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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chaotommy
今天是你才不知道這個事情的嚴重性

當初就兩條路
和解或是告
今天要和解又要告

那麼就不應該說要和解
而是直接告到底

今天捐款拿了
和解價錢談不攏

然後再繼續告
這個吃相變得很難看

我一開始是站在司機這邊的
可是現在變成這樣 實在很難再繼續同情他了

錢要拿 要有個限制
不然就是別和解 繼續告
反正捐款也快三百萬了

不是兩隻手拿出來 然後都要兩手滿載而歸
這個是不道德的

當初要堅持自己的想法

或是
和解

而不是今天這個把戲

要出一口氣
當初就告下去 保衛自己的權益

其實我看過很多
不告就不給錢的
這就是社會這就是現實
我是覺得這個案子卡在誠意
對方律師說拿馬媽的醫藥費來和解那誰敢收?
還有友寄一開始態度很應還要告對方
好在有證據還原真相
這些後面就是靠誠意來彌補
以刑逼民您應該有聽過吧?
要我是司機我也會很不爽
     
      

此文章於 2012-03-15 03:05 P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2-03-15, 03:04 PM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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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linxuanyou
Master Member
 
linxuanyo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書堆中
文章: 2,387
兩個日本人都緩刑...
不用被關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3-15, 03:35 PM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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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xuanyou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weirock
剩偽證罪的那兩隻...

我比較想看丫子跟她老闆關在一起
舊 2012-03-15, 03:47 PM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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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chaotommy
今天是你才不知道這個事情的嚴重性

當初就兩條路
和解或是告
今天要和解又要告

那麼就不應該說要和解
而是直接告到底

今天捐款拿了
和解價錢談不攏

然後再繼續告
這個吃相變得很難看

我一開始是站在司機這邊的
可是現在變成這樣 實在很難再繼續同情他了

錢要拿 要有個限制
不然就是別和解 繼續告
反正捐款也快三百萬了

不是兩隻手拿出來 然後都要兩手滿載而歸
這個是不道德的

當初要堅持自己的想法

或是
和解

而不是今天這個把戲

要出一口氣
當初就告下去 保衛自己的權益
那捐款的目的是讓加害者減責的嗎?!
怎說得好像「你的就是我的」的論調一樣?!
引用:
作者cmwang
別人的捐款和肇事者是兩回事吧(除非是有人捐給肇事者,讓他們當賠款用 )....要是鵝就拒絕和解,讓法官直接判最重的刑度比較實在 ....
假若受害者真的沒錢, 還能繼續告嗎?!
舊 2012-03-15, 04:23 PM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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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supstring
假若受害者真的沒錢, 還能繼續告嗎?!


沒有說啥肇事者沒錢就不能告的道理,(只是一般告訴乃論的案件被告尋求達成和解不外乎就是希望原告撤回告訴,若不撤告大概也不會接受吧),和不和解只會影響法官量刑的刑度(非告訴乃論的話和解通常就是輕判,沒和解就重判),被害人的告訴權一點都不會受到影響 ....
舊 2012-03-15, 04:45 PM #3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mwang離線中  
F828
Major Member
 
F82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
文章: 294
認為司機拿太多太貪心的,可否捫心自問
如果有人要出錢把你打個半死住進加護病房
那個價碼該多少才合理
舊 2012-03-15, 05:07 PM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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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28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cmwang
沒有說啥肇事者沒錢就不能告的道理,(只是一般告訴乃論的案件被告尋求達成和解不外乎就是希望原告撤回告訴,若不撤告大概也不會接受吧),和不和解只會影響法官量刑的刑度(非告訴乃論的話和解通常就是輕判,沒和解就重判),被害人的告訴權一點都不會受到影響 ....
我是說「被害者」沒錢...
一般還要請律師, 又不可能靠檢察官維護你的權益...不知還有沒其它費用,
且更要花時間去跟對方秏吧?!
舊 2012-03-15, 05:11 PM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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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Highland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引用:
作者chaotommy
今天是你才不知道這個事情的嚴重性

當初就兩條路
和解或是告
今天要和解又要告

那麼就不應該說要和解
而是直接告到底

今天捐款拿了
和解價錢談不攏

然後再繼續告
這個吃相變得很難看

我一開始是站在司機這邊的
可是現在變成這樣 實在很難再繼續同情他了

錢要拿 要有個限制
不然就是別和解 繼續告
反正捐款也快三百萬了

不是兩隻手拿出來 然後都要兩手滿載而歸
這個是不道德的

當初要堅持自己的想法

或是
和解

而不是今天這個把戲

要出一口氣
當初就告下去 保衛自己的權益


本來打傷人就該坐牢
好像這幾個壞人願意和解別人就要接受似的
舊 2012-03-15, 05:15 PM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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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lander離線中  
Highland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引用:
作者linxuanyou
兩個日本人都緩刑...
不用被關了


台灣法律真的有問題
把人打的半死還只要緩刑
舊 2012-03-15, 05:26 PM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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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lander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supstring
我是說「被害者」沒錢...
一般還要請律師, 又不可能靠檢察官維護你的權益...不知還有沒其它費用,
且更要花時間去跟對方秏吧?!


被害人沒錢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請他們安排,如果是非告訴乃論的案件只要成案自然有公訴人會處理,被告為求輕判通常就會來找被害人了,不過法律扶助基金會派來的人或是公訴人performance如何就沒人能打包票了....BTW,不然也可以找律師談啊,原告不另外付律師費,直接由賠償金分一定比例給律師,相信這樣對其更有誘因吧 ....
舊 2012-03-15, 05:33 PM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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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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