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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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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高中數學?是嗎?我要談,應該也是談物理..... 噢~有一次,不過跟高中數學無關吧,我記得我曾說過,數學是其他科學的基礎..........奇怪,是這篇嗎?這樣也能聯想? ![]() 教師,曾和醫師一樣被尊稱為"先生".... 但是,以目前醫師和教師的社會地位.......我被你推論為教師.......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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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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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宣導吸菸不對,這就是強迫人??還真是滿好笑的,那麼,大家以後最好都閉嘴,千萬不要宣揚自己的觀念,包含你也一樣,因為你一再堅持我的宣導是錯的,那你豈不是在強迫我? 老實說,你滿會製造笑果的.....呵呵...... ![]() 引用:
到底要我說幾遍..... 其他會令人上癮的東西,害的是自己,而菸,害的不只是自己..... ![]() 引用:
質疑要有什麼說服力? 如果真要說服力,醫學報導就夠多了..... 醫學報導說服不了誰呢? 第一:自以為比專家還厲害的人。 第二:自以為自己是超人,菸傷害不了他的人。 第三:自私自利,只要自己爽,為什麼順便傷害別人就不行的人。 引用:
你講句話,中間不講,只講前後,鬼才聽得懂......這還不是你的錯?你以為大家跟你一樣是火星人啊...... ![]() 引用:
我當然否定菸的存在價值,因為害人害己的東西沒有存在的價值...... 引用:
前面說過了,有三種人沒辦法說服,無奈這些人很多,我現正在作的,正是在努力使這些人口減少...... 引用:
你還是搞不清楚..... 垃圾食物真的沒有益處?你錯了,只要能提供五大營養素和水的食物就不會沒有益處..... 菸呢?要不要問問你的營養師啊,有益處嗎?害處倒是不少.... ![]() 引用:
我從頭到尾就不想和你談什麼強姦犯什麼的..... 是你一直要把菸和毒品用強姦和殺人來類比,誰跟你講這樣是正確的.... 我不認為你的胡亂類比有理,所以我才用**殺和謀殺來比喻菸和毒品..... 如果你不認為我比的有理,那你為什麼能認為你比的有理,清楚了吧..... 引用:
你說:菸有害身體,但不會傷害人體? 我看你才會把你的國文老師氣死....哈哈..... ![]() 引用:
證據早就有了,只是你扯不下臉,不願承認罷了...... 引用:
等你這種人受到菸害後,就會自覺自己的錯誤,到時候你就會自己說服自己了..... 而你這種人少了,禁菸的共識自然不難達成..... 引用:
你前面自己也一直承認菸有害,真搞不懂,你現在講這段話,是要證明什麼...... 引用:
如果有一天,醫生對那些不抽煙而反對禁菸的人說"很抱歉,你沒吸菸吧,你很可能是因為二手菸得了肺癌",不知道他們還會不會這麼堅持自己的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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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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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亂說..... 這必修科目退了還是要選,而這門課只有我開..... ![]() 嘿嘿嘿!孫猴子再怎麼神通廣大,也逃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認命吧......呵呵! ![]() 另外,等西門町的人來選課再說吧,搞不好,西門町逛街的小朋友,都比你們這些"大老"好教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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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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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希望大家不要犯了和這位仁兄一樣的錯誤.... 很早以前的前面我就說過了,汽油不只是關係到交通運輸而已,就算只是交通運輸,步行的人都不需要車子? 除了平常自己步行以外,難道都不遠行,住台中的人要走到台北還是高雄,就算真的可以走過去,那麼食、衣、住、育、樂那一項不需要用到交通工具運輸? 舉幾個例子好了: 你去超商買的東西,哪一種不是靠交通運輸工具運輸呢?人力,或是獸力行嗎? 蓋房子的材料有辦法以人力或獸力來運輸? 衣服從原料產地到商場販售全不需用到交通工具? 別再提出這些謬論了,目前,所有人都不可能不用到汽油(交通運輸工具),除非你什麼都不要用,當個原始人,否則,你都因汽油而受益... 而菸呢? 所有人都需要菸嗎? 喜歡辯,也沒什麼錯,但是,這種論調也敢提出來讓人笑,除了勇敢以外,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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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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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說.... 你是不是也要請大家將心比心,替吸毒的人想一想,他們甚至連一點點合法空間都沒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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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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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NO!你誤會吉他兄了.... 吉他兄說要禁止人,又沒有說要禁吉他,他那兩把優秀的小吉他,不能和吾等凡人相提並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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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Down Under
文章: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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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能同意你再多.... ![]() 套一句常聽到的話:長的醜不是你的錯,跑出來嚇人就是你的不對了... ![]() 所以說吸菸本身沒有什麼對錯的問題, 但是公共場合禁菸我想並沒有太大的爭議才是(除了酒吧,餐廳..等的老闆不同意外) 若要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 抽菸實在是一個昂貴的嗜好, 絕對不是單單一包香菸多少錢而已! 當然不光只是菸害, 有興趣的還可以去查查肥胖跟毒品每年直接跟間接的浪費了多少醫療資源跟消耗生產力造成的經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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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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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喔..
再吵也是禁不了的啦 只要政府想賺我的錢, 要我的票.. 大爺就能快快樂樂大辣辣的吞雲吐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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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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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連肥胖也要禁? 真是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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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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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什麼好奇怪的,也沒什麼幸不幸的. 一切都貶值. 能創造出需求,才有價值. 你自己看看台灣五師,那個現在情況,比其十年前,廿年前還要好的 會推論你是教師,還有一點,就是你都自認自己是對的. ![]() 與其爭論全面,不如第一步......封閉空間,明文規定不能抽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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