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UP-FRONT AGENCY
文章: 116
|
引用:
繼續崩潰我真愛看,你的表演不錯,考慮進軍演藝圈如何? 提不出說法說服我,可惜你一身才氣,你應該不止這樣,還是極限? 崩潰若能說服人,天下太平,你請,我看戲 在你實務上提出法律徹底完善保障同婚人及其領養小孩將來所有應對問題(包含與異性者間產生的民刑法關係、真實人格性別認定或其他法律問題,此論亦涉同性小孩霸凌之問題) 、社會價值100%接收同婚的證據及科學理論 (若社會能接受同婚,上述法律問題即可減少一大半。)之前,那你還是繼續跳針。 此文章於 2016-11-20 03:28 AM 被 asurada1982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
這從頭到尾都是人權問題
還要胡亂扯貢獻? 再說貢獻是對誰? 要做什麼? 標準在哪? 一個人說了算? 至於原本不存在的東西就不能爭取 民主制度原本也不存在 那幹啥要去爭取? 這邏輯有通? 反同的可以直接說自己沒為什麼就是要反 天生不喜歡同性戀 不用東拉西扯一大堆 此文章於 2016-11-20 03:31 A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同性伴侶法侵犯了人權嗎? 同志圈又不要,你有什麼看法?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
引用:
哪裡迷糊仗? 跟你說這些沒貢獻 看不懂? 沒打英文阿? 是什麼貢獻?沒生小孩減少人口 是貢獻? 性別錯亂影響正常人 是貢獻 傳播性病 增加醫療資源負擔 是貢獻? 還想領養小孩 製造陰影童年 是貢獻? 有沒有看霹靂布袋戲 黿無極兒子箏兒就會是同性婚家庭小孩的寫照 不要說什麼刻板印象 這些就是事實 好啦 要說貢獻 我幫你想一個 滅絕不良人類基因 減少地球有害人類 是貢獻 ![]() 要談貢獻 是你要提出來說服我們支持同性婚 不是我們來告訴你 連邏輯都不通 你確定能參加這種形而上議題嗎 引用:
是誰跟你說民主原本不存在是爭取來的啦 希臘知道否? 就教你沒事少胡扯多看書 你看看 ![]() 你不知道的事情不代表不存在 就只關於人權這個議題的"邏輯"來探討 LGBT這些人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才需要爭取人權 那就是人類社會把他們當成動物一樣看待 於是喪失了人權 前面不是有人貼維基人權定義嗎 口口聲聲人權 結果搞不清楚什麼叫做"人權" 這是反串要當豬隊友嗎 如果支持多元跟同性婚都是如你這般 那我真的會想要呼籲強烈抵制 人權(基本人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是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1][2]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賦權利。人權要求「把人當人」,是人的哲學。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人權是最核心的自然權利,沒有人權,就沒有自由、平等、民主、憲政和博愛。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6%9D%83 http://www.youthforhumanrights.org/...icles-1-15.html 此文章於 2016-11-20 03:40 AM 被 lzarconlony1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
引用:
把同志當動物看待的不就是你們 不然為何同志就要另立特別法 異性戀婚姻也訂一個特別法好不好 訂一個尊爵不凡百年工藝的條例有沒有比較爽 你用婚姻法,同志就只能用伴侶法 不然把異性戀也改成伴侶法好了,反正你覺得沒差啊是不是 再問你一次啦,同志為什麼要另立特別法? 黑奴另立特別法來管理,二戰時期的猶太人另立特別法來管理 同志也要另立特別法來管理 為什麼
__________________
如夢似幻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
引用:
