 AM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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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bster離線中  
crabster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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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sonyz
看了更火

那就是有能力還~~~在沒爆前都不說會還

事情一直要叫政府出
今天如果真的是全民付這個400萬,你會甘心嗎?

有人所得稅繳幾千到幾萬,家計重的人也是繳稅

然後用在這些人身上? 當初憑什麼叫全民出錢?


政府確實有責任保護國民在海外權利,包括那個早產兒.
如果是政府代墊,然後不管用代位求償機制或罰款方式把帳掛到這兩位頭上我都接受.
如果是直接全民買單就對不起了.

上面有位一直在以法理概念打轉沒有機制的問題,
好吧,雖然我也是學法律的,可是我認同政府在面臨突發狀況可以便宜行事.
美國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大半都是在搞這種事.
只是便宜行事不能常態化要不然就成人治了.
因為政治理念故意不執行法律的情況也是有的,
比如現在的非法移民問題.
舊 2014-07-12, 03:08 AM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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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bster離線中  
malad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92
引用:
作者asnow


隨便他們說.......
他也可以說是抵押他們父母的房子

主要是他們是去韓國補貨還是真的去玩 ? 只有天知道.....
舊 2014-07-12, 03:09 AM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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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400萬可以救更多的人?
這句話大概是這次事件中我聽過最多的批評了,
然而這種近似"某某錢可以拿去換成多少弱勢營養午餐的說法",
有一個最基本的地方道理講不過去:
這四百萬中的最少三百萬是李英愛一個人出的,她不是為了什麼其他的弱勢或理由捐贈,
而是指定為了讓這個早產兒能出院返台才捐這筆錢,有資格講說"這筆錢不如拿去給...."
這種評價的,只有李英愛本人而已不是?做這些批評的人有捐這對夫妻錢嗎?
我不曉得這種想法算是占李英愛便宜站在她的肩膀上批評,還是慷李英愛之慨。


先生.您不是學法律的嗎?
怎不知道李小姐是個人.她自己的錢就算要丟到海裡也是看她高興就好
"政府"是要照規定辦事的.沒有法律規章的事就是不能做
您引用了錯誤的對象來指責說對的事情的政府以及鄉民
不覺得這也是顯示自己的學識也是不足!!

再者.批評他們可不是從李小姐捐錢後才開始而是更激烈.
箇中原因想必您不願意面對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我單身未婚工作超過五年,薪資收入比國內平均薪水還要多,假設我突然多了一筆300萬的債,
我也不得不靠爸來解決。我還有爸有長輩可以靠,今天批評這些話的人,
有多少人揹了300萬的債還有一個剛生產完的老婆跟早產兒之後不會去燒炭的?


這是聯合新聞網裡的一段話.比你空口說的來的有信服力吧
孟秉燊表示,夫婦倆差點要抵押房子貸款,沒想到朴東燮夫婦結合當地韓國友人發起愛心募款,幫他們募到足夠的錢,令他們十分感動。

300萬就燒炭? 我投資虧了1000多萬也沒燒炭. 我可是個普通上班族喔
也沒跟父母伸手要錢.每期乖乖的連本帶利還給銀行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我不曉得那些3C產品是事件發生前或事件發生後購入的,爆料的人、記者也沒有講清楚。
但是看了許多人不爽的評論之後,有些人的想法讓我覺得很詭異。
1.我也覺得這對夫妻不負責任,但是去考古人家"以前過什麼樣的生活、過去有哪些消費"幹嘛?
過去的生活水準跟現在需要幫助與否之間有什麼直接關係?


真正詭異的是:想要湊錢卻留著一堆奢侈品?
我在還錢的剛開始.租的地方可真是家徒四壁
不誇張. 一卡皮箱就可以搬家
所以值錢的電腦.手機.衣服全拿去賣掉
今天這對夫婦有打算面對這筆費用嗎?
要人家幫助.是在自己盡力之後才開口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2.從1.延伸出來,台灣人似乎有個主流想法,評價一個人、一個家庭需不需要幫助的時候,
會先去衡量對方有沒有符合心目中那類需要幫助對象的刻板印象:
好像只有生活過的"比苦瓜苦茶還苦"的人才有資格接受幫助。
如果爆料的內容是這對夫妻是企業負責人,豪宅房產好幾棟,那批評這對夫妻很合理。
但今天的內容講白了就是隨處可見的中產階級而已;究竟富有到什麼程度才不需要外援都很難定斷了,
更何況是這種普通人?還是批評的人認為只要日子過得比較好一點、稍微有一點錢的中產階級以上出了事,
就該歸類為不需要、不應該得到幫助的族群?


原來事情倒因為果也是可以公開來講的
批評這對夫妻可不是因為他們是中產階級.自己去G一下新聞
在台灣李募不到款不要怪社會冷漠.而是要檢討自己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3.很多人說誰都不應該捐錢要這對夫妻自己想辦法、活該之類。這都是事後諸葛,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
確實這對夫妻處理方式完全沒盡自己的到責任,但是這些人有沒有想過一件事:
在他們批評這對夫妻活該的時候,最雖小的是那個早產兒,
今天如果不是李英愛一個人捐出三百萬,那個早產兒現在還被扣在韓國,這才是現實。
父母態度就是擺爛,好,政府不幫忙、民間也不伸手,
早產兒就這樣拖著讓以一個沒ID、沒有健保照護的外國人身分她留在韓國?
她做了什麼錯事要受到這種待遇?


這是在怪大家沒捐錢嗎?
還是只要有人有危難.老子就要掏錢??
怪東怪西怎不見你怪那夫妻?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要能幫上這個早產兒忙,連帶就是會協助到這對不負責任的夫妻,這件事情是沒辦法切割的,
還是有人講得出不幫早產兒早點回台這種話?
請說說有什麼可以讓早產兒回國,又能強制讓這對夫妻盡到應盡義務的其他方法?
如果政府立法對這類事件有體制內很標準的處理制度,就可以要求這對夫妻照法律制度處理:
政府借位償還、或者像我舉的加拿大那個例子協調分期付款,
假設這對夫妻如果不照政府的制度,自己不拿錢出來,把小孩子留在國外多少時間之後,
政府可以判定這對夫妻遺棄或是沒有善盡教養照護之責先強制介入,事後再來追究這對夫妻的責任。

體制內的法律制度規範什麼都沒有,結果就是今天呈現出來的,大好人是韓國李英愛,
外交部、衛福部是什麼事都沒作成的飯桶,這對夫妻拿了捐款後過爽爽什麼債都沒有、也沒有法律責任要扛,
大家只能站在"道德的角度"去批判這對夫妻、在沒有立場的狀況下要求他們把捐款吐出來,
結果最後最倒楣的還是早產兒。這樣有比較好?


為什麼要幫一個行有餘力的小康家庭?
還是只要國外早產政府就要出錢? 真是笑話!!
他家人跟父母親朋是為這件是砸鍋賣鐵.拿房子貸款還是湊不出這錢?
就算要排隊也輪不到這對夫妻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一堆人嘴上鍵盤上愛心來愛心去,怎麼不見他們的愛心有想到那個早產兒?


大哥.您的愛心呢? 你有沒有捐錢幫那早產兒??
如果沒有.那你是不是把自己歸類在沒有愛心的那一類了!!
舊 2014-07-12, 07:00 AM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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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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