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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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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媒體在炒作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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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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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邊都冷處理不就得了... ![]() 這可是大絕招耶...很好用的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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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 ![]() ![]() ![]() ![]() ![]() ![]() ![]() ![]() ![]()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 ![]() ![]()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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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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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四位學生很台肯定很硬
不然從沒見四位學生出現 女支者也不敢訪問 腥聞自由?笑話一則 敢做不敢當,原來學校是這樣教的 還要教官跟教師出來砲,什麼的學校就有什麼的國民,民風淳樸也是笑話 這教育部不立該出來糾正?監察院你不出來調查還原真相? 放任教育這樣爛,要上國際新聞才好看嗎?這不是瀆職什麼才叫瀆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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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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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跳針? 這應該只是回應他人引言 對應-單只針對學生的部分吧 他的主軸應該還是最後那回文 引用:
處理方式立場不同 可能注意的點(紅眼的點)就不同 加上一堆引申舉例 分岐(問題)點更多 再把引申舉例的分岐(問題)點拿來討論 就愈來愈偏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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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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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做法很不好 把一些本不會在一起的 被迫綁在一塊 再來網路再加大砲管 續轟更大的目標 事件另一方 餐飲店能不受影響嗎 後果 總之 不關媒體的事 不關部分發砲網民的事 還可以繼續批 此文章於 2013-12-29 06:28 PM 被 pc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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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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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店在哪裡?下次去台南要去交關一下
![]() 此文章於 2013-12-29 07:16 PM 被 galant9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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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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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29F 引用:
130F 引用:
某某,從指責店家有錯學生才這樣做,如果是某某會做的更過份,所以學生們沒有錯... 就算學生有錯別人也沒資格批評,除非你是什麼什麼(資格論),然後強調不會批評任何一方(問題是炮火始終指向店家)....... 然後又回到,(店家相關的影片已證明學生初始的說法有誤),某某就說影片不能證明什麼要有錄音才能如何如何,(但某某乎視學生說法有誤所以可信度下降)單方面質疑店家的說法並認同學生的說法。 (重點無法提出店家說法有誤的任何證據,二相比對之下當然店家較為可信,況且事發當時並非只有4位學生在用餐,店家若真如4位學生所以怎會沒有其他客人爆料。) 然後某某重點是說媒體有錯,這事件他不管也不想討論誰對誰錯,或有沒有道歉,反正就是媒體的錯。 然而某某明知學生沒有去道歉(222f)還能回覆 310f 引用:
如果4位學生有道歉了(為保護學生可私下用不公開的方式),會引起媒體興趣嗎? 如果校方沒有處至失當和護短的作為,會引起媒體更大的興趣嗎? 最後回到此篇的主題 看起來沒有錯誤的店家被逼著流淚致歉 (至今那4位學生仍然不願意去道歉) 129F 引用:
130F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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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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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一下就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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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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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處理方式立場不同 可能注意的點(紅眼的點)就不同 加上一堆引申舉例 分岐(問題)點更多 再把引申舉例的分岐(問題)點拿來討論 就愈來愈偏離 ![]() 現在這事件 現實只是更複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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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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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硬的怎麼會請的動一些平日絕少發言的網友出來力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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