如果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話 我覺得立專法也可以 不一定要改原本的 反正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在同等法律效力的情況下 我認為同性伴侶法是能接受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
引用:
把霹靂布袋戲當案例?當事實? 您確定自己邏輯有通? 說真的 這棟樓我覺得您迷糊仗打的最厲害 東拉西扯一大堆不相干的 至於是不是貢獻 真的不是您說了算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3
|
我的上上篇回文又有嚴重瑕疵了!這一句:
引用:
事實上,有某些極端保守派不滿美國政府,自己燒星條旗抗議然後想要換成「聯盟國國旗」 我又把不同事件混在一起,自行腦補怪罪自由派了!抱歉! 是說,我以前在Youtube上看到有些自由主義者(Liberalism)不滿政府,汙衊星條旗抗議, 被極端愛國主義(Patriotism)的人阻止 我自行把這些愛國主義的人錯誤歸類為保守主義(Conservatism)了… 我以為「燒星條旗的都是自由派,護星條旗的都是保守派」、 「支持聯盟國國旗的都是南方保守派」 第一、 我政治觀混淆 第二、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要先加強政治觀(political ideologies),不能看不清楚就亂說, 然後觀點要保持中立,不然很容易被新聞帶風向, 看ABC News或是Fox News說什麼就信什麼 同理, 關於我們這邊「LGBT爭取平權」這件事,我不能再牽拖給「民主黨的政治動機」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面那段和本篇無關,只是訂正一下之前回文的瑕疵) 撇開政治不談,就事論事,我認為台灣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最後的結果,或許會通過吧…? 本來我不滿我們這邊「由9個大法官」干預各州的內政 後來重新回到討論第一頁往下看,翻到第六頁聯邦首席大法官的解釋 我覺得,9位大法官為這件事都已經想破頭啦!我至少要尊重一下我們這邊大法官的專業 但是台灣還沒有通過,或許會成為亞洲第一開放國家,我認為執政者還是要深思熟慮 所以先不講同性「結婚」,想想如何能夠提升LGBT族群的接納程度,避免社會誤解吧 關於對LGBT的誤解,我講個黑色笑話: 有天,一群恐同發作的人在路上追打一個拿著紫色皮包的男同性戀(←避免使用「男同志」的字眼,以免吵架) 路人發揮正義,在警察到場前把這名男同性戀從暴力行為中救了出來 路人擦掉男同性戀身上的血跡、幫忙包紮傷口 順便收拾收拾從皮包中掉出、散落一地的物品 正義兄慰問男同性戀: 「先生,您沒事吧?」 「光天化日之下欺負一名瘦弱男子,真是可惡!」 「還好我平常有鍛鍊,才能以寡敵眾趕跑這些壞蛋!」 「先生,要不要和我去警察局備案?」 男同性戀回答: 「…我是女的!你難道沒看到我從皮包中掉出來的粉餅和口紅嗎? 你這是二度傷害!嗚嗚嗚!」 這就是對LGBT族群判斷錯誤,用錯語言對話可能會產生的結果 其實我也不是專家,和男同性戀的間接接觸也僅僅只有一次,稍微分享一下吧… 剛來美國時,人生地不熟,融入社會有困難,開始投入網路遊戲中尋求慰藉 (←我人生的最大敗筆,沉迷網路遊戲) 在網路遊戲中認識一個人,互動一陣子以後,他向我坦承他是男同性戀… 當時我也不知所措,但是基於尊重,對他表示無所謂 反正網路遊戲中真真假假,是不是開玩笑自稱同性戀也很難說 後來他常常和我聊他男朋友的事,驚覺對方不是開玩笑的! 於是藉著這個機會,隔著電腦螢幕,想要了解了解男同性戀的想法 我感覺啦,同性戀(或是LGBT)因為社會上的各種歧視與偏見,想要被接納 10年前,要向一個陌生人承認出櫃其實需要很大的勇氣 不過,也許是因為網路遊戲虛擬世界的保護,這個人比較容易向我坦白吧? 一開始我和他在遊戲中正常互動與普通人無異,也不用擔心他是不是對我有意思 直到後來他向我要了即時通訊信箱,發給我他的真人面貌… 雖然只是一個「個案」,我感覺LGBT因為過去的歧視與誤解,為了追求社會接納, 在現代有點「過度表達」的情形。當時被我接納的網路遊戲朋友,因為安全感, 最後忍不住向我發送照片,似乎想要滿足心理上的歸屬空缺? 