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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der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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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20
文章: 0
大概是三峡终于溃坝的缘故:))
     
      
舊 2020-09-21, 10:47 A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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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derboy離線中  
pcb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EAC212
某一些人很明顯就是放棄自己的思辨能力而已..
他們認為..法律就是這樣規定呀!!
對他們而言,法律說.. 什麼事都沒做的民眾有過失..
他們就會說."有過失.要負責"..而且還可以列舉出法條出來的。
這種我是無法認同啦....
不過.... 多元社會嘛.各種各樣的人總是有的..

在我的觀念..
河床不管有沒有立告示牌,那裡都是危險地區,
不管是很自然的上游下大雨山洪爆發或者是上游水庫洩洪.
都是一樣的,自己的安全自己不顧..什麼都不用說了。
有些人的觀念『所以警報或公告還是程序什麼要做好做足.....』
我是覺的啦,這都會沿伸出更多其它問題,
比如武界壩這事件..
要怎麼做好做足?
廣播音量要足夠?? 還是廣播的點要設立夠多? 確保河道所有地方都聽的到?
還是說延岸所有可能的入口都要設置些什麼來防護?
還是說.. 他有什麼更高明的做法...
老實說我是覺的........算了.. 說到底都只是...



關於台電告示牌我再舉一個例子好了,

今天有一座大樓外牆因為磁磚會剝落,所以大樓業主在下方張貼告示警告路過行人
經過時要小心頭頂,大樓業主也在人行道上方拉漁網接掉下來的磁磚.可是,還是不幸
發生有行人被磁磚砸到頭破血流送醫院,你覺得大樓業主有沒有責任?

大樓的業主有責任不讓磁磚剝落砸到行人,而不是讓行人自己注意安全,被砸到頭就
只能自認倒楣?.同樣,台電不能要求老百姓自己注意安全,至於要如何做到安全防護,
那是台電要煩惱的事,以前不在乎,所以今天才會發生淹死老百姓的事,我想以後台電
就會開始認真思考.

還是那句老話,你如果想做,你會找到方法,你如果不想做,你會找到理由.我工作這麼
多年以來,已經對這句話深有體會.看起來放棄思考的人不是我啊!
 
__________________
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此文章於 2020-09-21 11:16 AM 被 pcbd 編輯.
舊 2020-09-21, 11:08 AM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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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d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pcbd
關於台電告示牌我再舉一個例子好了,

今天有一座大樓外牆因為磁磚會剝落,所以大樓業主在下方張貼告示警告路過行人
經過時要小心頭頂,大樓業主也在人行道上方拉漁網接掉下來的磁磚.可是,還是不幸
發生有行人被磁磚砸到頭破血流送醫院,你覺得大樓業主有沒有責任?

大樓的業主有責任不讓磁磚剝落砸到行人,而不是讓行人自己注意安全,被砸到頭就
只能自認倒楣?.同樣,台電不能要求老百姓自己注意安全,至於要如何做到安全防護,
那是台電要煩惱的事,以前不在乎,所以今天才會發生淹死老百姓的事,以後台電就會
認真思考.

還是那句老話,你如果想做,你會找到方法,你如果不想做,你會找到理由.我工作這麼
多年以來,已經對這句話深有體會.


你這例子不好

河床跟大樓樓下通道是不同的

一個是禁止進入

一個是可以進出

就好比你在自家院子(沒有對外開放)建了個窯

你在窯的外頭寫禁止進入

結果你在烤PIZZA時 有人爬進去窯被燒死

你覺得你有責任嗎?

舊 2020-09-21, 11:15 AM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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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pcb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BALA
你這例子不好

河床跟大樓樓下通道是不同的

一個是禁止進入

一個是可以進出

就好比你在自家院子(沒有對外開放)建了個窯

你在窯的外頭寫禁止進入

結果你在烤PIZZA時 有人爬進去窯被燒死

你覺得你有責任嗎?



那往河道入口道路難道不能封閉嗎?

我前面也有提到一個水塔例子,結果就是屋主有罪,你覺得呢?
__________________
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舊 2020-09-21, 11:18 AM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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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d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pcbd
那往河道入口道路難道不能封閉嗎?

我前面也有提到一個水塔例子,結果就是屋主有罪,你覺得呢?


就算同樣案子

換個法官也會有不同的判決

所以我們才會罵法官是恐龍法官

你舉的例子只是其中一例

就像一樣酒駕開車撞死人

難道每個判決都會一樣嗎?

如果今天你講得水塔案例

發生10起 且都是屋主有罪再來說

我知道就有不少起死者跑去別人家水塔洗澡被電死 後來屋主也沒判賠

那你怎麼說?

舊 2020-09-21, 11:23 AM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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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1
不管有理沒理
台灣雕永遠都可以挑出毛病要別人去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20-09-21, 11:27 AM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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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pcbd
那往河道入口道路難道不能封閉嗎?

我前面也有提到一個水塔例子,結果就是屋主有罪,你覺得呢?


好奇,你說的水塔案例是什麼一回事?

能否提供詳細資訊?

有罪及判賠是兩個不同慨念

在台灣無罪不代表不用賠,要看實際情況

過失致死是公訴罪,檢察官會依法起訴

跑到別人家水塔溺斃,屋主會被判有罪,很想了解是什麼狀況
舊 2020-09-21, 12:14 PM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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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sclee
好奇,你說的水塔案例是什麼一回事?
能否提供詳細資訊?
有罪及判賠是兩個不同慨念
在台灣無罪不代表不用賠,要看實際情況
過失致死是公訴罪,檢察官會依法起訴
跑到別人家水塔溺斃,屋主會被判有罪,很想了解是什麼狀況


我也覺得那案例有問題

有人死亡,檢警依法一定會起訴....
但不一定會判有罪

我有做過一個報告是...
機車撞死人,最後無罪的
因為行人任意穿越馬路....
到二審才無罪...一審還是判機車有罪
二審是有請律師吧?
有證明當下就算能注意,也煞不住車...
行人是從路邊合法停車的貨車車頭出來...
還有機車只是造成行人跌倒,無法預見行人後腦撞到路邊石頭
這大約是八年前的案例

現在的法官,基本上是沒啥問題的
但就是那麼一小部份......

找對律師真的很重要....
法官就不能選了,頂多再上訴...

此文章於 2020-09-21 01:53 PM 被 又見阿鳥 編輯.
舊 2020-09-21, 01:52 PM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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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5
露營會給其他人製造什麼風險?
水壩無預警放水會損害別人的生命跟財產

惹起風險的程度不一樣
要負擔的責任當然也不同

從事危險行為的人什麼都不做或疏於注意
才叫把風險丟給別人承擔
舊 2020-09-21, 02:15 PM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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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哈哈~ 所以, 這串真是鮮明.

認真的, 直接訂立非明確可過夜區以外, 通通不會有後續協助即可.

你要睡哪裡都隨便, 真的, 幫你收屍或通知家人就好.

應注意未注意對吧?
舊 2020-09-21, 02:45 PM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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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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