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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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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先撇開當事人警察同學各方的說辭........婦人"被"捐了6000是不爭的事實!!!

而且今天的蘋果有去婦人家採訪明明就是比一般人還差的生活水準....

所以女學生"弱勢"?....卡差不多一點....我老但可是沒瞎...

影片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1215

女同學你28了才剛大學畢業....現在沒工作又在準備公職.....鬧成這樣我真為你以後的人生感到憂心阿.....考上就算了....若到私人公司面試誰認不出你?


是婦人遺失了21000元,很幸運的找回15000元,當然他有可能更幸運一點,找回全部的21000元,卻也更可能是一毛都拿不回來,不是嗎?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0-12-15, 03:58 PM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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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電子庫房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引用:
作者小杯子
獨角仙&蝵型蟲嘛?

我現在三呎缸還空著....還不知道要養什麼?


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74..._06859503c0.jpg

ADA的ㄟ....好野人阿....回來養魚吧...別去照鳥了...
 
舊 2010-12-15, 04:02 PM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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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庫房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是婦人遺失了21000元,很幸運的找回15000元,當然他有可能更幸運一點,找回全部的21000元,卻也更可能是一毛都拿不回來,不是嗎?

這種說法真的有點怪。

然後呢,當事人的幸運別人有權去分享嗎。
那不幸運的時候,別人是不是也有義務要分攤。


不管他幸不幸運,不是我拿,他的幸運跟不幸運就與我無關,我拿了,還堅持要分享他的幸運,那後續的人肉搜索跟排山倒海的譴責,不也是堅持分享幸運帶來的後遺症,因為自己的堅持要拿一部分的幸運,所以造成自己後面的不幸運,那能怪誰嗎。

此文章於 2010-12-15 04:33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舊 2010-12-15, 04:25 PM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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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現在在線上  
superh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MIT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這種說法真的有點怪。

然後呢,當事人的幸運別人有權去分享嗎。
那不幸運的時候,別人是不是也有義務要分攤。


不管他幸不幸運,不是我拿,他的幸運跟不幸運就與我無關,我拿了,還堅持要分享他的幸運,那後續的人肉搜索跟排山倒海的譴責,不也是堅持分享幸運帶來的後遺症,因為自己的堅持要拿一部分的幸運,所以造成自己後面的不幸運,那能怪誰嗎。


那為什麼他的說法就不對?不也是合理的狀況嗎?
自己的就對?
因為我認為都有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
空~
舊 2010-12-15, 04:48 PM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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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離線中  
djbobo
Amateur Member
 
djbob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其實已經沒甚麼好爭論的
法律人情難兩全
永不會有交集點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0-12-15, 04:57 PM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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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superhan
那為什麼他的說法就不對?不也是合理的狀況嗎?
自己的就對?
因為我認為都有道理


就個人造業個人擔啊。

所以我也是用『怪』這個詞啊,因為我覺得這個法真的是很怪啊。

拿三成是法令規定,所以可以拿得理所當然,那鄉民的譴責跟逼迫,本身也沒違法啊。

在法律邊緣玩文字遊戲,就得有被反噬的準備,沒遇到,是運氣好,遇到了......就......自己承受吧。

此文章於 2010-12-15 05:05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舊 2010-12-15, 05:04 PM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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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現在在線上  
千島雷禪
New Member
 
千島雷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這種說法真的有點怪。

然後呢,當事人的幸運別人有權去分享嗎。
那不幸運的時候,別人是不是也有義務要分攤。


不管他幸不幸運,不是我拿,他的幸運跟不幸運就與我無關,我拿了,還堅持要分享他的幸運,那後續的人肉搜索跟排山倒海的譴責,不也是堅持分享幸運帶來的後遺症,因為自己的堅持要拿一部分的幸運,所以造成自己後面的不幸運,那能怪誰嗎。

太鄉愿了,這和說「女人半夜穿熱褲出門活該被強X」性質上也差不多了

沒有人或是天條規定索取報酬就要被人肉和譴責呀

這應該一碼歸一碼,不管怎麼說,用群體暴力在網路上侮辱別人還有人肉本身就是不對的

今天是碰到個法律系學生,要是碰到法律系叫獸,那些人肉的、謾罵的、拍側臉的,全部都得一次性上警局報到

一次發幾百張三聯單在這個社會上也不是稀奇的事了

撿到錢還給別人是做好事,私自吞沒是做壞事(違法),索取三成報酬是不好不壞(中性,合法)

實在沒必要因為別人不行善就罵成這樣

當你用聖人模式要求別人的時候,先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夠在每件事上面都做到不虧道德良心

此文章於 2010-12-15 05:05 PM 被 千島雷禪 編輯.
舊 2010-12-15, 05:04 PM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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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三成謝酬案大和解! 李婦:警察搞不清楚狀況

這下警察是公親變事主, 兩面不是人了......
舊 2010-12-15, 05:04 PM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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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太鄉愿了,這和說「女人半夜穿熱褲出門活該被強X」性質上也差不多了

沒有人或是天條規定索取報酬就要被人肉和譴責呀

這應該一碼歸一碼,不管怎麼說,用群體暴力在網路上侮辱別人還有人肉本身就是不對的

今天是碰到個法律系學生,要是碰到法律系叫獸,那些人肉的、謾罵的、拍側臉的,全部都得一次性上警局報到

一次發幾百張三聯單在這個社會上也不是稀奇的事了

撿到錢還給別人是做好事,私自吞沒是做壞事(違法),索取三成報酬是不好不壞(中性,合法)

實在沒必要因為別人不行善就罵成這樣

當你用聖人模式要求別人的時候,先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夠在每件事上面都做到不虧道德良心

是啊,但是也沒人規定不行啊。

群體『譴責』違法了嗎。

當遊走在法的底線來換取利益時,就得有受到其他人遊走法底線來反噬的心裡準備啊,總不能我遊走底線,卻要求別人用高道德標準來對待我。

我的意思是,三成這條法本來就很奇怪,索取三成報酬並不是不好不壞,而是合法但是低標,連碰都不碰才是不好不壞。

此文章於 2010-12-15 05:18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舊 2010-12-15, 05:10 PM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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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現在在線上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三成謝酬案大和解! 李婦:警察搞不清楚狀況 (http://www.nownews.com/2010/12/15/91-2673532.htm)

這下警察是公親變事主, 兩面不是人了......

這個算舊資訊了,而且是同學轉述放出來的...
後來東森有訪問那位婦人
當然又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舊 2010-12-15, 05:15 PM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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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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