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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lzarconlony1
他是說可能是水迷宮
如果是真的轉貼連結被告 那也太...

推文被告 當然對方有告人權利
只是有些告的太誇張 莫名其妙被告
最後也無事 只是白費工夫

推文跟按讚有時候只是表達態度
如果台灣進化到連態度都不能表達
那我們跟早期共產黨有什麼兩樣

還好這裡還有一些溫情 今天不是說站在誰替誰說話
只是平常大家嘴過來嘴過去 上升到黑公司告鄉民
誰能保證下一個不是你阿(打手例外)

希望大家能幫就幫 多點溫情少點落井下石
不曉得以月兄能不能看到這篇 希望讓他安安心

各位老屁股將心比心 今天換你攤這事 假設沒經驗 不慌嗎

嗯,我相信你是真心要幫他的,因為你是唯一推那一篇水迷宮文章的人。

事實上,可以說,你已經是幫他最多的那一個人了,而且你也是最早幫他的那一個....
     
      
舊 2015-12-27, 06:05 PM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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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離線中  
Another On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18
引用:
作者scottchang
不要懷疑,轉貼一樣會被告,推文,讚文一樣,
這就跟一些商業糾紛一樣,
在罵某店家,一些呆呆的網友就進來發話,跟著罵,
或是轉文,一樣是會挨告的,
當然前提是不實的,
不是人家沒辦法,而是想不想處理而已。

有些網兄以為是正義的,但是實際上你的正義是不見容於法律。
沒辦法,誰叫你沒億萬身家?誰叫你沒黨證?
誰叫你不會嘴巴說依法行政,實際上胡搞瞎搞,
台灣的法律怎麼樣還不知道嗎?

附上ptt八卦版的置頂文:
請小心推文以免被告,被告時注意事項 (http://disp.cc/b/163-7gWH)

真的,緊張沒用,先開個一庭你才會知道對方的想法。



就有人搞不懂 正義有時候是必須要付出代價

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

想當英雄必須有所犧牲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12-27, 06:10 PM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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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One離線中  
scottchang
Master Member
 
scottch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引用:
作者Another One
就有人搞不懂 正義有時候是必須要付出代價

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

想當英雄必須有所犧牲



不過我的看法是,對方也不好告,因為不證已罪,開庭就引術一些真的有的東西(例如:鼎新真的是味全股東之類的),我看也不大會有事。
畢竟是社會大眾關注的事件。

我是覺得可能第一次挨告吧?感覺特別緊張,這種事情就像處女一樣,數數天花板的水漬就結束了。
__________________
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此文章於 2015-12-27 06:15 PM 被 scottchang 編輯.
舊 2015-12-27, 06:13 PM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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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離線中  
lzarconlony1
*停權中*
 
lzarconlony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引用:
作者FreeStorm
嗯,我相信你是真心要幫他的,因為你是唯一推那一篇水迷宮文章的人。

事實上,可以說,你已經是幫他最多的那一個人了,而且你也是最早幫他的那一個....


你們幾位少引我文好嗎
還沒墮落到需要跟幾位同列

只是依循自己的良心而已
很多事情時間會證明一切

另外我何時推文? 回覆一篇文章
就跟78區網友回篇文章一樣
不管我回在哪邊 跟這件事情都無關
也不影響是非的尺度

PCDVD就是註冊太容易 老是有人搞分身
舊 2015-12-27, 06:14 PM #3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zarconlony1離線中  
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yyptw
糟糕,我跟你同一國的
我支持未來的女總統

真的假的
這真是太神奇了

從你哪一篇發文可以看的出來啊
舊 2015-12-27, 06:20 PM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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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  
yyptw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49
以現在社會的氛圍

味全如過街老鼠人見人喊打

味全律師若是採告訴方式

極可能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就算起訴,法院亦可能為無罪判決

對被告而言有利,有雙重保障

被告不會花到什麼錢

我想味全律師不會傻到走這條路

最麻煩的是民事訴訟

若面對高額的求償,甚或訴前以假扣押威嚇被告

被告訴訟期間難不免心驚膽吊

這就是文林苑王廣樹最後與建商和解的原因

以月為影現都默不吭聲,你們大家是要他做烈士硬幹嗎?
舊 2015-12-27, 06:35 PM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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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ptw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8
除了原發文者那個不太能確定

其他的被掃到鄉民
檢察官大概會勸和

因為這種鳥案
檢方通常都會講說去針對那篇寫的那個人

此文章於 2015-12-27 06:41 P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5-12-27, 06:39 PM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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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為什麼就沒人相信
以月真能提出證據反制味全??
就算以月自己提不出
也許其他八人就有人等這一戰

網路上大家都隱藏身分
也許富豪都能被打成22K去吃大便
誰知道這九人的身分是何等高手??
如果不是高手 又怎能如此托大??
抱持著相信鄉民皆有30公分的信賴
我相信這九人絕不遜色於復仇者聯盟

退萬步講 站長也許根本就拒絕提供IP了
只要以月別在其他IP公示的網站發言
要查出他來 大概也不是那麼容易

況且 這類大公司告小老百姓
確實是讓人感到小題大作
但在這種風頭之上 味全不可能鉅額求償
畢竟要證明毀謗與經濟損失間的因果關係
也沒那麼容易算得清楚
就算鉅額求償 法院也不見得判得下去
在咱台灣 聲譽這等事 沒那麼值錢
多半就是寫寫悔過書 一切就過去了
舊 2015-12-27, 06:41 PM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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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8
不是不相信以月為影
是不信其他幾個人,包括那個原作者
要跟陌生人合作談何容易
每個人都有自己顧慮
不要被人婊就偷笑

另外講一下~這條妨礙名譽不是什麼大罪
罰款沒多少
偽全真要求償應該會提其他告訴
真走到那步也討不到多少錢,還只會激起更大反彈


給他建議就是不要太擔心,真收到掛號信
先去了解,後續真要人捐助或是站上有法律背景幫忙
到時再說.....

此文章於 2015-12-27 06:54 P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5-12-27, 06:44 PM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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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要相信 鄉民都是正義的化身
這是大風向 大原則 無上黨綱!!!!
舊 2015-12-27, 06:47 PM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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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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