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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 我覺得台灣人很多就是想要有權利,但是不要義務 機車想要路權,但是依人的心態,我騎車就是為了行動力,要我去乖乖排隊,怎樣怎樣的 我哪辦的到,這樣我騎機車一點行動力都沒有了阿 不然就是這樣,提高法則,不管汽機車,只要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隨意變換車道,就是重罰 開放讓民眾舉發,並可以領到三分之一的獎金,很快行車紀錄器就會熱賣 到時候看是汽車還是機車老是不切方向燈隨意變換車道,到時候搞不好機車又會情願不開 放,保持現狀就好 | |||||||
|  2010-06-05, 03:02 PM
			
			
	#321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 引用: 
 你看清了嗎!? 樓主只顧他自己的堅持, 其他的討論都是多餘的, 他完全不理會開放路權後的任何得失, 別人的研究報告,他只有在對他自己有用的部分標黃色, 結論雖然是負面的,他卻以正面解讀, 完全是活在自我的世界裡, 那些跳入火坑的機車族可憐了,跟了一個不可能訴求成功的偽領導者 ....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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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05, 03:09 PM
			
			
	#32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即便您用假設語氣... 但您明明前面都看到小弟提到的:機車族群從來都沒有訴求特權,而是訴求汽機車共享路權,廢除禁行機車道這個歧視性規範! 都明知機車族群的從來沒那樣鴨霸的訴求了,您卻還用 "如果" ... 來假設出這種機車族從未有過的想法訴求... 有意義嗎?沒有一絲絲扭曲嗎?沒有一絲絲可能的誤導嗎?   既然從未有過的訴求,那就不用繼續下去,OK?! | |
|  2010-06-05, 03:09 PM
			
			
	#323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 引用: 
 權益和責任不是一直都綁在一起的嗎? 所以要求「機車比照汽車路權的權益」和「比照汽車的責任」就一樣的輕重緩急啊!! 樓主一起訴求,並擴大成汽機車一起要求。 這時候汽機車就是有相同權利責任。 這不正是樓主的訴求? 要不然把那八點改成下面文字: 1、機汽車購買需提出停車位產權或是租用證明。(這是樓主提出來的訴求,我也很贊成) 2、調高機汽車貨物稅。 3、廢止免費機汽車公共停車格。 4、機汽車只能在公共停車格停車,其他位置停車嚴格取締(包含騎樓、人行道、紅黃線)。 5、燃料稅隨汽油徵收。 6、空污稅隨機汽車種類和年份加重比例徵收。 7、機汽車第三責任險強制辦理。 8、機汽車每年驗車,10年以上,半年驗車一次。 加碼第9點,這樣樓主就方便加第10點,道路寬10米上,機汽車分速分流: 9、道路寬五米以下,禁行機汽車。 
				__________________ 旅拍生態小生命 淡蘭古道路線登山健行、Off Road遊記彙集、「百岳、小百岳」遊記彙整記錄 遊台灣山林巧遇針葉木彙整集 【四獸山、南港山】區生態拾遺 回顧 底片時代『2010庚寅』 | ||
|  2010-06-05, 03:12 PM
			
			
	#32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您上述說的情況,撇開今天機車黨有沒這樣的回歸路權訴求... 完全不影響上述行為都是違規的事實! 上述的違規行為,從頭到尾都沒有人反對警方嚴加取締! 請問,一直把大家明知不可行&不贊同的違規行為放進來... 有意義嗎?!  | |
|  2010-06-05, 03:12 PM
			
			
	#32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您這串的說法就非常理性&值得認同... 所以,等到機車爭取回路權&全面廢除禁行機車道,改以車速分流後... 您若有心,歡迎一同加入機車黨,大家可以進一步就這部分跟交通相關單位爭取! 另,考照制度也該做個改革了... 現在駕照的考取根本僅流於形式! 一堆上路的人,考上價照後馬上把所有交通法規忘掉一半以上,隨自己的意思亂開&亂騎...  | |
|  2010-06-05, 03:16 PM
			
			
	#326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500
					
				 | 引用: 
 +1 要說服別人關於一件事最好的方法, 就是讓對方知道你除了對優點很熟悉外, 對缺點也是有同樣程度的了解.....而不是每次都只會說被打壓...... | |
|  2010-06-05, 03:18 PM
			
			
	#327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 引用: 
 引用: 
 所以您ㄧ直沒有辦法瞭解: 「訴求汽機車共享路權,廢除禁行機車道這個歧視性規範!」 「機車沒有總量管制,不論怎麼交通規範,都會很容易導致交通癱瘓」 一定是綁在一起訴求,沒有哪一點是比較輕、比較緩的。 引用: 
 是啊!完全瞭解您說的。 大家都蠻瞭解的,好像只有樓主還沒有辦法體會。 就先不追究這種明顯的態度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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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05, 03:19 PM
			
			
	#32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 引用: 
 有不少反對的原因就是在這邊阿,車輛違規,還是你覺得開放後,機車可以隨心所欲的轉彎 以機車龐大的數量,跟汽車擠在一起,機車願意嗎,講難聽點,應該有不少汽車曾經被鑽來鑽 去的機車弄到版金,撞壞後照鏡,機車拍拍屁股走人,遇到這個,你說該怎麼辦 | |
|  2010-06-05, 03:20 PM
			
			
	#32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35
					
				 | 引用: 
 機車教吧 哈哈 不同意教主說的 都拉出去砍了    | |
|  2010-06-05, 03:21 PM
			
			
	#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