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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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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a_ei
如果國家勸導我而不是強制我,我不會這麼生氣的.
但是有時間搞這個,不如花多一點時間去想辦法減少事故發生率.
我會更感激的.


立法就是立法!!
有天大的本事或救國救民的抱負~
有時間泡這些沒營養的..不也去弄個委員來做做..還有希望點...

幾歲的人啦~~ 還勸導、勸導哩??

以前家裡用車不算好了!
後座安全帶~從小弟10年我自己買第一台車就有了!!
到現在跟我老婆...買過六台新車了!!

哪台沒配備後座安全帶??
又~有誰去綁過後座安全帶嗎??

勸導、勸導??
我看捉到直接槍斃!!
省的這些頑固劣民...有錢的沒錢的...叫囂作亂..還來的有效!!
     
      
舊 2012-02-01, 03:00 PM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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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lin離線中  
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boylin
立法就是立法!!
有天大的本事或救國救民的抱負~
有時間泡這些沒營養的..不也去弄個委員來做做..還有希望點...

幾歲的人啦~~ 還勸導、勸導哩??

以前家裡用車不算好了!
後座安全帶~從小弟10年我自己買第一台車就有了!!
到現在跟我老婆...買過六台新車了!!

哪台沒配備後座安全帶??
又~有誰去綁過後座安全帶嗎??

勸導、勸導??
我看捉到直接槍斃!!
省的這些頑固劣民...有錢的沒錢的...叫囂作亂..還來的有效!!



你又是幾歲的人?
怎麼連尊重別人都不會?
有錢有什麼屁用.
 
舊 2012-02-01, 03:08 PM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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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離線中  
boy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罰款用意除了增加政府收入以外,另外就是嚇阻民眾違規,很顯然對有錢人嚇阻效果
不彰,依比例裁罰才能有點效果,許多國家也採比例制度,我個人同意這種方式。


你的觀點...我知道!!

不過如此~以後
撞死一個窮人賠10萬
撞死一個人普通人賠100萬
撞死一個富人賠5000萬
撞死一個達人賠10億

你也能相對同意嗎??

所謂公平正義!!
不過就是要公平~~~ 不是嗎??
舊 2012-02-01, 03:08 PM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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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lin離線中  
boy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a_ei
你又是幾歲的人?
怎麼連尊重別人都不會?
有錢有什麼屁用.


我哪一點不尊重別人??

看你硬坳才難看~ 叫做尊重別人??
你考慮6個人可以不用綁來超載? 你的假設有1%
那麼你考慮過7個人嗎? 8個人的家庭嗎???
廢話一堆.狀況一堆!!

有錢沒屁用的話~ 沒錢就算有鳥也沒得用啦!!
舊 2012-02-01, 03:16 PM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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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lin離線中  
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boylin
我哪一點不尊重別人??

看你硬坳才難看~ 叫做尊重別人??
你考慮6個人可以不用綁來超載? 你的假設有1%
那麼你考慮過7個人嗎? 8個人的家庭嗎???
廢話一堆.狀況一堆!!

有錢沒屁用的話~ 沒錢就算有鳥也沒得用啦!!


跟你意見不用,就被叫 "頑固劣民"
發表個意見,就被叫"叫囂作亂"

我發表的意見,你可以不認同.
但你這樣不尊重人,我同樣也不會尊重你.

什麼時候 七嘴八千異言堂 變一言堂了?
我寫什麼要經過你同意?
我至少沒你像一樣稱和我意見不同的人"頑固劣民".

此文章於 2012-02-01 03:22 PM 被 a_ei 編輯.
舊 2012-02-01, 03:19 PM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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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boylin
你的觀點...我知道!!

不過如此~以後
撞死一個窮人賠10萬
撞死一個人普通人賠100萬
撞死一個富人賠5000萬
撞死一個達人賠10億

你也能相對同意嗎??

所謂公平正義!!
不過就是要公平~~~ 不是嗎??


不,罰款規罰款,民事賠償規民事賠償。

撞死富人也不會賠的比較多,反而撞壞富人的千萬跑車,會比較恐怖,很諷刺吧~

此文章於 2012-02-01 03:22 PM 被 Quaker2002 編輯.
舊 2012-02-01, 03:21 PM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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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不,罰款規罰款,民事賠償規民事賠償。
撞死富人也不會賠的比較多,反而撞壞富人的千萬跑車,會比較恐怖,很諷刺吧~


有一種是沒撞死但撞成重殘失能的,
這種情況下, 家屬可以根據受害者原本的工作收入或工作能力來換算求償金額.
舊 2012-02-01, 03:25 PM #3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操級廢員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有一種是沒撞死但撞成重殘失能的,
這種情況下, 家屬可以根據受害者原本的工作收入或工作能力來換算求償金額.


遇到這種情況即使對方是普通人,醫療費用也相當可觀,一般人可能一輩子都還不起
,只能盡量補償。
舊 2012-02-01, 03:31 PM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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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boy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a_ei
跟你意見不用,就被叫 "頑固劣民"
發表個意見,就被叫"叫囂作亂"

我發表的意見,你可以不認同.
但你這樣不尊重人,我同樣也不會尊重你.

什麼時候 七嘴八千異言堂 變一言堂了?
我寫什麼要經過你同意?
我至少沒你像一樣稱和我意見不同的人"頑固劣民".


你自己看不懂語意...就自我檢討吧!!

立法就立法了!!
還花時間勸導什麼....
立法就是要執行~~
違規不合法....還叫囂作亂的這些頑固劣民...有錢的沒錢的~ 直接都槍斃了吧!!

這樣懂了嗎???
誰跟你還勸導阿~~~~你慢半拍了!!
舊 2012-02-01, 03:39 PM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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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lin離線中  
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boylin
你自己看不懂語意...就自我檢討吧!!

立法就立法了!!
還花時間勸導什麼....
立法就是要執行~~
違規不合法....還叫囂作亂的這些頑固劣民...有錢的沒錢的~ 直接都槍斃了吧!!

這樣懂了嗎???
誰跟你還勸導阿~~~~你慢半拍了!!


他也許不合法,但不是什麼"叫囂作亂的頑固劣民".

如果是的話,敢問您和您的家人從來都沒有被開紅單吧,您也沒有違規吧.
如果有的話,請問您是?

此文章於 2012-02-01 03:46 PM 被 a_ei 編輯.
舊 2012-02-01, 03:45 PM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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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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