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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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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前面還有網友雖然嘲諷自私但抓到重點, 後面的一蹋糊塗...
不懂的就去參考航空保險的原理, 數字機率什麼的應該是最棒的. 一旦有問題賠償也是驚人的, 而航空公司要賺乘客的錢所以出手保險. 我只是轉化同樣邏輯與原理, 但把每個人(自己選擇上路意願)的責任分拆. 讓每一個用路人自己為自己的脆弱性與選擇, 多負責任一點. 講穿了非常合理跟公平也行之有年, 因為針對的是如果發生的個案嚴重性. 而不是整體數字, 所以只能說光看不同人就可以發現這個差異. 常識在這裡, 但, 你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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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y 2018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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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覺得你也滿好笑的!難道四輪發生車禍就不會影響別人? 要不然國道經常發生連環車禍、追撞都只有駕駛自己出事都沒害到別人? 要不然第三責任險保假的?還是你沒保? 就只有重機、二輪仔發生車禍一定會造成追撞到別人或是騎士被壓死?又不是沒看過連環車禍四輪被前後壓扁的、被卡車撞扁的、被後方車輛撞飛的..... 歧視就明講啦!不用在那邊我擔心二輪車禍撞到我、我擔心二輪車禍被我不小心壓到我要賠。以上這些四輪車禍就沒有? 還是又是一個我擔心我會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禁止二輪上國道的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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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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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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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歧視, 是自私(如前面有一些網友講的), 且我是說"雙方"都要調整, 不是單方要求. 你回去看看就好, 我不重複, 基於公平是雙方, 而且四輪我提2方案, 自我保護可以用的. 1個是保費. 2是額外只有四輪道路的使用費(但這個不太可能, 地小人稠). 跟兩輪一樣都是加價買使用權! 只要自己負擔到足夠承擔後果, 那剩下的都是每個人選擇的自由, 基本上是如此. 當然肇事者該承擔的跑不掉, 前面也都說過, 你無法接受我無法說服你. 所以就... 你也是對的, 就當作歧視, 不論是否真的存在, 你認定了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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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y 2018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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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保費:本來就看你自己保第三責任險的額度到多少而且被被撞對方也要賠你好嗎? 2. 國道目前只要上路大家都要繳過路費(ETC)這不就算是使用權?難道就二輪要特別多繳費用?離你最近的日本機車上國道本來就跟四輪一樣大家乖乖收過路費啊!這還不是歧視?跟以前美國黑人要多收費用一樣。 最後我是不曉得你到底有多恐慌二輪上國道會撞到你啦!但是你似乎卻不擔心那些卡車、貨車、砂石車上國道會撞到你。 感覺你很像那些出門怕染疫Covid-19的人一樣忽視已經開放十年快速道路明明就沒什麼問題卻一直在那邊緊張,真的有這麼恐慌那一般道路也不少重機。 個人建議你都不要開車上路最好,因為這麼容易恐慌的駕駛者通常都是發生在三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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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lover.
此文章於 2022-08-03 10:02 AM 被 cloverhs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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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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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舉例航空&保險來方便理解.
就像我前面說的, 絕對不反對對方的使用權. 甚至不是要對方調高使用費與保費來賠償我. 而是對方賠得起自己的選擇. (我說的使用費是"加在四輪...") - 慘了, 你過度想像受害. 後面你又回去老問題番我就沒辦法了. 抓錯焦點, 是無解. 就到這裡了, 因為真的無解, 物理與保險原理都在. 問題就只是能否接受這新的觀念. (以重機上高速是新, 但在航空業是舊觀念) 前面有篇說過了, 相信上去的人有思考過. 現在只是要提高思考過後也要保足以及一些法規的調整. 因為破壞力上面四輪是優勢, 承擔額度方面四輪是劣勢. 所以法規上要更嚴格的去控制四輪, 但額度上要去要求兩輪多承擔一點. 公平的平衡, 雙方都要因為新的作法而去調整. 要說歧視 XD 我認為老人上路保費要更高, 這夠歧視了吧. === 最後一句猜測就免了, 顯得沒度量而已, 我很少車禍肇事. 此文章於 2022-08-03 10:16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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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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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橘,淮北枳
國外可以讓重機上國道 在台灣卻不行 道理很簡單 台灣機車用路人上高路公路 大家都會知道是災難 少數機車騎士是好的 但是多數騎士是無良的 跟好騎士說不讓他們上國道 他們就氣噗噗 要他們辦公投 就會跟你說立法院都通過 為甚麼要辦公投 其實他們很清楚 辦公投的話肯定輸定了 現在大家各執一詞 沒有結論 那就是保持現狀 不讓重機上國道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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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蔡英文和寶和會!
文章: 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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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網紅,台股標的:00631L/0050/6208ETF,美股標的:SPLG(SP500 ETF)、軍火股。 PM技術分析心得, Anderson金融股心得,刀疤老二心得,全聚德期權小白書、The Guide to Smart Money Concepts。 立即停止回覆所有塔綠斑網軍的造假文,以免你還幫牠們把垃圾文推向第一頁! Sparc10/ 老老濕/ 豆子在本站見縫插針地去引導爭吵,反倒讓執政黨吃乾抹净並全身而退。 當老老濕被戳破言論之後,他就會轉移陣地不回應了。Kouiou回答衆多核能常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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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萬華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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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在開放上快速的時候就用過啦,那時大家也都覺得是災難對吧?
真是講到重機上高速好像會飛起來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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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啊~飛啊~小蟑螂~~ 看我們在那廚房努力的飛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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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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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所有用路人, 只要條例條約跟賠償重新歸納過, 就應該要相信所有的用路人(的權益).
能說不相信人心中的惡魔嗎? 但即使相信與否, 合理的重新調整彼此責任後, 就要互相尊重~ 足夠公正, 也深思熟慮知道自己的行為該負責後, 應該都會同意我之前提的修改方向. 那並不是縮限二輪上高速使用者的權益, 而是確認為了那些權益, 雙方該付出的代價. 現在的道路規範以及保險其實還非常不完整, 應該要更嚴謹一些. (這已經不是2輪上高速) 針對特別昂貴的車子, 針對特別身理特別脆弱的人, 而不是什麼都丟給最後雙方各出手段. 應該要一開始盡量明確, 甚至賠償不起的人, 要剝奪道路使用權利! 買得起, 賠不起, 沒資格上路! (而且抓到還要去坐牢, 直到賠得起為止) 我真的不是偏袒哪一方, 而是歧視某類型的用路人, 不論是幾輪(或幾歲或性別). 此文章於 2022-08-03 10:43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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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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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違規就可以檢舉,我想本站四輪人士都是奉公守法之人, 但我實在不相信其他四輪大爺,畢竟他們在任何道路逼車臨停令我印象深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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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華老去 發現自己還是很孩子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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