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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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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照您的理論來看,如果只是需要吐煙霧的感覺,那應該只要是抽任何品牌的香煙就可以才對,可是我問了很多周遭常抽菸的朋友,了解到還非得某些他們常在抽的品牌才能滿足,換了品牌抽,那爽度就下降,真正不挑品牌的人可說是不多,所以你說的 "只是要吐煙霧的感覺" 就根本不正確,就像你之前說在台灣的"非阻街妓女"的問題,老是不仔細想想自己所提出的例子到底對不對就拿出來辯護......到底參加過辯論賽沒有,想站穩自己的立場,但是舉出的例子卻被人家吐槽,這叫做未開打就先輸一半了.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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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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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不是喝到假酒 喝傻了 你那是什麼邏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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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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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那您又是吃到哪牌的雪特了? 嘴巴那麼臭? 你又是什麼邏輯?光耍嘴皮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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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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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或許之前我阻街女郎例子有誤,可是這次換妳邏輯有問題囉。 妳有聽過吸毒的人特別要求哪一個牌子或產地? 為什麼? 因為只要那個『毒』就好了!應付過生理需求就好了。 抽煙當然不一樣囉。 即使調配的方法一樣,抽起來也甚無分別(如大陸很多煙),可是看到『牌子』就是比較爽。 所以,抽煙是心理因素遠大於生理因素,還是變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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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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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您這一篇有點超過 以我現在跟妳辯論,不太方便派十字軍。 所以建議您改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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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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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OK! 我是想改成"吃臭豆腐"好了,可惜的是,系統好像不讓我改, 不過,雖然那位仁兄先對我人身攻擊,不過我願意再此跟wills1網友 先道歉好了。不過wills1願不願意也跟我道歉,那是他的自由了。 謝謝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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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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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我想,你的論點有誤,首先,在大多數的國家,毒品(古柯鹼,嗎啡等)都算是管制品,意思就是非醫學研究的用途不得使用,在這種情況下,你要那些毒品如何打品牌? 再來,搖頭丸,安非他命等,使用後也是會產生也會轉換到精神上的滿足感,所以你說毒品只是生理上的滿足也不見得正確。再者,你說的 香菸"即使調配的方法一樣,抽起來也甚無分別(如大陸很多煙),可是看到『牌子』就是比較爽。",這句話更有大問題,照你的說法,你說的爽就是因為貴才爽嗎?有吸菸者非得抽三五(譬如說我岳父),我買給他大衛杜夫或更高貴的菸給他,照道理說價格更貴的煙他應該抽的更爽,不過還是喜歡三五菸(三五可比大衛杜夫便宜),這就是三五菸的某些成分一定與其他菸不同,也是因為吸起來的"生理感覺"讓他覺得爽(由你的嗅覺,味覺所影響),根本與你的理論不合。 還有,我想請問你當過兵沒有?新兵訓練期間有規定不得吸菸,一個上癮的吸菸者,到這種環境下,當有機會吸煙時,難道還會挑說"對不起,我非得抽某XX牌的菸才行嗎"?所以這樣也可以證明跟吸毒者一樣只要有毒可吸就行了是嗎? 此文章於 2006-01-08 02:07 PM 被 flyone1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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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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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無法理解所謂的 汽車排放廢氣跟吸煙者所造成的二手煙
兩者所做的比較 為何要比較誰的傷害大 為何不說只要是有傷害的都要盡量避免 在汽車排放方面 政府已經盡量再做管制以及檢查(雖然台灣這方面做的很遭) 但是不可能禁止大家開車吧 無交通工具 商業不靜停頓了下來 現在只是請抽煙者別讓二手煙影響到其他人 只要不會把煙漂向其他人 一定不會有店家阻止你的 說真的 這條法律就算不定也可以 只要吸煙者有所驚覺 身邊有許多人不喜歡你的煙味 當你要抽煙 請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 跟你的朋友一起 吞雲吐霧 不必一定要給陌生人看到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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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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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二手菸就跟人放臭屁一樣,一個人會好意思在很多人的場合裡放臭屁嗎?如果不小心放出來,一定會覺得羞愧且抱歉,知道自己有口臭的人講話也會捂嘴講或離人有一段距離才說話,這都是人知道要尊重他人的感受,吸煙者所產生的二手菸讓其他人的感覺就跟聞到臭屁時的厭惡感一樣,這應該要覺得羞愧才是,還有些人還大剌剌的批評非吸煙者給他們的限制,蠻好奇的若有人在這些吸菸者面前放屁給他聞,他是不是也會生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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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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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妳錯了,尼古丁的生理成癮性和古柯鹼是同一級的 絕對不是心理因素大於生理因素 香菸是毒品的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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