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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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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sutl
就是因為大車不能隨便進入慢車道,所以把待轉格設計在慢車道上會安全一點。(最安全是直接劃成路肩,不過有人看過白漆15cm寬的路肩嗎?)

現行把待轉格畫在快車道的設計,才是真的亂來。

另外,要變換車道前,本來就要確認要變換的車道,前後有無安全的行車間距。要不然機車是自殺,自小客是殺人。


你到底有沒有搞懂你在說什麼

那邊的路主要是規畫給大車(大卡車-商用運輸)

你這樣讓他們只剩內側一線能開~是要讓哪邊塞車哦

大車如果不是因為事故~無正當理由~是不能開到慢車道上~不只暫停...連行駛也是...

道路設計的優先考量是「當地的用途」~你這根本是無視優先考量嘛

現在它那邊待轉格的問題是因為路寬不夠~所以才突出一半在汽車道上

引用:
作者sutl
法律上沒有混合車道,只有快車道跟慢車道。

目前是快車道上面,附加禁行機車但書。這就跟有些道路的禁行重車(大卡車)但書一樣,是一種例外條款。


法律上沒有~但設計規範有啊

明明用 汽車道、混合車道、慢車道(或機車專用道) 就很好分

一堆人糾結在那 快慢車道 結果分不清自己該騎在哪的人還是不少

最後不就跟這這帖一樣搞笑嗎

路肩、慢車道~變得傻傻分不清
     
      
舊 2012-07-23, 08:28 A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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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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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承認了齁 , 原來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
拿一個公務員錯誤的自製圖表當成法令
 
舊 2012-07-23, 08:44 AM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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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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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漲 停
承認了齁 , 原來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
拿一個公務員錯誤的自製圖表當成法令


某人連內政部公務員都能抹黑至此 ...

佩服之至!!
舊 2012-07-23, 08:51 AM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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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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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法條拿出來看嘛
沒有法源依據的東西很清楚了不是 .


只能說你們為了反而反 , 鬧了這麼大的笑話 .
舊 2012-07-23, 09:00 AM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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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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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不見得大家都知道]和[很多人都不知道]你認為相同嗎?
你貼的這兩段影片剛好證明很多人都會騎在非禁行機車的快車道,成功的幫我反駁樓主所謂[很多人都不知道機車可以騎快車道]的謬論,謝謝你.

好啦,很愛挑語病你很厲害啦,事實上就是不少人不知道。
你覺得影片下面討論裡不知道的人不夠多,你還可以去m01看看.............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而且汽車駕駛逼車,並不一定代表這些駕駛不知道機車可以騎在非禁行機車的快車道,只表示這些駕駛是惡劣駕駛而已,這部分我前面就講過了.

就是有人不知道,看過影片裡面汽車把機車擠開後,超過去還嗆說這邊不能騎機車。
01有人po這樣的影片後,後面不少人認為影片的的汽車駕駛說的是對的。
反而認為機車不該擋路。不要跟我說這只是一個論壇而已。這樣規模的論壇已經可以
說是一個小小的社會了,在網路(不管快慢)普及下,一個這樣規模的網站已經算是
一個抽樣樣本。如果這樣的網站有這樣的比例的人認知是錯的,就代表母體整個社會
上可能也會有差不多比例的人也是這樣。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況且這兩段影片,你如果有仔細看的話,第一段42秒和第二段22秒時汽車駕駛逼車,這兩個逼車時間點機車駕駛前方是無車情形(幾十公尺內),就算前方不是機車,是汽車,會逼車的人,還是會逼車,跟是不是知道該車道能不能騎機車無關.

這可不一定啊,有些人的思維是前面可以是汽車,不能是機車。我遇過我明明跟著前車
順順走,他就要我閃邊,結果過去後,他還是乖乖的跟著原本我前面那台車。如果是你
說的這樣,他應該把我逼開後,繼續逼前面的汽車。
舊 2012-07-23, 09:00 AM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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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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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道理很簡單 ....

上位的諸多法律,大都只是一般性的規範,細節部分都需要政府各單位的 施行細則 或 條例 另訂,才能夠巨細靡遺!!

某人奉上位法律為「聖經」,這可以理解,

然而,將政府各單位另訂更詳細的規範視為公務員謬誤,

這簡直貽笑大方!!

此外,某人對於交通部與內政部的行政劃分也搞不清楚,就貿然口出大話,更令人噴鼻!!

此文章於 2012-07-23 09:13 A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2-07-23, 09:08 AM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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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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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weirock
那是腦殘的人的想法
.

你可以從影片下面的跟M01的討論得知,這樣腦殘的人還不少。

引用:
作者weirock
所以 混合車道 是給開的慢的汽車跟騎的快的機車去使用的

慢的汽車跟快的機車?
怎要叫慢的汽車,怎樣叫快的機車。


引用:
作者weirock
我還遇到有腦殘的汽車駕駛(女)當自己是在開慢車~一路時速20KM/H的開在慢車道上
這是法規的問題? 還是人的問題?

他這樣哪裡有錯?他可能在找車位準備靠邊,也有可能在找路口準備右轉。

引用:
作者weirock
全台這樣設計? 這叫作夢吧
又不是所有的路都一樣寬~用路情況都一樣
所以設計規範才會給各地方政府「因時因地制宜」的設計權利
而 strike!全倒!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58869) 裡的那個工業區也因為每天在那飛奔的都是貨車、大貨車等重型車輛
機車與大型、重型車輛擦撞很難生還...所以後來才設了分隔島強制分流
每個地方的情況都不同啊

所以我問你嘛,貨車撞死機車騎士的原因只是因為混流嘛?
還是因為機車、貨車有一方做出不適當的行為?
有人做出不適當的行為時,你是放任他還是處罰他?
你家出現蟑螂,你是想辦法剷除還是放任蟑螂橫行,然後叫家人
以後都不要出現在有蟑螂的地方,最後搞到自己沒地方住?
舊 2012-07-23, 09:11 AM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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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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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weirock
補充
教育跟執法再怎麼做~還是會有人犯法
設計規範也必需考量到「意外」
事情沒有完美的~人也是
就像擋主席也會超速被開罰一樣

那機車專用道要怎麼考量機車跟機車間的意外?
機車撞機車還是有可能撞死人啊。
舊 2012-07-23, 09:14 AM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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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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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sutl
突然發現,依據台灣的交通規則,機車能騎的路面極窄。
因為機車不可以騎在慢車道上 (臨停右轉等例外,可使用狀況同汽車)

可以啦,慢車道只有四輪以上車輛在不是右轉、起步或停靠的情況下不能使用。
不過這規定有跟沒有一樣。因為警察無法舉證駕駛違規。
舊 2012-07-23, 09:21 AM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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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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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物競天擇黨現在爭取機車騎上汽車道的手段不就兩種

1.誤導別人說機車可以騎上快車道(實際上是混合車道~而混合車道本來就能騎機車),之後再說內側禁行機車是迫害機車路權。
(所以才絕口不談混合車道~一提到混合車道就像被打到痛點)

2.主張 機車=汽車~所以可以騎上汽車道

以他們對車道的區分方式~沒劃設慢車道的地方~就有人搞不清楚自己要騎在哪

這種無法通用絕大多數道路的區分方式有什麼鳥用

很多地方是沒慢車道設置的~只有設置雙向兩線的混合車道~

或是雙向四線(汽車道*2、混合車道*2)

難怪台灣一堆腦殘汽車駕駛沒事就在那幹機車騎士

而搞不清楚的機車騎士在那怨汽車駕駛
舊 2012-07-23, 09:22 AM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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