其他例如LGBT裸露上身上街遊行表達訴求,也有類似的意思? 後來因為這個事件,想要進一步了解,上網查詢發現其實男同性戀還有分不同族群 例如什麼「熊族」(Bear)的 至於女同性戀族群、雙性戀、跨性別,還沒有接觸過,所以我沒有相關經驗供討論 我要講的是,反對同性婚姻平權的人不都是「恐同」, 像我,雖然有稍微接觸過,但還是認為時機不成熟而反對 LGBT追求婚姻平權也要尊重維護傳統家庭倫理的人 不過我也沒什麼資格反對台灣的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啦 我11年沒回台灣,不曉得社會氛圍如何 ,只有從PCDVD了解 至於某些團體攻擊LGBT的激烈言論,只是增加互相不信任 我尊重LGBT,然而, 「同性婚姻平權」 這個說法從一開始就是個「不正確命題」(false premise) 「同性婚姻 = 平權」暗示「反對同性婚姻 = 不公平、歧視」 所以支持同性婚姻平權者好整以暇、不辯待辯 不管任何理由通通都可以打成歧視LGBT,這是邏輯上的陷阱 難怪搞不清楚的教會團體會抓狂跳針, 反正反對者所有的論述,支持者只要反駁說是「追求平權」就行了 再怎麼吵都沒用。翻翻過去的討論回應, 哪個支持者的論點不是說「你證據不充分」或是「為什麼異性戀可以、同性戀不行?」 「因為平權啊!你有的我也要有!為什麼我不可以?」 而完全不用去考慮「為什麼不行」 反對者只要提出「為什麼不行的原因」,支持者又拿出「平權」來說「你有的我也要有!為什麼我不可以?」 只要用這套邏輯,戰無不勝。 信不信等下支持者又跑出來回我 「那你說說看,你為什麼反對同性婚姻合法?」 反正我已經說了,我反對是因為制度問題。 聯邦大法官以5比4通過,叫反對同性婚姻合法的保守州硬吞下去,這樣不公平 想想看,為什麼「人權至上」的美國這次會投給保守黨川普? 討論「同性婚姻」硬是要加上「平權」的觀念 你把「平權」拿掉只討論「同性婚姻」,看看換支持方跳腳 ![]() 「黑人奴隸追求平等對待,為什麼LGBT不能追求平等對待?」 「你這個種族主義、性別歧視的傢伙!不講人權不配做人!」 「如果是偽命題,為什麼聯邦大法官會以5比4 通過?」 我等著看新上任的大法官能不能重審案件 (機會渺茫啦…) 不要看歪國有什麼就學什麼,然後還做一半 看看以後為了LGBT平權要加蓋新的廁所或是打掉重練,就知道後果了 「你你你!你怎麼可以這樣說!LGBT也有自由選擇廁所的權利啊!」 為了少數人的權利來影響多數人? 「你這是多數暴力!」 呵呵!川普的普選人票比希拉蕊少,可是川普上了耶? 「那是爛選舉人團制度不公!」 那麼全國重新投票好囉…? 支持派先別戰我! 我不反對台灣通過「多元成家」,但是要有「適當溝通」以及「完整配套措施」 不能僅拿著「人權」大旗肆意通過法案 把「人權」拿掉,充分溝通討論「同性婚姻」 不要人云亦云,「歪國有,我們也要有!」 然後要充分理解LGBT族群,不能歧視 「啊不能結婚就是歧視啊!」 結果繞了一圈又回到原點了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喔.. 扣帽子又出現了, 你去找找我何時把同志當動物吧, 別人我沒注意,但在本論串現在是看到你把同志比喻動物。 異性婚姻特別法.. ok呀,你現在就可以把"婚姻法"有別於伴侶法,沒問題的。 喔.對了....怕你不知道或是忘了... 我在這個議題裡從最初就是主張"不希望法律干涉婚姻", 而從頭到尾一直都是支持立法的這群人"希望被立法管理"..... 所以...呢.. 一心想要把自己當成奴被立法管理的是支持者吧...... 所以你現拿黑奴比喻就是比喻 奴性重.?? ![]() 自己把同志比喻動和黑奴..然後再扣到別人身上.....很會扣帽子. 引用:
那請問你.. 同志圈不接受,你有什麼看法?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6-11-20 03:51 A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
引用:
哇,講到社會價值100%了 請教您 民選總統要投票100%才能當嗎 公投或罷免要100%才能通過嗎 這都是重大社會價值哦 按照您的想法,從李登輝以來的民選總統全部都是假的不應該存在的 因為他們都沒有符合100%的社會價值認同
__________________
如夢似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