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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燕巢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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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錄音錄影存證太勁爆了
看來官方真的要好好給個解釋 不然停貨或是增加條件進貨是必要的了 這個創舉不錯 其他店家看到也可以參考消費者懂得反撲的能力 更可以提昇自己店家專業知識的提升 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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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Formosa
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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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太誇張"七天內換貨收手續費300",太不合理吧! 比較順X、X坤、旭X、家X福這些連鎖店弟都買過且換過貨,就算東西買了後不滿意後悔,也是免費換費,難道是差那5%售後服務就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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