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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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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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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所言 看來攝影者這邊不會追問錢的去向 主辦者跟MODEL間改以禮物代替酬勞 整件事到這邊為止,如果MODEL沒有出來反駁 或者是有其他當日參與活動的網兄有意見的話 那大家可以停止討論了 只是這件事讓我感覺 攝影版的網兄們真是佛心來的 希望主辦者能從中學到經驗 這次的不追究並不代表日後的參加者都不追究 萬一有人希望主辦者提出活動明細 主辦者又是這樣的態度 那麼,誰受害應該是不言而喻吧 此文章於 2007-10-19 08:28 PM 被 冷ㄉ很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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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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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些人急著緩頰,明明C先生重點都沒說,倒忙著跟後面擦屁股,真是社會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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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打狗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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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水準不過如此 ![]() 讓大家知道你的水準而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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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4,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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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這樣一直下去會不了了之嗎?
逼逼吸先生 你昨晚在我回文後打電話過來 前面也是說了一堆不著邊際的話 ========= 最後...你說你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你 別人對你有啥觀感你也不在意 沒錯,錢拿了,也已經花光了 ========= 恩....有勇氣承認是件好事 但接下來你還是強調,錢的事 是你跟麻豆之間的事 旁人無權過問 好...你今天收活動費而麻豆的酬勞用照片抵或其他方式 那是你的本事 我不爽的是 您老先生不止一次的抱怨虧了多少 貼了幾萬 試問...這幾場外拍開銷真的這麼大嗎? 有出動啥特殊道具嗎? 這才是我不解的地方∼ 大家都是男人,有什麼話不能攤開說? 我沒那麼小鼻子小眼睛 這段時間先不用私下聯絡 有什麼話在版上說 說清楚講明白 日後大家見面還是朋友一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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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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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這旁觀者看
主辦者扮演 仲介.經記者 這角色 經記者要抽多錢我們無權知道 我只知道他負責找麻豆給我們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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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區 300D.10D.20D.5D.EOS50 .A510 N區 D200.S2PRO .F601 P區 645.645N.645N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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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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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真相出現了...
不然就好像鑰匙或手機掉了 卻不知道掉在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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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 Intel.P4.630-3.0G HT CPU Cooler : Coolink U8-120-1600 MB : 青雲PX865PE7/Pro Ram : Melco DDR 333 oc 400 512MB*2 (Bufflo) VGA : 技嘉 6800GT 256MB VGA Cooler : AC NV Silencer 5 Rev.3 DVD-RW1 : NEC ND-1300A(黑) DVD-RW2 : PIONEER DVR-108(白) HD1 : Maxtor 120G 2M IDE HD2 : Maxtor 200G 8M SATA2 HD3 : WD Raptor 36G SATA POWER : 海韻 380W CASE : iCute 西華 西楚霸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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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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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出來說話了,繼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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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掠食者,打爆了英國海軍的驕傲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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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形體之外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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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同感,真是人多口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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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us rei demonstrationem mirabilem sane detexi. Hanc marginis exiguitas non capare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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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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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虧的不份前面有題到 單據沒保存是我的問題 不然我現在不用這麼辛苦 虧的部份也是自行吸收 講白了大家還是想在費用上打轉 縣在不管外拍費用 管到我自行吸收的部份了 這兩部份我前面有說明了 怎麼樣的程現或表達方式 會讓你滿意會讓大加滿意呢? 我是個平凡的人 我沒辦法深刻的去體會大家的想法 若大家是要我難看那你們做到了 以麻斗的立場.... 麻斗會怎麼看這件事才是現在的重點 其實從人魚發文現在一只是如此 真正在轉遺交點的人是你門 不是我請先弄對方向在做討論吧 當然若為了費用來針對我我沒話可說 但我也沒必要說 這我一開始就是這樣說 現在說出來更多人的不滿 那就不是我的問題 只是針對費用而來 又何須使用不真實的引述內容 倒至眾人對我的勿會? 在人魚沒跟麻斗求證前 我相信我還是會為持現狀好一段時間 但麻斗是無姑的請不要把她也遷連進來 這件事一只到現在為只我所說的都是事實 若還是認為我在轉移焦點裝可憐扯謊~~ 那是各為任知的問題而不是我的問題了!! 這件事在沒確切結果前 還是只能對大家說你認為誰是對的誰就是對的!! 因此這這件事是沒有討論下去的意義 除非一個圓滿的答案 但這個答案並不存在~~ 該說的都說了要答案早有了 所以在這種狀況下 我在去在意大家對我的看法想法是否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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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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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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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先生,這裡的人眼睛都是雪亮的
沒有人怪你要讓MODEL爬樹淋雨之類的 事實上也沒人認為你會讓MODEL爬樹淋雨之類的 ㄧ直都是你自己在爬樹淋雨上打轉 轉移焦點是誰?就是你啊 至於各位網友 大家也不必再追問他或質疑他了 既然是我們的認知問題 那麼,從C先生的回答 你們應該也知道C先生是怎樣的一個人了 C先生,把你名聲弄臭的,不是我們 是你自己啊 此文章於 2007-10-20 02:46 AM 被 冷ㄉ很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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